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旅客承运人登记法案
Section § 34681
Section § 34683
在加州,私人客运承运人必须向机动车辆管理局(DMV)注册才能在公共公路上运营,除非他们属于某些豁免情况。此注册过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支付费用,并提供特定信息和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加州公路巡警局的承运人识别号、业务详情、关于为营地或非营利组织提供运输服务的声明、保险证明,以及一份签署的声明,表明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Section § 34684
本法律要求私人客运承运人在注册和续期注册时支付费用。首次注册费用为35美元,年度续期费为30美元。这些费用将拨入州交通基金内的机动车账户。
Section § 34685
Section § 34687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私人客运承运人在注册前必须出示保险证明或担保债券。这份保险或债券必须符合特定的承保要求,以防范事故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如果这份保险或债券失效,承运人的注册将立即被暂停。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会在发生这种情况时通知承运人。
Section § 34688
私人客运承运人必须在其车辆上显示其识别号。该号码是根据特定法律条款要求的注册程序分配的。
Section § 34689
Section § 34690
如果个人或公司违反了车辆法中相关领域的规定,这将被视为轻罪。他们可能面临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或在县监狱服刑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并罚。然而,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较轻的违规行为,并遵循法律其他部分规定的不同法律程序。
Section § 34691
本法律规定了私人客运承运人因安全问题或未将驾驶员纳入通知系统而导致注册被暂停时的程序。如果加州公路巡警局(CHP)发现运输公司存在安全问题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可以建议暂停该公司的注册。公司可以申请复检并支付费用以尝试恢复注册。
在提出暂停建议之前,CHP必须书面通知承运人其安全记录不令人满意,并提供复审该决定的机会。如果运输公司的注册被暂停,他们将收到通知,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以反对暂停。如果提出请求,CHP将进行复检,而机动车管理局(DMV)将根据改进情况或其他因素决定是否恢复注册。
Section § 34692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私人客运承运人必须为其车辆购买特定额度的责任保险,以应对事故。通常,这些承运人必须在每次事故中为一人受伤提供至少一万五千美元的赔偿,为两人或多人受伤提供三万美元的赔偿,以及为财产损失提供五千美元的赔偿。然而,对于服务青少年的非营利组织或营地,则适用不同的规定。他们需要根据车辆的载客量购买更广泛的责任保险,金额从五十万美元到一百五十万美元不等,如果车辆载客量超过八人,还需要额外的伞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