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6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摩托车在黑暗时必须配备至少一个但不能超过两个正常工作的前照灯。这些前照灯必须符合本法规设定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每辆摩托车在黑暗中应当配备至少一个且不超过两个照明前照灯,这些前照灯应当符合本部的要求和限制。

Section § 25650.5

Explanation
从1978年1月1日起制造并首次注册的每辆摩托车,必须配备一到两个前灯,这些前灯在发动机启动时会自动亮起,并在发动机运行期间保持亮着。用作应急车辆的摩托车可以有一个开关,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关闭前灯,但该开关必须在出售摩托车之前拆除。

Section § 256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摩托驱动车辆(如摩托车)夜间行驶时前照灯的要求。它根据车速规定了灯光必须照亮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25英里时为100英尺,车速在每小时25至35英里之间时为200英尺,车速超过每小时35英里时为300英尺。

如果车辆配备多束光前照灯,远光灯必须符合这些距离要求,而近光灯则必须遵守另一项具体规定。单束光灯必须进行调整,以确保当车辆载重时,前方25英尺处的高强度光束部分不会高于灯具的中心。

机动循环车的前照灯可以是单束光型或多束光型,但在任何情况下,当车辆在黑暗中行驶时,前照灯应遵守以下要求和限制:
(a)CA 车辆 Code § 25651(a) 当机动循环车以低于每小时25英里的任何速度行驶时,前照灯的强度应足以照亮前方不小于100英尺处的人或车辆;当以每小时25英里至不超过35英里的速度行驶时,应足以照亮前方不小于200英尺处的人或车辆;当以每小时35英里以上的速度行驶时,应足以照亮前方300英尺处的人或车辆。
(b)CA 车辆 Code § 25651(b) 如果机动循环车配备多束光型前照灯,远光灯应符合上述最低要求,而近光灯应符合第24407条 (b) 款所规定的适用于最低光分布的要求。
(c)CA 车辆 Code § 25651(c) 如果机动循环车配备单束光灯,其瞄准方式应确保当车辆载重时,在前方25英尺处,高强度光束的任何部分均不得高于其发出灯具的中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