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40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商用机动车的注册费,费用根据车辆的空载重量而定。它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车辆的费用,包括电动车、两轴车辆和三轴或更多轴的车辆。每种车辆都有特定的重量类别,这些类别决定了注册费。专门用于历史展示或非商业用途的车辆可免除此费用。此处详述的收费标准适用于199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注册或续期注册的州内新车,以及2001年12月31日之后注册或续期的大多数其他车辆。

除第9400.1条另有规定外,以及除任何其他注册费外,任何以空载重量运行的商用机动车注册时,应支付本节规定的费用。皮卡车的重量费按本节计算。凡露营车临时附着于设计用于运输财产的机动车上,该机动车应受本节所征收的费用约束。露营车应被视为载荷,且本节对该机动车征收的费用应基于该机动车的空载重量,不包括露营车。
(a)CA 车辆 Code § 9400(a) 对于本节所述设计、使用或维护的任何电动车,应按以下附表支付费用:
空载重量
费用
小于6,000磅 ........................
$ 87
6,000磅或以上但小于10,000磅 ........................
266
10,000磅或以上 ........................
358
(b)CA 车辆 Code § 9400(b) 对于本节所述设计、使用或维护的、不超过两个车轴的任何机动车,电动车除外,应按以下附表支付费用:
空载重量
费用
小于3,000磅 ........................
$ 8
3,000磅至4,000磅(含) ........................
24
4,001磅至5,000磅(含) ........................
80
5,001磅至6,000磅(含) ........................
154
6,001磅至7,000磅(含) ........................
204
7,001磅至8,000磅(含) ........................
257
8,001磅至9,000磅(含) ........................

Section § 94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总重量为10,001磅或以上的商用机动车辆的额外注册费用。这些费用根据车辆的总重量计算,并适用于特定日期之后的首次注册和续期注册。某些车辆,如皮卡车和电动汽车,可免除本节规定的费用。农民用于农业的特定车辆和某些拖车在这些费用方面有特殊考虑。大多数车辆还需缴纳3美元的货物盗窃拦截计划费。此外,车辆必须展示重量贴花,部门可为此类贴花收取最高10美元的费用。这些费用所得资金将分配给各种州交通账户。

(a)Copy CA 车辆 Code § 9400.1(a)
(1)Copy CA 车辆 Code § 9400.1(a)(1) 除任何其他所需费用外,本节规定了总车辆申报总重量为10,001磅或以上的单独或组合运营的商用机动车辆的注册费用。皮卡车和电动汽车的重量费不按本节计算。
(2)CA 车辆 Code § 9400.1(a)(2) 根据第5014节的申请颁发识别牌的车辆的重量,以及第36000节定义的农具的重量,在根据本节计算由农民或农民雇员在农业经营中独家拥有和运营的牵引商用机动车辆的申报总车辆重量时,不予考虑。
(3)CA 车辆 Code § 9400.1(a)(3) 用于向驾车公众提供援助或牵引或运载被扣押车辆的拖车应按照本节规定缴纳费用,但费用计算仅基于牵引或运载车辆的总车辆额定重量。对于本款所述拖车的每次首次注册或过户申请,注册车主或承租人或其指定人应向部门证明该拖车的总车辆额定重量:
总车辆重量范围
费用
10,001–15,000  ........................
$ 257
15,001–20,000  ........................
 353
20,001–26,000  ........................
 435
26,001–30,000  ........................
 552
30,001–35,000  ........................
 648
35,001–40,000  ........................
 761
40,001–45,000  ........................
 837
45,001–50,000  ........................
 948
50,001–54,999  ........................
 1,039
55,000–60,000  ........................
 1,173
60,001–65,000  ........................
40,001–45,000
G
1,028
45,001–50,000
H
1,161
50,001–54,999
I
1,270
55,000–60,000
J
1,431
60,001–65,000
K
1,562
65,001–70,000
L
1,701
70,001–75,000
M
2,004
75,001–80,000
N
2,064
(2)CA 车辆 Code § 9400.1(2) 为实现1999-2000年常会参议院第2084号法案(2000年法规第861章)第1节和第59节所述的“收入中性”目的,财政总监应审查州公路账户2003-04年度最终交易报表。如果该审查表明存入州公路账户的实际卡车重量费收入总额未达到至少七亿八千九百万美元($789,000,000),财政总监应指示该部门调整第(1)款中列出的收费表,但不得超过以下收费金额:
车辆总重范围
重量代码
费用 
10,001–15,000
A
$ 354
15,001–20,000
B
 482
20,001–26,000
C
 591
26,001–30,000
D
 746
30,001–35,000
E
 874
35,001–40,000
F
1,024
40,001–45,000
G
1,125
45,001–50,000
H
1,272
50,001–54,999
I
1,393
55,000–60,000
J
1,571
60,001–65,000
K
1,716
65,001–70,000
L
1,870
70,001–75,000
M
2,204
75,001–80,000
N
2,271

