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管理局权力和职责
Section § 1651
Section § 1651.2
Section § 1651.3
Section § 1651.5
本条规定允许机动车辆管理局局长设定车辆注册的到期日期。这些日期最初可以是7到18个月,之后每年都需要续期。拖车和某些机动车的到期日定在日历月的最后一天。按季度注册的车辆在12月31日到期。如果局长认为合适,可以把某些车辆排除在全年注册之外。
此外,对于根据《国际注册计划》注册的车辆,局长必须在2009年前设定全年注册的到期日期,方法与其他车辆相同。
Section § 1652
本节解释说,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负责制定并提供所有与车辆和驾驶员文件相关的必要表格,例如申请表或证书,并将承担所有运输费用。此外,DMV可以要求这些文件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这意味着在文件上撒谎是犯罪行为。
Section § 1653
Section § 1653.5
这项法律规定,申请或更新驾驶执照或身份证的表格必须包含社会安全号码栏目;而车辆登记或所有权转让的表格则必须包含驾驶执照或身份证号码栏目。如果表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这些号码。除特定情况外,如果申请缺少这些号码,部门将不予办理。这些号码不会出现在已签发的证件上,例如执照或登记文件。社会安全信息不属于公共记录,只能出于子女抚养、税务管理或失业福利等特定目的与特定机构共享。如果这项法律的任何部分被法院裁定无效,该部分将失效,部门必须相应地更新其网站信息。
Section § 1653.5
本法律条文规定了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办理或更新驾驶执照、身份证、车辆登记或所有权证书时所用表格的要求。它强制规定这些表格必须包含供申请人填写其社会安全号码或驾驶执照/身份证号码的空白处。如果缺少这些信息,DMV将无法处理申请。此外,它还保护申请人的社会安全号码不被打印在官方文件上,并限制其披露,但有例外情况,例如用于子女抚养费执行和税务管理等特定的政府目的。本条文将在法院对其合法性作出裁决后生效。
Section § 1655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的某些人员,例如局长、副局长和调查员,在执行DMV负责管理的法律或在DMV场所内执行法律时,拥有警察的权力。
这些被授权的人员还可以在车库、修理店和二手车场等地方检查任何已注册的车辆或其部件。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核实车辆的所有权和注册信息、检查报废或拆解的车辆,或寻找被盗车辆。
Section § 1656
Section § 1656.1
Section § 1656.2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必须分发一份印刷摘要,详细说明不遵守特定财务责任法律的处罚。这份摘要必须随每份车辆注册、驾驶执照及其续期一同提供。摘要解释说,驾驶员必须携带保险证明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责任证明,例如保证金或现金存款。未能提供证明可能导致罚款、吊销执照,甚至因伪造信息而入狱。
此外,如果驾驶员卷入的事故造成超过1,000美元的损失或任何人员受伤,他们必须在10天内向DMV报告。如果他们未能报告或未能出示财务责任证明,其驾照可能会被吊销长达四年。如果驾照被吊销,驾驶员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DMV必须及时作出决定。
Section § 1656.3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确保《驾驶员手册》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轨道交通安全、禁止在公路上遗弃动物、尊重路权,以及了解个人在交通截停期间的公民权利。它解释了驾驶员和乘客可以从执法部门那里期待什么,包括他们的权利以及如何提出投诉。除非存在迫在眉睫的安全威胁,否则执法人员还必须披露截停原因。这些信息应在手册下次更新时加入,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1656.4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在消费者事务部的协助下)在线提供信息,供购买或已购买车辆的消费者使用。这些信息必须包括与车辆相关的政府机构、车辆仲裁服务和消费者组织的联系方式。
此外,如果立法机关批准,消费者欺诈保护计划基金的资金可用于支持这些消费者保护活动。
Section § 1656.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与私营公司达成协议,使用信息显示系统来分享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信息。这些系统可以出现在DMV的邮件或其拥有或管理的财产上。
其中包含的广告信息必须有益于司机和消费者,并且这些广告每小时只能占用15分钟。DMV会决定广告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公众的最佳利益,并且不会与那些其产品或服务不适合驾车社区的广告商合作。
Section § 1658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加入或参与那些专注于分享车辆登记、驾驶执照、公路安全以及部门职责相关信息的团体或协会。部门也可以支付会员费来加入这些团体。
