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信号和标线涉及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
Section § 21450
Section § 21450.5
这项法律主要关注交通感应信号灯,即根据交通检测情况而变化的交通灯。它要求在安装新信号灯或更换检测器时,在可行的情况下,这些信号灯应能检测到自行车和摩托车。然而,市县政府在交通部为此类检测制定统一标准之前,无需遵守。此外,当安装或更换州拥有或运营的交通信号灯时,必须包含先行行人间隔和供视障人士使用的无障碍信号灯等功能。先行行人间隔是指在车辆信号灯变绿之前,行人可以提前通行。在住宅区、商业区和学校区域等特定区域进行维护时,也应将这些功能添加到现有信号灯中。
Section § 21451
在加州,如果你开车看到绿灯,你可以直行、右转、左转或掉头,除非有标志禁止掉头。但一定要确保让其他车辆和正在过马路的人先行。如果出现绿色箭头灯,你只能按照箭头指示的方向行驶,以及同时显示的其他允许的行驶方向。如果出现左转绿色箭头,你也可以掉头,除非有标志禁止。
对于行人来说,如果看到绿灯,你可以过马路,但必须让已经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先行。如果出现绿色转弯箭头灯,你不应该进入车行道,除非有标志或信号指示可以。警察通常不会因为行人违反这些规定而拦停,除非有明显的碰撞危险。驾驶员和行人都必须保持谨慎,互相注意安全。
Section § 21452
这项法律规定了驾驶员和行人在看到黄色交通信号灯时应如何做。对于驾驶员来说,稳定的黄灯意味着绿灯即将结束或红灯即将亮起。对于行人来说,黄灯信号警告他们没有足够时间过马路,因此不应进入车行道。
警察只有在行人闯黄灯构成即时碰撞危险时才能拦停行人。然而,行人仍需谨慎以确保自身安全,驾驶员也必须对行人保持警惕。
Section § 21453
这项法律解释了驾驶员和行人在红灯时应该怎么做。如果你开车遇到圆形红灯,你需要在线、人行横道或路口前停车,并等待信号灯变色,除非允许转弯。
如果没有禁止转弯的标志,你可以在停车后右转,或者从单行道左转进入另一条单行道,但如果行人和其他车辆距离很近构成危险,你必须让他们先行。
如果是红色箭头灯,你不能进行箭头指示的转弯。行人在红灯或红色箭头灯时,不应进入车行道,除非有其他信号指示可以通行。警察只会在行人可能立即造成碰撞危险时才会拦下他们,并且道路上的每个人都需要小心谨慎,注意安全。
Section § 21454
Section § 21455
这条法律解释了如何遵守设置在非交叉路口(例如高速公路或公路匝道上)的交通信号灯。如果有标志、人行横道或停止线指示您在哪里停车,您必须在那里停车。如果没有这些指示,那么就直接在交通信号灯处停车。
Section § 21455.5
本法律解释了自动化交通执法系统(例如闯红灯摄像头)如何在交叉路口使用。它要求使用此类系统的政府机构张贴标志以表明其存在,并确保系统符合特定标准。在开具罚单之前,机构必须先发出为期30天的警告通知,并公开宣布该系统。
只有政府和执法机构才能操作这些系统,并且它们必须遵循严格的违规处理和数据处理指南,这些数据应保密并在一定期限后销毁。与设备供应商的合同不得以罚单收入为基础。
此外,机构必须向司法委员会报告违规和事故统计数据,并且不能将收入作为安装这些系统的理由。驾驶员可以查看违规的摄影证据。
Section § 21455.6
这项法律要求市议会或县监事会在决定使用自动化执法系统(例如闯红灯摄像头)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市或县可以聘请私人公司来操作这些系统,但不能聘请系统制造商来执行某些特定任务,除非相关合同在2004年1月1日之前已经存在且此后未作更改。此外,该法律不允许使用拍照雷达系统来抓拍超速行为。
Section § 21455.7
Section § 21456
本法律规定了人行横道处行人控制信号的规则。当信号显示“WALK”或行走人符号时,行人可以过马路,但必须让行已在交叉路口内的车辆。骑自行车的人也可以通行,但需要让行已在路口内的任何行人或车辆。如果信号闪烁“DON’T WALK”或“WAIT”并带有倒计时,行人可以开始过马路,但必须在倒计时结束前完成穿行。稳定的“DON’T WALK”或“WAIT”表示你不应该开始过马路,但如果你已经开始,则应继续走到对面。除非存在明显的碰撞危险,否则警察不得因这些违规行为拦停行人。每个人仍需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并保持谨慎。本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1456.1
这项法律规定,当行人看到交通信号显示“行人行走”符号、“举手”符号、“行走”、“等待”或“禁止行走”时,他们必须遵守这些行人信号,而不是“通行”、“注意”或“停止”等其他车辆信号。这些行人信号指示在交叉路口何时可以安全通行或不安全通行。
Section § 21456.2
这项法律解释说,骑自行车的人必须像驾驶员一样遵守交通规则,除非有专门的自行车信号灯另有指示。如果自行车信号灯显示不同颜色的自行车标志,并与普通交通灯或行人信号灯同时出现,骑自行车的人应遵守自行车信号灯的指示。这项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21456.3
