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10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在城市中,特别是在零售购物区,为了安全和便利,将行人与车辆分开非常重要。设立步行街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Section § 11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赋予市政府设立步行街的权力,并可在步行街上全部或部分限制车辆通行。城市可以从多种来源为这些步行街提供资金,但某些与车辆相关的税收除外,除非有特别许可。它们可以建造支持这些步行街的改进工程,例如铺路和照明,并且可以通过市政资金或向受益的业主征收评估费来支付费用。城市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确保步行街有效运作。

城市的立法机构应有权: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a) 设立步行街。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b) 全部或部分禁止车辆在步行街上通行。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c) 从市一般基金或其他可用资金中,或从因设立步行街而受益的土地所征收的评估款项中,支付因设立步行街而允许或判给任何业主的所有损害赔偿(如有)。任何公共机构对车辆所有权或运营或所用燃料征收的税款、执照费或规费所得中可用于市内支出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此类损害赔偿,除非《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1005条允许。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d) 在已设立或将设立为步行街的城市街道上,建造为使此类城市街道作为步行街运营所必需或便利的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改进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铺路、人行道、路缘、排水沟、下水道、排水工程、街道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防洪设施、供水设施、车辆停车区、挡土墙、园林绿化、植树、雕塑、喷泉、装饰性结构、长椅、洗手间、儿童看护设施、展示设施、信息亭、公共集会设施、任何为有顶棚空调步行街所必需或便利的改进工程,以及为服务使用此类步行街的公众所必需或便利的其他结构、工程或改进,包括重建或搬迁此类城市街道上现有的市属工程、改进或设施。前述各项或其任何部分,在本部分中有时被称为“改进工程”。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e) 从市一般基金或其他可用资金中,或从因任何此类改进工程而受益的财产所征收的评估款项中,支付此类改进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任何公共机构对车辆所有权或运营或所用燃料征收的税款、执照费或规费所得中可用于市内支出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此类费用或开支,除非《税收和税务法典》第11005条允许。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101(f) 为实现本部分的宗旨而采取任何及所有其他必要或便利的行动或措施。

Section § 111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市政府有权通过多种方式(包括购买或征用)获取土地或财产,以创建或支持步行街。这些区域可以像城市街道升级改造一样进行改善。如果步行街的运营需要,市政府还可以改善附近的街道。根据有关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现有法律,这些行动被视为合法的改善。

立法机构还应有权通过赠与、购买、征用或其他方式获取土地、不动产或通行权,这些土地、不动产或通行权将成为设立为步行街的城市街道的一部分,或将以其他方式被城市用作步行街的一部分或用于与步行街相关的目的。此类土地、不动产或通行权可以按照第11101条 (d) 款规定城市街道可以改善的方式进行改善。立法机构还有权在毗邻步行街的城市街道上进行此类改善,如果此类改善对于步行街的运营是必要或便利的。本条授权的获取和改善应被视为“改善”,如同本部分,特别是第11101条和第11203条以及本部分第8章 (始于第11700条) 中使用该术语或相关术语一样。

Section § 111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禁止车辆使用城市街道的能力是一项额外权力。它补充了城市根据其他法律已经拥有的权力,而不是剥夺其中任何一项。

本文所授予的全部或部分禁止任何城市街道车辆通行的权力,应是《车辆法典》第21101条或任何其他法律所授予权力的补充,且不受其限制。

Section § 11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解释旨在使其有效并确保其目的得以实现。如果根据这项法律采取了任何行动,即使没有完全遵守,也不会仅仅因此被视为无效,只要它不违反美国或州宪法。

这项法律提供了一种处理特定事务的不同方式,但不会取代其他现有法律。当你使用这项法律时,只有它的规定适用。此外,1931年的《特别评估调查、限制和多数抗议法案》不适用于根据本法进行的任何程序,也不适用于步行街的改善工程。

本部分及其所有规定应作宽松解释,以使其宗旨得以实现。依据本部分采取的任何程序,不应仅因未能遵守本部分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所采取的行为和程序不违反州宪法或联邦宪法。
本部分不影响任何其他涉及相同或类似主题的法律,但为其所涉主题提供了一种替代程序。当依据本部分采取程序时,仅适用本部分的规定。1931年《特别评估调查、限制和多数抗议法案》不适用于依据本部分采取的任何程序,也不适用于依据任何其他法律为改善步行街而采取的任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