Section § 1659
这项法律允许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为驾照被吊销或撤销的人制定标准并运行一个驾驶员教育和培训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鼓励安全的驾驶习惯。为了有效实施这一点,DMV可以与学校、法院以及其他对促进道路安全感兴趣的人合作。
Section § 1660
如果你是一个接收捐赠车辆的机构或组织,你需要保存某些记录至少三年。这些记录包括捐赠者的详细信息和车辆的具体情况,比如品牌、年份、识别号,有时还有车牌号。你还必须记录车辆何时捐赠、何时出售以及出售价格。
如果你是替别人出售捐赠车辆,你需要一份书面协议,详细说明利润分成,并确认车辆符合设备和排放标准。你还应该保存一份车辆清单,并像保存自己捐赠车辆的销售文件一样,保存所有销售文件。此外,这些记录必须可供相关部门检查,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Section § 1661
这项法律要求DMV(车辆管理局)在车辆注册续期费到期前至少60天通知车主,但某些特定条款涵盖的车辆除外。如果车辆注册未续期,DMV的最终通知必须提及车辆可能被拖走和扣押。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针对某些车辆,60天通知要求曾暂停执行。
Section § 1663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其车辆法律摘要中包含一项警告。该警告强调,在某些事故中未系肩部安全带可能导致严重或致命的伤害,特别是对头部、脊柱和腹部等部位。然而,这项法律不影响任何人根据现有法律享有的权利或补救措施。
Section § 1664
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必须宣传1994年安全街道法案,以提高公众对此法案的认识。他们必须在寄送车辆登记证、驾驶执照以及与驾驶执照吊销或撤销相关的通知时附带相关信息。此外,DMV还应在他们分发的其他教育资料中突出显示这些信息。
Section § 1665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制定规则,规定某些执照或证书可以每两年颁发和续期一次,而不是每年一次。他们还可以决定这些两年期执照的费用,但该费用不能超过年度费用的两倍。重要的是,这项规定不适用于驾驶执照或车辆和船舶注册。
Section § 1666
Section § 1666.1
Section § 1666.5
Section § 1666.7
这项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在至少20%的驾驶知识考试中,加入一个关于驾驶未固定货物(例如皮卡车中松散的工具或材料)的危险性和违法性的问题。此举旨在确保驾驶员理解未固定货物可能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并且是违法行为。
Section § 1667
这项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车主续期注册时,而非首次注册新车时,告知车主车辆烟雾指数计划。提供给车主的通知应遵循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制定的格式。本条将在相关法案中规定的特定日期五年后停止适用,并将在随后的1月1日正式废止。
Section § 1668
Section § 1669
Section § 1670
如果您持有经营车辆相关业务的执照,并且在同一地点经营不同类型的业务,您必须将每个业务区域分开。您的营业地点也必须在营业时间内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开放。
Section § 1671
Section § 1672
本法律条款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其办事处提供器官捐赠信息。具体而言,DMV办事处必须展示一个标牌,说明《统一人体器官捐赠法案》,并提供关于加州器官和组织捐赠登记处的信息。
此外,DMV还应向公众提供包含更多关于捐赠登记处和私人捐赠详细信息的小册子或宣传册。这些展示和宣传材料应由参与人体器官捐赠计划的各方免费提供。
Section § 1672.3
Section § 1672.5
这项法律要求驾驶执照和身份证的设计中包含一个贴纸位置,该贴纸表明持有人愿意在去世后捐献其器官或组织。这些贴纸必须耐用,不易意外脱落。
Section § 1673
本节定义了在退还烟雾影响费时,谁被视为“注册车主或承租人”。它指的是在该费用首次适用时,注册或产权证书上显示姓名的人。
Section § 1673.2
这项法律要求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与财政部合作,管理向车主或承租人退还300美元的烟雾影响费。DMV将搜索其记录以找到符合条件的个人,并向他们发送退款通知表。该表格必须填写并退回,DMV将在发放退款前核实申请,退款包括任何罚款和利息。利息将根据1990年10月至本法生效日期的利率计算,并在本法生效一年后停止累积。
在1990年10月15日至1999年10月19日期间支付烟雾费的人可以申请退款,但必须在本法生效日期起三年内提交。
Section § 1673.4
本法律解释了如果烟雾影响费退款索赔是由非车辆注册车主或承租人提交的,应如何处理。非车主提交的索赔必须在本条生效后30天内提交。部门必须通知注册车主或承租人有关竞争性索赔的情况。然后,注册车主或承租人有三年时间提出反对,否则退款将支付给竞争性索赔人。如果对谁获得退款存在争议,任何索赔人都可以将此事提交小额索赔法院,但如果自退款发出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不能提交。州政府及其雇员不得卷入索赔人之间的争议。
