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对将要重新评估的财产感兴趣的人,可以在退款和评估听证会确定的时间之前随时,针对声明中所示的对其或任何其他财产重新评估的金额,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应具体说明其性质。未能提交此类书面异议,将视为放弃该人可能拥有或主张的任何权利。
根据《1915年改善债券法案》发行的债券的再融资异议与听证会
Section § 9200
如果您对财产的新评估价值有疑虑,您可以在预定的听证日期之前提交书面异议。该异议必须清楚说明问题所在。如果您不提交书面异议,您将失去以后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财产重新评估 书面异议 评估上诉
Section § 9203
这项法律意味着,在关于财产评估的听证会上,你不能质疑最初的改进工程是如何进行的,也不能质疑任何原始评估的合法性或金额。如果你对重新评估有其他疑虑,你必须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这些疑虑将不予理会。
在听证会上,不得对与改进工程的实施相关的程序合规性,或对原始程序中征收的任何评估的有效性或金额提出异议,此类异议将不予考虑。对任何重新评估的所有其他异议,除非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否则应视为放弃。
财产评估听证会 异议 原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