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896.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加州许多个人和组织希望将架空电力线和通信线移至地下。政府认为,通过提供一种特殊程序来完成这项工作对公众有益。

州议会认为,在本州许多地区,土地所有者、城市、公共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希望通过特殊评估程序,将现有架空电力和通信设施转换为地下设施。州议会特此声明,提供一种程序以实现此项转换将符合公共目的,并且根据本分部采取的程序进行转换符合公共利益。

Section § 5896.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电力和通信服务相关的术语。它解释了“有线电视运营商”、“电力服务”、“通信服务”和“公共事业”等术语的含义。“改造”指的是将架空设施改为地下设施。这些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如电线杆、导体等,都属于“电力或通信设施”的范畴,但处理超过35,000伏特高压的设施除外。“架空设施”和“地下设施”的区别在于它们分别位于地面之上或之下。

就本章而言,以下词语和短语及其任何变体定义如下:
“有线电视运营商”具有《公共事业法典》第5830条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有线电视服务”具有《公共事业法典》第5830条中定义的“有线服务”的相同含义。
“通信服务”指通过电气方式传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电报、信使呼叫、时钟、警务、火警和交通控制电路,以及电视或无线电信号传输电路。
“改造”或“改造工程”指拆除所有或部分现有架空电力或通信设施,并以在相同或不同位置建造的地下电力或通信设施取而代之。
“电力服务”指为供热、照明或供电而进行的电力分配。
“电力或通信设施”指用于或有助于提供电力、有线电视或通信服务的任何工程或改进,包括但不限于电线杆、支架、隧道、人孔、地下室、导管、管道、电线、导体、拉线、短柱、平台、横臂、支撑、变压器、绝缘子、断路器、开关、电容器、电表、通信电路、电器、附件和附属设备,但铁路或管道拥有、使用或为其提供,并位于铁路或管道路权之上或上方的除外。“电力设施”不包括用于或拟用于传输标称电压超过35,000伏特的电能的任何设施。
“架空电力或通信设施”指全部或部分位于地表之上的电力、有线电视或通信设施。
“地下电力或通信设施”指全部或部分位于地表之下的电力、有线电视或通信设施。
“公共机构”指任何城市、县、区或公共公司(不包括正在进行诉讼的实体),其通过电力或通信设施向公众提供电力或通信服务。
“公共事业”指通过电力或通信设施向公众提供电力或通信服务的任何个人或公司。

Section § 589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允许采取措施改造现有电力或通信设施,并建设、重建或搬迁任何相关的电力或通信设施。这些行动可以作为其他授权改进项目的补充。

Section § 5896.4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当您进行某种转换过程时,您需要遵循本分部中详述的程序,除非本章另有明确规定。尽管本章提供了处理某些主题的不同方式,但它不改变任何其他关于类似主题的法律。实质上,当您使用本章时,只需遵守其规则即可。

Section § 589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如何启动将架空公用设施线路转换为地下线路的程序。该程序可以通过请愿书或地方政府的决定来启动。如果采用请愿书,它必须描述评估区,概述拟议的转换,并根据规定请求启动程序。如果立法机构启动该程序,他们必须确保超过一半的费用由市、公用事业公司或有线电视公司承担,不包括用户的连接费用。此外,市必须为涉及的公用事业公司和有线电视运营商支付相同比例的费用,以确保公平。

转换程序应由请愿书或立法机构的决定启动。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a) 为启动程序,请愿书应: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a)(1) 描述拟议的评估区,如第5181条所规定。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a)(2) 概述拟议的转换。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a)(3) 请求根据本分部进行此类转换的程序。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b) 为启动程序,立法机构应确定市、公用事业公司或有线电视运营商已自愿同意支付超过50%的所有转换费用,不包括用户连接地下电力或通信设施的费用。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5(c) 市不得对同一程序中公用事业公司和有线电视运营商产生的转换费用支付不同比例。支付应在非歧视基础上进行。

Section § 5896.6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土地所有者希望启动土地转换程序,至少五名所有者必须同意并签署一份请愿书。这些所有者合计拥有的土地面积必须超过拟议区域内可为此目的进行评估的土地总面积的一半。

Section § 589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处理请愿书的程序。当你向书记员提交请愿书时,他们会核实请愿书是否由规定数量的合格人员签署。如果是,书记员将签发一份证明,说明该请愿书是合格的,然后将该证明连同请愿书一并提交给立法机构审议。

Section § 5896.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立法机构在收到正式请愿书和一份确认签名数量充足的证明后,可以着手推进某项转换计划。此外,他们也可以根据另一相关条款中详细说明的既定标准来做出这项决定。

