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23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根据本法典申请某项事务并支付了费用,但你的申请被拒绝或不被接受,你通常可以拿回你的钱。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果你的申请是针对职业执照且适用特定条款,或者针对重复驾驶执照,那么这项退款规定就不适用。此外,如果你申请某些特殊号牌但申请被拒绝,你只能拿回号牌的费用。

凡根据本法典提出的任何申请,如附有任何费用,且该申请被拒绝或驳回的,该费用应退还给申请人;但根据第9262、9262.5、11309或11820条规定附有费用的职业执照申请,或法律要求提供的重复驾驶执照申请除外。此外,凡根据第9262条 (a) 款申请第一套特殊号牌且该申请被拒绝或驳回的,仅特殊号牌的费用应退还给申请人;或根据第9264条 (1) 款申请第一套特殊号牌且该申请被拒绝或驳回的,特殊号牌的费用应退还给申请人。

Section § 42231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办理车辆申请时支付的费用或罚款过高或不必要,您可以申请退款。这可能是因为在应付金额上出现了错误。您可以在支付之日起三年内要求退款,或者部门也可以在此期间内自动为您办理退款。

Section § 42232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机动车相关费用或罚款上支付过多,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退款。您需要按照他们要求的特定格式提交退款申请。务必在付款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此操作,并说明您认为该付款过多或不正确的原因。

Section § 422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退还已支付给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些与车辆相关的费用或罚款的流程。如果这些费用尚未缴入州金库,相关部门必须直接退还。如果费用已缴入特定的州账户,例如机动车牌照费账户或机动车账户,则必须准备一份申请,并由州审计长签发退款。局长可以将多项申请合并为一份请求。此外,本节还拨出资金用于退还任何多付或错误的费用,以确保符合政府关于退款程序的规定。

(a)CA 车辆 Code § 42233(a) 凡是根据第42231条规定可予退还的任何费用或罚款,在提出申请后尚未缴入州金库的,部门应退还该费用或罚款。
(b)CA 车辆 Code § 42233(b) 凡是根据第42231条规定(在提出申请后)或《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0901条规定可予退还的任何费用或罚款,已全部或部分缴入州金库,并记入交通税基金中的机动车牌照费账户(在本节中以下简称“机动车牌照费账户”),或全部或部分记入州交通基金中的机动车账户(在本节中以下简称“机动车账户”)的,部门应准备一份索赔申请,其中载明与所要求退还的费用或罚款相关的事实,州审计长应从该费用或罚款所记入的账户中开具付款凭证。当确定机动车账户和机动车牌照费账户均有应退款项时,局长可以不分别向这两个账户提交退款申请,而可以向州审计长提交一份针对机动车账户的单一申请,涵盖两笔退款的总额,州审计长应随即从机动车账户中开具付款凭证。至少每季度,局长应向州审计长证明从机动车账户支付的款项中,哪些款项应正确地记入机动车牌照费账户,并提供州审计长可能要求的详细资料。根据州审计长的命令,所要求的款项应从机动车牌照费账户转入机动车账户。
(c)CA 车辆 Code § 42233(c) 本节是对根据本法典收取的任何过多或错误的费用和罚款进行退还和偿还所需的所有款项的拨款,本条规定的退款程序应被视为符合《政府法典》中关于退还过多或错误费用或罚款的要求。

Section § 42235

Explanation

如果您向部门支付的费用过高或不应收取,并且因为没有收到车辆的注册证书而没有及时申请退款,您仍然可以获得退款。您必须证明您错过了截止日期是由于部门延迟发送您的证书,局长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批准您的退款。

如果部门收取的任何费用过高或不应收取,且退费申请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因在于申请人未能从部门收到其寻求退费的车辆的注册证书,则局长有权在此类情况下批准支付退款,但申请人须适当证明申请退款的延迟是由于未能在允许申请退费的法定期限内收到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