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6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评估区成立后,任何征收的年度费用不能用于偿还旧的债券债务或票据。相反,这些年度费用仅适用于该区成立后产生的新评估。

Section § 226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任何财政年度,如果要在已有的评估区内征收和收取费用或税款,就必须遵循本章中列出的具体程序。

Section § 22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立法机构通过一项决议,描述任何拟议的新改进项目或对现有改进项目的重大变更。它还命令工程师根据指定的指导方针,准备并提交一份详细说明这些改进项目的报告。

Section § 22623

Explanation

工程师完成报告后,必须将其提交给书记员,书记员再将报告提交给立法机构。立法机构可以选择批准报告的原样,也可以在批准前对其进行修改。

报告完成后,工程师应将报告提交给书记员,由书记员提交给立法机构。立法机构可以批准按原样提交的报告,也可以修改报告的任何特定部分并批准修改后的报告。

Section § 22624

Explanation

当一份关于评估区的报告获得批准后,该地区的立法机构必须通过一项正式决议来阐明其意图。该决议应说明其在所述财政年度征收评估费的计划,并描述任何新的或重大变更的改进项目。它应明确标识该区,并引导人们查阅书记员处存档的详细报告,以获取关于改进项目、区边界以及当地房产评估费详情的具体信息。此外,它必须公布一个听证会的日期和地点,供公众讨论拟议的评估费,并注明是否可能比上一年有所增加。

报告(无论是提交的还是修改后的)获得批准后,立法机构应通过一项意向决议。该决议应: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a) 声明立法机构有意在该评估区内征收和收取其中所述财政年度的评估费。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b) 概述现有和拟议的改进项目以及拟对现有改进项目进行的任何重大变更。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c) 通过其独特名称指代评估区,并说明该区的大致位置。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d) 提及存档于书记员处的工程师报告,以获取改进项目、评估区及其内部任何区域的边界以及区内可评估地块和土地的拟议评估费的完整详细描述。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e) 告知立法机构就拟议评估费征收举行听证会的时间(由第22625条规定)和地点。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4(f) 说明评估费是否拟较上一年增加。

Section § 226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必须安排在8月10日之前举行的常规会议中,具体由立法机构为其会议制定的任何正式决定或日程安排确定。

Section § 226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就评估(类似于公共项目或服务的费用或税款)听证会发出通知。如果评估金额保持不变或降低,则通过公布意向决议来发出通知。如果评估金额将增加,立法机构必须根据另一项具体法律发出公开听证会通知。

听证会通知应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发出: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6(a) 如果评估费将按与往年相同或更低的金额征收,书记员应根据第22552节和第22553节的规定,通过促使意向决议公布来发出通知。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626(b) 如果评估费将比往年增加,立法机构应根据《政府法典》第53753节的规定,促使就该增加举行的公开听证会通知发出。

Section § 226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与某事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听证会结束前提交书面异议。如果他们改变主意,也可以书面撤回异议。异议书需要清楚地列出他们所有的反对理由。如果是产权所有人提出异议,他们必须提供足够详细的财产描述,以便识别该财产。

Section § 22629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根据特定条款的两个不同款项发出的通知所涉及的公开听证会程序。当根据其中一款发出通知时,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听证会。同样,如果发出另一种类型的通知,则需要举行公开会议和听证会。在这些活动中,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发言并提交书面异议。立法机构必须听取并考虑所有反馈意见。他们可以推迟听证会,但未经县审计员批准,不得将其安排在8月10日之后。

Section § 226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在听证会期间或之后,立法机构有权对报告中的细节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可能包括对改进项目、评估区区域的边界、拟议图表或拟议评估计划的调整。

在听证会进行期间或结束后,立法机构可以命令修改报告中提供的任何事项,包括对改进项目、评估区内的任何区域以及拟议图表或拟议评估的修改。

Section § 22630.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已成立区域内,超过一半受增加的年度评估费影响的人表示反对,那么拟议的增加必须取消。“多数反对”和“增加的评估费”的定义由现行政府法典条款规定。

如果在评估区成立后,对较往年有所增加的年度评估费的征收存在多数反对,则拟议的评估费增加应予放弃。就本节而言,“多数反对”具有与《政府法典》第 (53753) 节中规定相同的含义。就本节而言,“增加的评估费”应具有与《政府法典》第 (54954.6) 节中规定相同的含义。

Section § 22631

Explanation
如果没有多数反对意见,立法机构可以最终确定并批准一份图表和评估,即使其中包含修改。这项批准即作为在该财政年度实施该评估的官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