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与75%或以上债券持有人签订合同后,立法机构应指示审计员提交一份完整准确的报表,列明以下内容: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9100(a) 拟再融资的发行债券的未偿还本金总额。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9100(b) 债券编号。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9100(c) 债券已到期但未支付的利息券金额。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9100(d) 仍未支付的各项评估费及其到期时间,以及任何未支付分期付款的利息和罚金。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9100(e) 每项重新评估的金额以及拟征收该重新评估费用的财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