Section § 940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货物盗窃拦截计划费不应向重量低于10,001磅的商用车辆收取。它还要求部门对任何错误地向不符合重量要求、或属于皮卡车或电动车的车辆收取的费用发放退款或抵免。

Section § 9400.4

Explanation

本节主要讨论如何分配车辆重量费收入,以偿还2010-11和2011-12财政年度及以后与交通相关的债务。最初,重量费收入用于报销普通基金在交通债券债务偿还方面的支出。如果在偿还债务后仍有剩余资金,盈余将作为贷款转给普通基金,这些贷款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偿还。目标是确保州公路账户的收入不低于其支出,从而有效覆盖所有债务。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每月收取的金额不足以支付转账,则后续月份中最早可用的资金将用于完成未完成的转账,然后再进行新的转账。法律规定了详细的资金转账时间表和程序,以确保所有财务义务得到履行。

根据第9400.1条(e)款和第42205条(a)款存入州公路账户的重量费收入,扣除根据第42205条(b)款为其他目的拨款的金额后,以及根据第9400.1条(e)款和第42205条(a)款(如适用)直接存入交通债务偿还基金的重量费收入,应按以下方式使用:
(a)CA 车辆 Code § 9400.4(a) 对于2010-11财政年度,特此从州公路账户的重量费收入中拨款七亿五千六百三十九万六千美元 ($756,396,000),用于转入普通基金,作为交通债券债务偿还报销和贷款,具体如下:
(1)CA 车辆 Code § 9400.4(a)(1) 主计长应将任何月份存入州公路账户的所有重量费收入转入交通债务偿还基金,用于转入普通基金,作为债务偿还成本的报销,直到根据《政府法典》第16965条规定,财政总监指示符合报销条件的交通债券项目所支付的所有债务偿还款项均已报销。
(2)CA 车辆 Code § 9400.4(a)(2) 在财政总监通知主计长2010-11财政年度的所有债务偿还成本均已报销后,主计长应将州公路账户中任何剩余的每月重量费收入作为贷款转入普通基金,直到本款所拨款项的全部金额已转入普通基金。财政总监可在任何一年内偿还该贷款的任何剩余未偿余额,如果财政总监确定需要这些资金来报销普通基金当年的交通债券债务偿还,或根据《政府法典》第16774条赎回或偿还那些在后续财政年度到期的债券,但前提是这些贷款应不迟于2021年6月30日偿还。根据本条借出的所有资金,在偿还至州公路账户后,应由主计长立即转入交通债务偿还基金,以根据《政府法典》第16965条使用。
(3)CA 车辆 Code § 9400.4(a)(3) 截至2011年6月15日,财政总监应与司库协商后通知主计长关于2010-11财政年度期间根据《政府法典》第16965条从普通基金支付的债务偿还最终金额,并应指示主计长撤销和调整作为债务偿还报销或贷款进行的任何转账,以便最大金额的转账用于债务偿还报销,且任何贷款金额限于此金额与本款所拨款项总额之间的差额。2010-11财政年度从州公路账户转出的重量费收入总额不应超过该年度存入州公路账户的重量费收入总额。
(4)CA 车辆 Code § 9400.4(a)(4) 对于在任何给定月份因重量费收入不足而无法进行的转账或部分转账,应使用后续月份可用的首批重量费收入来完成前一个或多个月份的转账,然后再进行后续月份的额外转账。
(b)CA 车辆 Code § 9400.4(b) 对于2011-12财政年度,根据第9400.1条和第42205条确定的州公路账户中所有来自重量费的收入,扣除根据2011年《预算案》第2.00条第2660-013-0042项授权的四千三百七十万美元 ($43,700,000) 贷款金额后,特此拨款用于转入普通基金,作为债务偿还报销和贷款,具体如下:
(1)CA 车辆 Code § 9400.4(b)(1) 主计长应将任何月份存入州公路账户的所有重量费收入转入交通债务偿还基金,用于转入普通基金,作为债务偿还成本的报销,直到根据《政府法典》第16965条规定,财政总监指示符合报销条件的交通债券项目所支付的所有债务偿还款项均已报销。

