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过第11311条规定的决议后,并且一旦资金已完全到位,用于支付根据第11310条允许的所有索赔(如有),以及用于支付根据本章第5章(从第11400条开始)提起的任何诉讼中裁定的所有损害赔偿和补偿(如有),立法机构可以颁布一项设立步行街的条例。该条例应包含: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600(a) 步行街的总体描述,以及关于其最终设立的声明和决定。最终设立的步行街应与意向决议中描述的基本一致。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600(b) 禁止机动车辆在该步行街上通行的规章制度,但条例可能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此类规章制度和例外情况应与意向决议中的声明基本一致。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600(c) 立法机构可能确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涉及上述 (b) 款所指规章制度的解释、运行和执行,以及步行街的使用、运行、维护和控制。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1600(d) 立法机构可能确定的,涉及任何此类规章制度的生效日期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