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车辆 Code § 23140(a) 未满21岁的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按重量计达到0.05%或以上而驾驶车辆的,属违法行为。
(b)CA 车辆 Code § 23140(b) 如果某人在驾驶时未满21岁,且受酒精饮料影响或作用,无论是否进行了化学检测以确定该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并且事实裁决者认定该人已饮用酒精饮料并在驾驶车辆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按重量计达到0.05%或以上,则可认定其违反了(a)款规定。
(c)CA 车辆 Code § 23140(c)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一旦认定某人违反本条规定,法院书记员应在认定后10天内准备一份作出该认定的法院记录摘要,并立即将其送交部门。该摘要应为公共记录,并可按第1803条报告的其他记录相同的方式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