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偿债券,其分期偿还方式与摊款的支付方式相同,且其本金金额等于根据本章发出的书面通知中所含摊款的本金,不得在再融资程序中取消,但连同利息,应按原始程序中的规定支付。
根据《1915年改善债券法案》发行的债券的再融资土地所有者选择支付原始评估款
Section § 9160
如果您拥有的财产仍有评估费需要支付,您有权按照债券的原始条款规定,支付这些评估费及其利息。您可以通过在任何关于可能更改或再融资这些评估费的听证会之前,向当地立法机构提交书面通知,选择继续支付这些评估费。您的通知需要清楚地识别您的财产。
财产评估费 评估费利息 未支付的评估费
Section § 9162
如果存在尚未偿清且按期分批偿还的债券,并且其金额与根据本法律发出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额相符,则这些债券不会被取消。相反,这些债券连同任何利息,将按照最初的计划进行偿付。
未偿债券 分期支付 本金金额
Section § 9163
如果业主决定按照本章规定继续支付他们的评估费,那么他们的房产重新评估将被标记为“不予征收”。这意味着在退款过程中,该房产将不会被征收任何新的重新评估费。
业主选择 继续支付评估费 拟议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