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选举 Code § 15250.5(a) 在选举日投票站关闭后,在监票员和所有其他合法在场人员的见证下,投票区委员会应立即锁定投票机以防投票,并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1)CA 选举 Code § 15250.5(a)(1) 清点投票机上投出的选票,并根据 (b) 和 (c) 分项报告结果。
(2)CA 选举 Code § 15250.5(a)(2) 填写、签署并向选举官员提交所有需要其签名的已提供表格。
(b)CA 选举 Code § 15250.5(b) 当在一个投票区的一台或多台投票机上清点选票时,投票区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在完成其职责后,应签署一份履职证明,其形式应大致如下:
本履职证明适用于____投票站或投票中心,用于____选举,该选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
(1)CA 选举 Code § 15250.5(1) 张贴在投票站外的投票结果表格包括每台投票机上每位候选人所获的每项职位的总票数,以及每台投票机上对每项投票措施的赞成和反对总票数。
(2)CA 选举 Code § 15250.5(2) 提供给县选举官员的投票结果表格显示相同的数字。
(1)CA 选举 Code § 15250.5(1) 张贴在投票站外的投票结果表格包括每台投票机上每位候选人所获的每项职位的总票数,以及每台投票机上对每项投票措施的赞成和反对总票数,但 (2) 段另有规定的除外。
(2)CA 选举 Code § 15250.5(2) 对于每台记录少于10张选票的投票机,仅公布该机器上投出的选票数量。
(3)CA 选举 Code § 15250.5(3) 提供给县选举官员的投票结果表格显示相同的数字。
在这种情况下,仅公布每台投票机上投出的选票数量,并将其包含在提供给县选举官员的投票结果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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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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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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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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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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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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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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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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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在这种情况下,仅报告所有投票区合并后的选票汇总。也可以提供一份额外报告,仅显示每个投票区投票人数,但不会按投票区显示每个职位上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
(c)Copy CA 选举 Code § 15250.5(c)
(1)Copy CA 选举 Code § 15250.5(c)(1) 投票区委员会应签署一份投票结果表格副本,并将其醒目地张贴在投票站外。该副本应在投票站正式关闭时间后至少保留张贴48小时。
(2)CA 选举 Code § 15250.5(c)(2) 为保护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二条第7款规定的个人秘密投票权,在投票区内任何一台投票机上计票结果显示少于10名选民投票的情况下,投票区委员会应仅公布在该投票机上投票的总人数,而不应公布每台投票机上每位候选人所获的每项职位的总票数,或每台投票机上对每项投票措施的赞成和反对总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