本节概述了骑自行车者在设有自行车专用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的规则。如果是绿灯,骑自行车者可以直行、转弯或掉头,除非有标志另有规定,但他们必须让行行人和其他车辆。黄灯警示绿灯即将结束或变为红灯。骑自行车者必须在红灯时停车,并保持停车状态直到出现绿灯信号,除非在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停车后可以从单行道转弯。他们仍然必须让行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和迎面而来的车辆。自行车信号灯只能安装在符合交通部指导方针中特定道路或交通条件的地方。
Section § 21457
Section § 21458
本节解释了用于停车规定的路缘石颜色编码系统。红色表示禁止停车或泊车,但公共汽车在公共汽车上下客区除外。黄色表示允许根据当地规定装卸乘客或货物时停车。白色表示为装卸乘客或在邮箱投递邮件而停车。绿色表示允许泊车,但有当地政府设定的时间限制。蓝色专用于残疾人士和残疾退伍军人的车辆。这些规定在当地法令规定的日期和时间生效。
Section § 21459
这项法律解释说,交通部和地方当局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设置特殊标记。这些标记用于交通量大或道路弯曲,导致在标记左侧行驶危险的路段。这些标记旨在防止在高速公路的特定路段向左行驶。它们不能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并且任何其他标记都不能强制执行这项规定。
Section § 21460
本法律解释了关于驾驶和越过路面标线的规则。如果你看到双实线黄线,除非法律明确允许,否则你不能驶入其左侧。双实线白线也是如此,但可能在其他法律中提及例外情况。如果实线旁边有一条虚线,并且虚线在你一侧,你可以在超车等情况下越过这些线。但是,如果你在交叉路口左转、驶入或驶出车道,或者进行经授权的掉头,你可以越过这些线。有时,凸起路面标记可以代替标线,只要它们符合交通部门的设置标准。
Section § 21460.5
这项法律允许交通部和地方当局在公路中央划定双向左转车道,供车辆双向左转使用。这些车道通过实线和虚线组合的黄线进行标记,以显示其边界。车辆可以使用这些车道准备或进行左转或掉头,但在进行这些操作时,行驶距离不应超过 200 英尺。在有双向左转车道的情况下,不应从其他车道进行左转或掉头,尽管驾驶员可以横穿这些车道。此外,可以按照交通部的标准,使用凸起路面标记代替标线。
Section § 21461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驾驶员不遵守联邦《统一交通控制设备手册》或类似州批准的补充文件中描述的、旨在规范交通的交通标志或信号是违法的。设置这些标志是为了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此外,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共机构设置的交通控制设备。但是,如果该行为属于从第22500条开始在其他地方提及的特定交通违规行为,则此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21461.5
这项法律规定,行人不遵守旨在传达交通规则的交通标志、信号或装置是违法的。除非行人有被车辆或其他人力驱动装置撞到的即时危险,否则警察不得仅仅因为行人违反此规定而拦停他们。无论是步行还是驾驶,每个人仍有责任注意自身安全。
Section § 21462
这项法律要求驾驶员、行人、动物看管人以及有轨电车操作员遵守官方交通信号,除非警官另有指示,或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事故,或根据特定条款获得豁免。对于行人,治安官只有在存在明显碰撞危险时,才能因其不遵守信号而将其拦下。然而,行人与车辆驾驶员都必须保持谨慎以避免事故发生。
Section § 21463
Section § 21464
这项加州车辆法律规定,除非获得许可,否则您不得损坏任何交通标志、信号灯或相关设备。这意味着您不能损坏、附着物品于或射击它们。此外,除非您获得授权(例如紧急车辆),否则您不能使用或拥有能够改变交通信号的设备。如果您违反这些规定并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您可能会被判入狱并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如果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罚款最高为5千美元。您也可能被允许通过社区服务来代替支付部分或全部罚款。
Section § 21465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公路之上或附近放置、保留或展示任何看起来像官方交通标志的非官方标志。这包括那些试图控制或混淆交通,或者遮挡任何真实交通标志的仿制品。
Section § 21466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之上或附近放置灯光,其方式应使驾驶员难以清楚地看到官方交通标志或信号。
Section § 21466.5
这项法律禁止在公路附近设置或展示任何可能损害驾驶员视力的强光。如果光源的亮度超过驾驶员所见其他亮度的1,000倍,并使用特定仪表从驾驶员视角测量,则该光源被视为过亮。如果正常亮度较低,则不应超过某个特定水平。铁路不受此规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