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应以其独特的名称指明评估区,指明报告所适用的财政年度,并且,就该年度而言,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567(a) 改进项目的计划和规格。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567(b) 改进项目的成本估算。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567(c) 评估区的图示。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567(d) 改进项目估算成本的评估。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2567(e) 如果将根据第 22662.5 条发行债券或票据,则应估算其本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