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公路相关的关键术语。“已测绘公路”指的是在详细地图上清晰标示的道路,这样你就能确定它在地面上的确切位置。“地图”一词也包括“地籍图”。“所有人”是指任何有权使用或占有某块不动产的人。

本条中使用的术语:
“已测绘公路”指在尺寸、比例和细节均足以确定该公路在地面上确切位置的地图上规划、测量和描绘的公路。
“地图”包括地籍图。
“所有人”包括任何有权使用或占有不动产的人。

Section § 740.2

Explanation
当交通部门在一个县或市规划一条新的州立公路时,它必须制作一份详细的地图,清楚地标明公路建成后将穿过或占用每一块土地的具体位置。

Section § 74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部门将与县内土地相关的地图发送给该县的规划委员会。接着,规划委员会必须根据特定的政府规定,为通行权制定一份详细计划,并且县监事会必须采纳这项计划。

如果有一个造价5,000美元或以上的项目的建筑许可证申请,规划委员会必须通知该部门,以便给部门一个购买通行权的机会。如果监事会决定,这项职责可以指派给其他指定的官员或团体。

部门应将该地图涉及县内土地的部分副本转交至该县的规划委员会。
该县的规划委员会此后应编制一份精确计划,显示该规划的通行权,并符合《政府法典》第65600条的规定;监事会此后应按照《政府法典》第7编第3章第11条(自第65600条起)规定的方式采纳该精确计划。
此后,规划委员会还应在足够的时间内通知部门任何造价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的建筑物的建筑许可证申请,以便给予部门机会从该申请人处购买通行权。经监事会通过决议后,对部门的通知可由该决议为此目的指定的任何其他官员、委员会、理事会或部门发出。

Section § 74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城市土地相关的地图都必须发送给市规划委员会;如果该市没有规划委员会,则发送给市政管理机构。当有造价五千美元或以上的建筑项目申请建筑许可证时,市政府必须通知相关部门,以便部门决定是否购买土地使用权。如果市政府指定,这些申请的通知可以由其他机构或人员负责处理。

Section § 7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简要施工计划的副本必须提交给负责在非城市区域发放建筑许可证的县级部门;如果县内没有这样的部门,则提交给县测量员。

Section § 740.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建造任何永久性构筑物之前,您必须获得许可,但成本低于500美元的临时构筑物除外。如果没有专门机构负责颁发这些许可,则由县测量员负责处理。

任何人此后不得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建造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但成本低于五百美元($500)的临时构筑物除外。如果没有其他机构负责颁发此类许可,则县测量员应承担此职责。

Section § 741

Explanation

在发放建筑许可证之前,负责官员必须检查详细规划。如果拟建建筑物位于规划公路的范围内,并且成本为500美元或更少,许可证将被批准。如果成本超过500美元,许可证将被拒绝,并且申请人将被告知理由。

在颁发建筑许可证之前,负责颁发此类许可证的官员应当审查详细规划。如果他发现拟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将位于已规划公路的边界内,并且拟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成本为五百美元 ($500) 或更少,他应当批准该许可证。否则,他应当拒绝该许可证,并告知许可证申请人拒绝的理由。

Section § 741.2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建筑许可证申请被拒绝,你可以向上诉委员会申请听证。通常,县的理事机构负责处理这些上诉。但是,如果听证会数量太多,无法快速处理,县就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上诉委员会来处理。

Section § 741.4

Explanation

申诉委员会将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批准施工许可:如果拒绝许可将对业主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没有该施工,业主无法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或者,在权衡公众维护公路完整性的利益与业主的财产权后,出于公正和公平的考虑,必须批准该许可。

申诉委员会应在下列任一情况属实时批准该许可: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741.4(a) 拟建公路所在地块所属的财产性质特殊,若拒绝批准该许可,将对土地所有者造成实质性损害。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741.4(b) 除非所涉建设获得授权,否则该财产无法为所有者的投资带来合理回报。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741.4(c) 权衡公众在维护官方规划公路完整性方面的利益与土地所有者在使用其财产方面的利益后,出于公正和衡平的考量,必须批准该许可。

Section § 74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上诉委员会将不会批准拟建结构物的许可:首先,如果土地所有者将结构物建在规划公路界线之外,不会遭受重大损害。其次,如果保护公路能带来比土地所有者在拟建地点建造所获得的个人利益更大的公共利益,州政府将优先考虑保护公路。

上诉委员会不得批准该许可,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741.6(a) 土地所有者将其拟建结构物置于其土地上已规划公路的界线之外,不会遭受实质性损害。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741.6(b) 权衡公众在维护已规划公路完整性方面的利益与土地所有者按拟议用途使用其财产的利益,从而给州造成的不利影响将与所有者通过如此使用该财产所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

Section § 741.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指出,在您购买土地或通过征用权(即政府为公共用途征用私人土地)取得土地之前,无需遵守本条中的规定。

本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被视为通过购买或通过征用权程序取得地役权的先决条件。

Section § 741.8

Explanation
本法律确保,无论本条中的具体规定如何,个人仍然有权请求法院澄清其在现有法律下的法律义务或权利。人们还可以利用适用于其独特情况的其他法律救济措施。

Section § 74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评估员在评估财产价值时,考虑新的公路位置可能如何降低该财产的实际价值。他们必须将因公路而降低财产可用性或吸引力的任何负面影响纳入考量。

评估员在评估受本条规定影响的任何财产时,应考虑因公路选址确定而导致财产使用受损并降低其实际价值的任何情况。

Section § 742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规定,如果本条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适用于特定的人或情况,本条的其余部分仍将保持有效。这意味着一个有缺陷的部分不会使整个法律失效;有效的部分仍然可以在其他地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