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30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房产的改造工程费用,因为市政府或其员工在合同签订前犯的错误,最终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建设成本,那么市政府可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市政府可以选择庭外和解,或者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这笔钱可以从市政府的普通预算中支出,也可以通过向房产所有者征收额外费用来支付。

Section § 5531

Explanation
如果需要通过追加评估来筹集额外资金,其程序必须与原始评估类似。街道主管负责制作一份图表,显示哪些房产预计将从工程中受益。每处房产将根据其从改进中受益的程度,被收取一部分追加评估费用。

Section § 5532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某些规则将适用于一项额外评估,但任何异议或抗议只能针对责任成本,而不能涉及工程、购置或改进本身。

本法典第 5366、5367、5368、5369 和 5372 条应适用于额外评估,但第 5366 条中提及的异议、上诉或抗议应仅限于责任成本事宜,且不涉及工程、购置或改进。

Section § 5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财产有附加评估,该附加评估的留置权将次于已对该财产施加的任何较早的特别评估留置权。但它将优先于此后设立的任何留置权。一旦相关文件被记录,所有人都会被视为已了解其详细内容。

附加评估的留置权,无论是为代表该附加评估而发行的债券,还是其他形式,应次于先前已对该财产施加的所有特别评估留置权,但应优先于此后可能对该财产设立的所有特别评估留置权;并且自任何授权令、特别评估和图表的记录之日起,所有人都应被视为已获知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