Section § 9400.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只要某些卡车重量费仍然有效,那些需要制定交通拥堵管理计划的县内城市区域的地方机构,就不能限制卡车在街道或公路上的运营时间,除非这种限制符合当地的交通拥堵计划,并且不会不合理地干扰邻近区域。如果城市和县之间在通行权方面存在分歧,可以向加州交通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必须在90天内作出决定。在此期间,现有规定保持不变,直到委员会作出决定。特别是在洛杉矶县,洛杉矶市可以设定卡车运营限制,县内其他城市必须遵守,如果想有所不同则可以上诉。这是因为洛杉矶独特的交通问题。

(a)CA 车辆 Code § 9400.7(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除1989年6月1日已存在的限制外,并除(d)款规定外,只要根据1989-90届常会第471号议会法案颁布的第9400条所要求的任何增重费仍然有效,位于根据《政府法典》第65089条要求编制交通拥堵管理计划的县内城市化区域的任何地方机构,不得限制任何原本允许卡车通行的街道或公路的运营时间,除非该地方机构认定该限制与已通过的交通拥堵管理计划一致,并与相邻地方机构协调,以避免不合理地干扰卡车运营。
(b)CA 车辆 Code § 9400.7(b) 如果城市和县之间出现通行不一致的情况,交通拥堵管理计划中不一致的通行规定可向加州交通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应在上诉提交后90天内审查不一致的通行计划并作出裁定。如果委员会未能在90天内作出裁定,交通局局长应审查该问题并在30天内作出裁定。
(c)CA 车辆 Code § 9400.7(c) 交通拥堵管理计划的通行规定在上诉期间不得生效。如果委员会裁定存在不一致,交通拥堵管理计划的通行规定将不生效。
(d)Copy CA 车辆 Code § 9400.7(d)
(1)Copy CA 车辆 Code § 9400.7(d)(1) 如果洛杉矶市对任何原本允许卡车通行的街道或公路的运营时间设定限制,本条不适用于洛杉矶县。
(2)CA 车辆 Code § 9400.7(d)(2) 如果洛杉矶市根据(1)款设定限制,且洛杉矶县内任何其他城市对任何原本允许卡车通行的街道或公路的运营时间设定限制,该其他城市的限制应符合洛杉矶市设定的限制,但该其他城市可根据(b)款向委员会上诉不符合规定的限制,以裁定是否应准予本款的豁免。
(3)CA 车辆 Code § 9400.7(d)(3)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鉴于洛杉矶县和洛杉矶市独特的特殊交通拥堵问题,本条的一般规定不能适用于该县。

Section § 94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假设选民批准了某项宪法修正案,加州地方政府不得在1990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征收使用其街道或公路的新税费。但是,如果他们在1989年6月1日之前已经征收了此类费用,他们可以继续征收。他们唯一可以征收的新费用是与超过法定重量限制的载荷相关的许可费。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选民批准了1989-90届常会参议院宪法修正案 1,任何地方机构不得在1990年12月31日之后,对使用其街道或公路的特权征收税费、许可费或其他费用,除非是针对超限载荷的许可费,或者该地方机构在1989年6月1日之前已征收该费用。

Section § 94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1936年或之前制造的机动车可以免除支付重量费。然而,如果有人拥有一辆1936年或之前制造的商用车辆并运营它,并且选择支付重量费,他们可以这样做。车辆管理局(DMV)将为这些车辆发放与需要支付重量费的车辆相同的普通牌照。

(a)CA 车辆 Code § 9401(a) 1936年或之前制造的机动车,免除支付第9400条规定的重量费。
(b)CA 车辆 Code § 9401(b) 尽管有(a)款规定,任何拥有并运营一辆注册在其名下且在1936年或之前制造的商用车辆的人,可以支付相应的重量费,且部门应为该类车辆发放与需要支付重量费的车辆相同类型的牌照。

Section § 9404

Explanation

加州这项车辆法律规定,用于个人交通的旅行车不需要支付重量费,这与其他车辆不同。但是,如果你拥有旅行车是为了商业用途,或者你的工作要求你必须拥有一辆,你可以选择支付重量费。这样,你的旅行车在牌照方面就可以被视为商用车辆。要符合“从事某项业务”的条件,你必须从事某些专业领域,比如土地测量或建筑,而不仅仅是任何业务或专业。