Section § 1673.5
Section § 1673.6
Section § 1673.7
这项法律规定,当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退还烟雾影响费时,必须附带一份特定的通知。该通知解释了这项费用在一次法庭案件中被裁定为违宪,并告知收款人退款中包含利息。它还提供了关于退款查询的联系方式。此外,退款支票不得附带任何其他信息或通知。
Section § 1674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创造一个支持性环境,帮助驾驶员在视力测试、笔试和驾驶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Section § 1674.4
Section § 1674.6
这项加州法律旨在为那些因未能通过视力测试、笔试或路考而无法驾驶的人提供替代交通方案。虽然家庭和社区负有部分责任,但州政府也承诺帮助资助和推广其他交通选择。
该法律的目标是,不迟于2003年1月1日,为失去驾驶特权的人建立负担得起且公平的交通解决方案。为此,一个专责小组将调查资金来源和交通方式,并需在2001年7月1日前提交调查结果报告。
Section § 1675
这项法律要求设立专门针对55岁及以上驾驶员的驾驶改进课程,称为“成熟驾驶员改进课程”。这些课程必须包括关于视觉和听觉感知障碍、疲劳和物质影响、道路规则以及安全驾驶技术的课程。课程时长至少为400分钟,单日课程最多25名学生,两日课程最多30名学生。完成课程后会获得一份证书,该证书可在三年内帮助降低汽车保险费。证书可以通过参加一个较短的、240分钟的续期课程来更新。课程提供者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Section § 1676
本节概述了加州成熟驾驶员改进课程的相关费用。课程提供者对课程本身最多可收取 30 美元的费用。他们必须为参与者支付的学费提供收据。
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还会对发给课程提供者的每份结业证书收取最高 3 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用于支付成熟驾驶员改进计划的管理成本,课程提供者在颁发证书时不得收取超过此金额的费用。
DMV 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将存入州交通基金的机动车账户。
Section § 1677
这项法律规定了提供成熟驾驶员改进课程的机构的规则。机构必须开发和运营课程,其批准费用不得超过批准的实际成本。获得批准的机构负责课程的交付、教学和内容。部门可以调查机构的不当行为指控,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过早颁发证书或超额收费),可以撤销课程批准。课程将持续获得批准,直到机构未能满足批准条件,或者部门发现有理由撤销批准。
Section § 1678
本节说明了加州某些与车辆相关的费用是如何计算和调整的。从2004年开始,根据不同法典中的一系列条款,设定了具体的基准费用。自2005年1月1日起,每年都会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一项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对这些费用进行调整。费用至少增加五十美分,并向上取整到最接近的整数美元。如果2005年1月1日之后有任何新法律修改了这些费用,这些修改将在未来基于通货膨胀的调整计算中被考虑在内。
Section § 1679
这项法律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部门根据《全国选民登记法》寄出的任何提供选民登记的文件都必须附带一份通知。这份通知会告诉人们,如果他们在申请后30天内没有收到选民登记信息,他们应该联系当地的选举办公室或州务卿。
Section § 1680
任何人销售或要约销售与政府部门的预约都是非法的。
这里的“预约”是指安排时间接受政府服务。
Section § 1685
这项法律允许机动车管理局(DMV)与私营公司合作,以改善车辆注册和产权登记服务。合作关系分为三种类型:一线业务合作伙伴,他们使用DMV数据来满足自己的业务需求;一线服务提供商,他们将信息传递给其他合作伙伴;以及二线业务合作伙伴,他们从服务提供商那里接收数据。
要成为合作伙伴,公司必须提交申请并满足特定要求,例如提供指纹和缴纳保证金。DMV决定合作伙伴可以向客户收取多少费用,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调整这些费用,并要求收取3美元的交易费,该费用可以转嫁给客户。某些交易可能适用此费用的豁免。
DMV监督这些合作关系,以保护客户数据,并且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报告该项目的成果和任何涉嫌欺诈的情况。
Section § 1685.1
这项加州法律允许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与州际承运人合作,提供电子车辆登记服务。要符合资格,合作伙伴必须能够处理登记交易、维护登记文件,并证明了解国际登记计划。DMV可以与登记服务机构、车辆租赁或出租公司以及汽车运输协会建立合作关系。潜在合作伙伴需要提交申请并符合特定标准。DMV可以对该计划进行监管,设定费用,确保合规性,保护隐私,并制定绩效衡量标准。此外,合作伙伴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可能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