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00

Explanation
在加州,没有有效执照或临时许可证就从事车辆销售员工作是违法的。这意味着在开始销售车辆之前,你必须从相关部门获得该执照或许可证。如果你的执照或许可证被取消、暂停、吊销、作废或过期,你就不能合法地销售车辆。

Section § 118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车辆销售员执照,您需要填写部门提供的表格。他们会询问您有关您的品格和过往记录的问题,以确定您是否诚实可靠。您需要提供您的姓名、地址,以及您之前是否曾有任何与执照相关的法律或纪律问题。

当部门颁发您的执照时,执照上会包含您的照片、体貌特征、签名以及作为车辆销售员的专属号码。如果需要,他们还会在您续期执照时要求提供新的照片。

(a)CA 车辆 Code § 11802(a) 部门应规定并提供用于根据本条规定颁发执照的申请表格,并要求申请人提供其认为必要的有关申请人品格、诚实、正直和声誉的信息,作为颁发执照的条件。每份车辆销售员执照申请,除部门要求的信息外,还应包含以下所有事实的声明:
(1)CA 车辆 Code § 11802(a)(1)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2)CA 车辆 Code § 11802(a)(2) 申请人是否曾因其根据本分部颁发的职业执照相关的活动而承担责任,并因此被判决,以及该判决是否仍未支付或未履行。
(3)CA 车辆 Code § 11802(a)(3) 申请人是否曾有根据本分部颁发的执照被吊销、暂停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以及申请人是否曾是根据本分部获得执照的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或公司中的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且该执照曾被吊销、暂停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
(b)CA 车辆 Code § 11802(b) 部门应颁发一份执照,执照上应附有被许可人的正面照片和以下信息:
(1)CA 车辆 Code § 11802(b)(1) 姓名和地址。
(2)CA 车辆 Code § 11802(b)(2) 体貌特征。
(3)CA 车辆 Code § 11802(b)(3) 被许可人的常用签名。
(4)CA 车辆 Code § 11802(b)(4) 独特的车辆销售员执照号码。
(c)CA 车辆 Code § 11802(c) 部门可在执照续期时要求提供新的正面照片。

Section § 11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在审查车辆销售员执照申请期间,向申请人签发临时许可证。这个临时许可证允许申请人作为销售员工作最长 120 天。但是,如果 DMV 发现申请是欺诈性的、不正确、不完整,或者临时许可证是错误签发的,他们可以立即取消。临时许可证一旦被取消,或者当实际执照被批准或拒绝时,就会失效。

在部门确认申请人已满足本章要求之前,部门可以向任何申请车辆销售员执照的人员签发临时许可证。该临时许可证允许销售员在部门完成对执照申请人的调查期间,进行不超过 120 天的运营。如果部门满意地认定临时许可证是基于欺诈性申请签发的,或者认定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申请不正确或不完整,或者临时许可证是错误签发的,部门可以立即取消该临时许可证。临时许可证在被取消或申请人的执照已签发或被拒绝时即告失效。

Section § 118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部门根据合理原因,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放车辆销售员执照。

Section § 118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发现特定问题,部门可以拒绝颁发、暂停或吊销车辆销售员的执照。这些问题包括:有与工作相关的未支付法院判决;未向经销商支付应付的款项或财产;未能将车辆归还给经销商;或者在其他州有类似执照被吊销或暂停且未恢复。其他原因还包括:未适当披露而充当经销商;在没有共同所有权的情况下为多个经销商工作;未能遵守执照合规规定;作为管理人员与不法行为有关联;或不当使用经销商资源进行个人交易。

Section § 1180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条文所涵盖的任何听证会,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另一部分中规定的特定程序,该部分内容是关于正式行政听证会的。

Section § 11808.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被许可人如何通过和解协议解决与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之间的法律纠纷。这可以在听证会之前、期间或之后进行,但必须在听证官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完成。被许可人和DMV局长就缓刑或罚款等条款达成一致,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每次违规的罚款不得超过500美元。如果被许可人未遵守协议条款,协议将失效,DMV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部门还制定了与此类协议相关的罚款金额框架。

