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清单、名录或类似已出版材料中发现的声明,即使通常会因传闻证据规则而被排除,也可以在法庭上用作证据。条件是这些材料必须被企业普遍认为是准确和可靠的。

Section § 13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历史文献、科学著作、艺术书籍和出版的地图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被采纳,即使它们在其他情况下可能被视为传闻证据。这是因为它们是由没有偏见的人制作的,并且用于证明公众普遍知晓且感兴趣的事实。

历史著作、科学或艺术书籍以及出版的地图或图表,凡由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制作的,在用于证明具有普遍知名度和公众利益的事实时,不因传闻证据规则而不得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