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受重新评估约束的土地所有者,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其对退款和重新评估的同意,该同意须基本上符合第3章第3条规定的决议中阐明的条款。此类同意无需采用任何特定形式,且其中任何错误或非正式性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程序无效。
根据《1915年改善债券法案》发行的债券的再融资土地所有者对退款和重新评估的同意
Section § 9180
在立法机构批准土地重新评估之前,他们需要获得拥有正在重新评估的土地面积多数的业主的书面同意。这份同意书必须提交给立法机构的书记员。
土地重新评估 书面同意 多数土地所有者
Section § 9181
这项法律允许土地所有者对其财产进行新的评估或退款时,如果符合特定决议中规定的条款,可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该同意书不必遵循严格的格式,且细微的错误不会影响整个过程。
土地所有者同意 重新评估同意 退款同意
Section § 9183
本法律允许市立法机构批准对因未缴税款或未缴税款和评估费而转让给城市的土地进行退款和重新评估。
对于因拖欠税款或因拖欠税款和评估费而契交给城市的任何土地,市立法机构有权同意退款和重新评估。
拖欠税款 契交给城市的土地 市立法机构
Section § 9185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个人,例如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和监护人,就他们管理的遗产中的财产做出决定。它还规定,土地信托的受托人(管理作为抵押品的土地的除外)可以就该土地做出决定。破产受托人对债务人的财产拥有类似的权力。在此背景下,这些人被视为法律上的土地所有者。
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特别遗产管理人和监护人可以就他们所代表的遗产的任何财产表示同意。土地明示信托的任何受托人,除非作为支付款项的担保,可以就该信托所持有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土地表示同意。破产受托人可以就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表示同意。此类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和受托人,在本分部的含义内,被视为土地所有者。
遗产管理 遗嘱执行人权限 遗产管理人财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