Section § 15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了其适用对象。它主要关注两类人群:首先,是那些希望成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这些大会旨在选出政党的总统和副总统提名人。其次,它适用于在直接初选中竞选非无党派或非选民提名职位的候选人。

本条仅适用于:
(a)CA 选举 Code § 15670(a) 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该大会旨在提名政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b)CA 选举 Code § 15670(b) 在直接初选中获得提名的候选人,但非无党派职位或选民提名职位除外。

Section § 15671

Explanation
如果县中央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出现平局,选举委员会将召集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到他们面前。委员会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抽签(一种随机选择过程)来决定胜负。

Section § 15672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在多个县进行投票的非司法或非学校职务出现平局,州务卿将召集平局候选人到州议会大厦。通过抽签(即随机抽签)来决定获胜者。

Section § 1567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候选人的投票出现平局,必须在做出平局决定之前的至少五天,通过邮件向候选人的注册地址发送一份称为传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