(a)CA 车辆 Code § 11808.5(a) 在本条规定下的指控书提交后,局长可在被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与被指控的被许可人和指控方达成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的约定和解协议,无需进一步听证或上诉。该协议可包括但不限于缓刑期或罚款,或两者兼有。除第 11728 节另有规定外,每次违规的罚款不得超过五百美元 ($500),且应根据违规的性质以及违规行为对本条宗旨的影响来确定。
(b)CA 车辆 Code § 11808.5(b) 和解协议可在听证会之前、期间或之后达成,但仅在听证官的拟议决定(如有)被采纳或案件被裁决之前,根据 (d) 款签署并提交后方为有效。
(c)CA 车辆 Code § 11808.5(c) 部门应通过法规采纳一份罚款的最高和最低金额表,其支付可作为根据 (a) 款达成的和解协议的条款或条件。和解协议中包含的任何罚款均应在该罚款表的范围内。
(d)CA 车辆 Code § 11808.5(d) 根据本节达成的任何和解协议应由局长、被指控的被许可人和指控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局长应将该协议连同部门撤回指控书或据以提起诉讼的问题声明的通知,提交或促使提交至行政听证办公室。
(e)CA 车辆 Code § 11808.5(e) 如果被指控的被许可人未能履行和解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则该协议无效,部门可不顾协议,采取法律授权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提交指控书或施加执照制裁。

Section § 11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在必要时为了公共安全,暂时吊销车辆销售员的执照,最长30天,并且必须在此期间内举行听证会并作出决定。DMV还可以颁发附带特定条件的临时执照。如果有人对临时执照不满意,或者执照申请被拒绝,他们可以在6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执照被吊销或申请被拒绝的人可以在一年后重新申请,除非他们的案件属于允许提前重新申请的特定例外情况。

(a)CA 车辆 Code § 11810(a) 在听证会举行之前,如果局长认为有必要为了公共利益采取行动,部门可以暂时吊销颁发给车辆销售员的执照,期限不超过30天。在此情况下,应在临时吊销通知发出后30天内举行听证会并就此作出决定。
(b)CA 车辆 Code § 11810(b) 除非本法典的规定要求拒绝颁发执照,否则部门可以颁发附条件执照,持照人在行使所授予的特权时必须遵守这些条件。附带于行使该特权的条件应是部门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并适合申请人资格的条件,具体根据申请书以及部门对申请书所含信息的调查所披露的情况确定。
(c)CA 车辆 Code § 11810(c) 如果部门颁发或续签附带试用条件的车辆销售员执照,或者部门拒绝颁发车辆销售员执照,申请人可以在拒绝颁发或颁发附条件执照通知发出后60天内,书面要求在局长或其代表面前举行听证会。
(d)CA 车辆 Code § 11810(d) 执照已被吊销或执照申请已被拒绝的人,可以在吊销执照或拒绝申请决定的生效日期起不少于一年时间过去后重新申请执照,但如果该决定是基于第11806条 (a) 款,则可以提前重新申请,并附上令部门满意的证据,表明吊销或拒绝执照的那些理由已不复存在。

Section § 11812

Explanation

如果你是加州的持照汽车销售员,受雇时必须将执照交给雇主。雇主会将其张贴在你销售汽车的每个地点,让公众容易看到。

在你受雇期间,你的执照(或其副本)必须持续张贴。当你离职时,你应该取回你的执照,并且你的雇主必须销毁所有他们张贴的副本。如果你搬家,你必须在五天内告知部门你的新地址。如果他们试图向你发送法律文件,而你不在上次备案的地址,他们可以通过挂号信寄到旧地址,除非你已书面告知他们新的地址。

