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a)
(1)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a)(1) 一个人不得驾驶商用机动车辆,除非该人立即持有适当类别的有效商用驾驶执照。
(2)CA 车辆 Code § 15250(a)(2) 一个人不得在运输危险材料时驾驶商用机动车辆,除非该人持有附有危险材料认可的有效商用驾驶执照。学习驾驶许可证不授权驾驶运输危险材料的车辆。
(b)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b)
(1)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b)(1) 在将附有危险材料认可的商用驾驶执照的首次申请或续期申请提交给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进行安全威胁评估(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1572部分的要求)之前,部门应完成对申请人驾驶记录的检查,以确保该人不受《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51部分规定的取消资格的限制。
(2)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b)(2)
(A)Copy CA 车辆 Code § 15250(b)(2)(A) 在通过符合1986年联邦商用机动车辆安全法(Public Law 99-570)和《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部分规定的联邦最低标准的商用机动车辆操作知识测试和驾驶测试,并满足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要求以及本法典施加的任何其他要求之前,不得向任何人颁发商用驾驶执照。
(B)CA 车辆 Code § 15250(b)(2)(A)(B) 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23和383.25节要求颁发商用驾驶执照或商用学习驾驶许可证的知识测试,对于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77节 (a) 款规定的条件和限制的现役或退役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可以予以豁免,因为这些条件和限制涉及对具有操作商用车辆经验的现役或退役军人知识测试的豁免。
(C)CA 车辆 Code § 15250(b)(2)(A)(C) 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23节要求颁发商用驾驶执照的驾驶技能测试,对于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77节 (b) 款规定的条件和限制的现役或退役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可以予以豁免,因为这些条件和限制涉及对具有操作商用车辆经验的现役或退役军人驾驶技能测试的豁免。
(D)CA 车辆 Code § 15250(b)(2)(A)(D) 根据《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93节要求颁发商用驾驶执照的危险材料认可或商用学习驾驶许可证或商用驾驶执照的罐式车辆认可所需的专业知识测试,以及商用学习驾驶许可证或商用驾驶执照的乘客认可所需的驾驶技能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对于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77节 (c) 款规定的条件和限制的现役或退役美国武装部队成员,可以予以豁免,因为这些条件和限制涉及对具有操作商用车辆经验的现役或退役军人认可所需测试的豁免。
(c)CA 车辆 Code § 15250(c) 这些测试应由部门规定和实施,或在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部门可以允许第三方测试员管理本节和第15275节要求的考试中的驾驶测试部分:
(1)CA 车辆 Code § 15250(c)(1) 第三方进行的测试与部门原本会进行的测试相同。
(2)CA 车辆 Code § 15250(c)(2) 第三方与部门签订了协议,该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CA 车辆 Code § 15250(c)(2)(A) 授权美国交通部长或其代表,以及部门或其代表,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随机检查、检验和审计。
(B)CA 车辆 Code § 15250(c)(2)(B) 允许部门或其代表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C)CA 车辆 Code § 15250(c)(2)(C) 要求所有第三方测试员符合与部门考官相同的资格和培训标准,以在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9卷第383部分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D)CA 车辆 Code § 15250(c)(2)(D) 部门可取消、暂停或撤销与第三方测试员的协议,如果第三方测试员未能遵守商业驾驶执照考试项目的标准,或未能遵守第三方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部门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第三方该取消、暂停或撤销协议的行动。任何对部门取消、暂停或撤销第三方测试协议的命令提出上诉或复核的行动,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085条或本州法律另有允许的方式,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该行动应自命令生效之日起90天内提起。
(E)CA 车辆 Code § 15250(c)(2)(E) 任何根据 (D) 项其协议已被取消的第三方测试员,可立即申请第三方测试协议。
(F)CA 车辆 Code § 15250(c)(2)(F) 根据 (D) 项暂停第三方测试协议的期限应少于12个月,具体由部门决定。暂停期结束后,经第三方测试员请求,协议应予恢复。
(G)CA 车辆 Code § 15250(c)(2)(G) 根据 (D) 项撤销第三方测试协议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第三方测试员可在撤销期结束后,并提交导致撤销的情况已纠正的证明后,申请新的第三方测试协议。
(H)CA 车辆 Code § 15250(c)(2)(H) 授权部门向第三方测试员收取一笔费用,该费用由部门决定,足以弥补部门在管理和评估第三方测试项目以及开展部门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活动(以确保参与该项目的驾驶员获得充分培训)方面所产生的实际成本。
(3)CA 车辆 Code § 15250(c)(3) 除第15250.3条另有规定外,如果申请人驾驶或将驾驶旅游巴士,第三方进行的测试不得替代部门为第15278条 (a) 款 (2) 项中规定的乘用车认可申请人规定和进行的测试。
(d)CA 车辆 Code § 15250(d) 参加并通过第三方进行的驾驶考试的商业驾驶执照申请人,应向部门提供令部门满意的驾驶技能证书,证明申请人已成功通过第三方进行的驾驶考试。
(e)CA 车辆 Code § 15250(e) 如果对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9卷第383部分E分部第383.79条将在另一州获得执照的商业驾驶执照申请人进行驾驶考试,部门可向申请人收取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进行测试并将结果报告给驾驶员备案州的合理成本。
(f)CA 车辆 Code § 15250(f) 根据本章签发商业驾驶执照的实施日期可由部门根据其认为的必要性确定,以实现有序的商业驾驶执照项目。
(g)CA 车辆 Code § 15250(g) 美国武装部队现役人员、军事预备役人员、现役国民警卫队人员(包括全职国民警卫队执勤人员、兼职国民警卫队训练人员以及国民警卫队军事技术人员(需穿军装的平民))以及美国海岸警卫队现役人员,在为军事目的驾驶机动车辆时,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49卷第383部分A分部第383.3(c)条的规定,免除所有商业驾驶执照要求和制裁。此例外不适用于美国武装部队预备役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