(a)CA 车辆 Code § 9404(a) 旅行车,除非用于有偿载客运输,否则免除支付第9400节规定的重量费。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规定,任何人 (1) 真实从事某项业务并拥有和运营以该业务名义注册的旅行车,或 (2) 作为雇员真实从事某项业务并因该雇佣关系被要求拥有和运营一辆注册在该人名下的旅行车,可以支付相应的重量费,且部门应签发与需要支付重量费的车辆所签发的相同类型的牌照。
(b)CA 车辆 Code § 9404(b) 就本节而言,“从事某项业务”指从事真实的贸易、商业、商务,或从事一项专业,其中土地测量、施工量或结构尺寸的测量是该专业所颁发执照授权执行的职能,但不包括从事任何其他类型的专业。

Section § 9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农业水井钻机无需支付通常根据第9400条要求缴纳的费用。

Section § 9406

Explanation

如果您对已注册车辆进行更改,导致其重量类别增加,您需要向部门报告。您还必须在车辆以新重量类别使用之前,支付旧重量费与新重量费之间的差额,并减去法律允许的任何减免。

已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支付费用的已注册车辆,如果其改装或加装使其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归入高于先前已支付的重量费的重量费类别,则应向部门报告。同时,先前已支付的重量费(按照第9407条规定扣减后)与更高的重量费(按照第9407条规定扣减后)之间的差额,应在车辆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在更高的重量费类别中运行时支付给部门。

Section § 9406.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操作一辆车,其重量超过你向相关部门正式注册的重量,你需要先向部门申请并支付所有必要的费用。

Section § 9407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注册年度的第一个月之后才迟交车辆注册申请,并且已提交了必要的证明,那么所需费用将根据自您上次注册到期以来已过去的月数进行减少。这种费用减少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您在注册年度的第一个月之后提交申请;二是您在到期后的第一个月之后,以特殊的部分年度方式注册了您的车辆。

根据第9400条和第9400.1条规定的费用,如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应按比例减少,减少额度为自上次颁发的注册证书到期以来已过去的每个月:
(a)CA 车辆 Code § 9407(a) 注册申请在任何注册年度的第一个月之后提出,并且已根据第4604条(a)款提交了证明。
(b)CA 车辆 Code § 9407(b) 对按部分年度注册的车辆提出的注册申请在到期后的第一个月之后提出,并且已根据第9706条(b)款提交了证明。

Section § 9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企业在加利福尼亚州停止使用一辆商用车辆,而其注册尚未到期时会发生什么。车主可以将车辆的注册证和牌照交还给州政府,并在90天内申请注册另一辆商用车辆。如果初始车辆的费用已经支付,这些费用可以抵扣新车辆的费用,前提是新车辆被添加到同一车队中。

在使用这些抵免时,州政府将抵扣已支付费用中未使用的部分。但是,签发新注册将收取额外的2美元费用。

(a)CA 车辆 Code § 9408(a) 任何已注册的商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分摊注册方式运营的商用车辆,如果已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支付了费用,并在注册期满前在本州停止使用,车主可以将先前为该车辆签发的注册卡和牌照交还给部门,并在停止使用之日起90天内,申请注册另一辆须缴纳第9400条或第9400.1条规定费用的商用车辆。如果停止使用的车辆是根据第4章第4条(从第8050条开始)在本州运营的,则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支付的任何未使用费用的抵免,只能适用于同时添加到同一分摊车队中的商用车辆。
(b)CA 车辆 Code § 9408(b) 在(a)款所述情况下,并在适当的事实证明下,部门在确定本分部应付费用时,应允许将先前注册根据第9400条或第9400.1条支付的费用中,截至申请月份的未到期部分作为抵免,但除了本分部应付的减去任何抵免后的其他费用外,还应收取并征收两美元 ($2) 的额外费用,用于签发新注册。

Section § 9409

Explanation
如果您使用的叉车主要用于装卸和堆放物料,并且在公路上空载行驶,那么根据本法律,该叉车无需遵守另一节(第9400节)中规定的规则。

Section § 9410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你拥有一辆空载重量不足8,001磅的商用车辆,并且它显示了第22511.5条中提到的特殊牌照,那么它就不必支付通常的重量费。然而,如果商用车辆显示的是特殊标牌而不是牌照,它仍然需要支付重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