(a)CA 车辆 Code § 11812(a) 根据本条获得许可的汽车销售员,在受雇时,应将其销售员执照交付给其雇佣经销商,以便在其为雇佣经销商实际从事车辆销售的每个地点,将该销售员执照或其真实准确的副本张贴在公众易于看见的地方。
(b)CA 车辆 Code § 11812(b) 该执照或其真实准确的副本,应在其受雇期间实际从事车辆销售的每个地点持续展示。如果汽车销售员的雇佣关系终止,该执照应归还给销售员,且经销商用于张贴或展示的所有执照副本应由经销商销毁。
(c)CA 车辆 Code § 11812(c) 根据本条获得许可的汽车销售员,应在居住地址变更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给部门每次居住地址变更。
(d)CA 车辆 Code § 11812(d) 根据本条目前或先前获得许可的人员,如果不再居住在上次向部门备案的地址,可以通过挂号信在该居住地址送达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一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发出的法律文书,除非该人员已书面通知部门可送达文书的其他地址。

Section § 118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车辆销售员执照有效期为三年,除非被取消、暂停或吊销。你需要在执照到期前办理续期,因为到期后就不能续期了。如果你的原始执照遗失或损坏,你必须办理一份副本。

(a)CA 车辆 Code § 11814(a) 根据 (b) 款规定,每一份签发的原始车辆销售员执照以及每一份续期的车辆销售员执照,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除非被部门取消、暂停或吊销。
(b)CA 车辆 Code § 11814(b) 车辆销售员执照的续期可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办理。车辆销售员不得在有效期届满之后续期其执照。
(c)CA 车辆 Code § 11814(c) 当原件遗失或损坏时,销售员应获取一份副本执照。

Section § 118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以多种方式滥用销售员执照是违法的。您不能将您的执照借给他人,也不能明知而允许他人使用。假装并非颁发给您的执照是您的,也是违法的。如果许可部门因您的执照被暂停、吊销或注销而要求您交回,您必须遵守。不要以任何方式允许您的执照被非法使用。最后,您不能制作执照的副本或持有任何可能被误认为是真品的伪造版本,除非您遵循了特定的授权。

任何人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a)CA 车辆 Code § 11819(a) 将销售员执照借给任何其他人,或明知而允许他人使用该执照。
(b)CA 车辆 Code § 11819(b) 展示或声称并非颁发给本人的销售员执照为其本人执照。
(c)CA 车辆 Code § 11819(c) 在部门合法要求下,未能或拒绝交回已被暂停、吊销或注销的销售员执照。
(d)CA 车辆 Code § 11819(d) 允许他人非法使用颁发给本人的销售员执照。
(e)CA 车辆 Code § 11819(e) 拍摄、影印、复制或以任何方式复制销售员执照或其仿制品,使其可能被误认为是有效执照;或展示或持有照片、影印件、复制品、复印件或仿制品,除非是经销商展示,或经本法典授权。

Section § 118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部门针对各项执照服务收取的费用。首次申领执照需支付50美元的不可退还费用,执照续期费用同样为50美元,如果需要补办执照,则需支付15美元。

以下费用应支付给部门:
(a)CA 车辆 Code § 11820(a) 除第42231条另有规定外,首次颁发执照的不可退还费用为五十美元($50)。
(b)CA 车辆 Code § 11820(b) 执照续期费用,五十美元($50)。
(c)CA 车辆 Code § 11820(c) 补发执照费用,十五美元($15)。

Section § 11822

Explanation

如果车辆销售员在执照或许可证到期前没有支付续期费用或提交续期申请,他们的执照或许可证将自动作废。

车辆销售员执照或本条规定的任何许可证,如果持证人未能在当前执照或许可证到期日之前支付所需费用或提交执照或许可证的续期申请,将自动取消。

Section § 118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车辆销售员的执照因被暂停、期满或注销而不再有效,这并不妨碍当局采取进一步行动来吊销或暂停该执照。关于是否采取此行动的决定,也会影响同一个人将来是否能获得其他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