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车辆 Code § 11930(a) 就房车而言,“第一阶段制造商”指车辆发动机、底盘和传动系统的制造商。
(b)CA 车辆 Code § 11930(b) “第二阶段制造商”指在车辆发动机、底盘和传动系统上永久安装结构和设备的安装商,使车辆完整并适合人类居住,并准备交付给经销商或买方。
这项加州车辆法律定义了两种参与制造房车(本质上就是露营车)的制造商。“第一阶段制造商”负责制造发动机、底盘和传动系统。“第二阶段制造商”则利用这些部件安装车身结构和设备,使车辆适合人们居住并准备好出售。
这项法律规定,当你购买一辆新型房车时,经销商必须向你提供一份清单,以及他们所知的所有来自制造商或其他来源的明示保证的副本。你必须签署这份清单,以确认你已收到这些保证;经销商也必须签署,以确认他们已向你提供了所有已知的保证。双方都应保留这份已签署清单的副本。不遵守这项规定将被视为一项轻微的违法行为。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