Section § 589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政府、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和公共机构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在评估后,他们可以拥有并负责运营和维护电力或通信设施。这些方还可以根据协议贡献资源并进行改进工作,如果他们自己执行工作,则无需遵循竞争性招标规则。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出现分歧,他们可以请求公共事业委员会协助解决。协议必须在市政府下令施工之前签订,如果项目取消,协议将失效。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9(a) 在改造程序中,市政府以及在市内提供电力服务、有线电视服务或通信服务的任何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经协议可规定,在评估确认后,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应拥有电力或通信设施的法定所有权,这些设施此后应构成该公用事业公司或公共机构系统的一部分,并由其作为其系统的一部分进行使用、运营、维护和管理。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9(b) 在不违反适用于任何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的任何规章、条例或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该协议还可规定,除其他事项外,包括以下任何一项:由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提供或批准计划和规范;由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提供劳务、材料或资金;由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或改进;以及向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支付其所执行的任何工程或改进或提供的服务费用。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9(c) 任何协议均应在通过命令施工的决议之前订立。如果程序被中止,该协议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如果协议规定全部或部分工程或改进由该公用事业公司、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执行,则本分部中要求竞争性招标并将合同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的规定不适用。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5896.9(d) 本章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市政府、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用事业公司在对拟议协议的任何条款存在分歧时,向公共事业委员会寻求对该分歧的审查。

Section § 5896.10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述了当公共事业机构、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进行改造项目(例如从一种公共事业转换为另一种)时的情况。如果项目仅涉及改造,地方政府需要决定如何处理财务事宜,例如出售授权令、评估和债券,这些都是用于支付项目费用的工具。购买这些金融工具的人可以向业主收取因工程而产生的欠款。如果项目既包括改造也包括其他类型的改进,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将改造费用视为由承包商承担的正常开支,承包商可以将这些费用计入总项目开支中。市府可以使用这些金融工具的资金或任何约定款项来支付给相关的公用事业机构、有线电视运营商或公共机构。

Section § 5896.11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城市通过其拥有的设施提供电力或通信服务时,可以使用自己的部门或官员来执行工程或改进,而无需进行竞争性招标。这意味着只要决议中明确规定了价格,城市就可以绕过通常选择最低投标人的要求。

Section § 5896.1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当城市自行进行电力或通信设施改造工程时,城市如何管理这些工程。如果城市负责该项目,它将获得类似于私人承包商的权利,可以使用授权令、评估和债券等工具,向业主强制收取改造费用。这些被称为评估和债券的金融工具,为城市提供了一种收取欠款的方式。

此外,如果改造只是一个更大项目的一部分,城市可以将其改造费用纳入总开支中,并通过承包商预付这些费用来获得偿还。这使得城市可以预先支付改造工程的费用,并期望通过向业主征收评估费来收回这笔钱。

如果工程或改进仅包括对城市拥有或运营的电力或通信设施的改造,并且立法机构已规定该工程或改进应由城市或城市的任何部门、机构、委员会或官员执行,则授权令、评估和图表以及所有为代表未支付评估而发行的债券应交付给城市,城市应随即拥有与承包商相同的权利和留置权,以收取和强制执行评估以及所有为代表未支付评估而发行的债券的支付。在此情况下,(a) 该授权令、评估和图表或 (b) 任何已发行或将发行以代表未支付评估的债券,或 (a) 和 (b) 两者,可按立法机构的指示出售,购买方及其任何继承人应随即继承城市的所有权利和留置权。
如果工程和改进部分包括改造,部分包括其他类型的工程或改进,立法机构可在意向决议中规定,改造的成本和费用应构成由承包商预付给城市并包含在评估中的附带费用的一部分。任何如此预付给城市的附带费用可由城市保留,用于支付或偿还城市因该改造而产生的费用。

Section § 5896.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是特定评估区内的业主,您需要负责您土地上电力和通信设施的建设或更新费用。这包括从新建连接到改造现有设施的任何工作。您可以选择自己完成这项工作,也可以让承包商或公用事业公司来做。如果选择后者,您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这份申请允许他们进入您的物业,并将费用计入您的物业评估费中,同时您也同意不对这种安排提出异议。 但是,您仍然有权选择自己雇人来完成您物业上的任何部分工作。

Section § 5896.15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提交一份请求,以开始一项改造项目的建设,您必须在施工开始日期前将其提交给书记员。如果您在此日期之后提交请求,除非您获得参与该项目的承包商、公用事业公司、公共机构或市政府的书面批准,否则该请求将不被接受。

Section § 5896.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书记员向评估区内的每一块地块或宗地的所有者发送通知,告知他们如果未能遵守特定条款中列出的要求,其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可能会被断开电力或通信服务。该通知必须在施工开始日期前至少15天发送,并且应该使用城市最新均衡评估名册上或书记员记录中的业主信息进行邮寄。

The clerk shall mail a notice to each owner of a lot or parcel of land within the assessment district advising him of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s 5896.14 and 5896.15 and stating that unless such owner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uch sections all buildings, structures and improvements located upon the lot or parcel will be subject to disconnection from the electric or communication facilities providing service thereto. Such notice shall be mailed at least 15 days prior to the date of commence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shall be mailed to the owners whose names and addresses appear on the last equalized assessment roll used by the city or as known to the clerk.

Section § 5896.17

Explanation

如果业主不遵守第 (5896.14) 和 (5896.15) 条中的某些规定,市政府可以切断并移除该物业上建筑物的架空电力或通信线路。在此之前,市政府必须在断开连接前至少五天发出书面通知,并将通知留在物业的主要建筑物处。

如果任何地块或土地的所有者未能遵守第 (5896.14) 和 (5896.15) 条的规定,市政府可以命令断开并移除为位于该地块上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物提供服务的所有架空电力或通信设施。拟议断开的书面通知应在断开前至少五天发出,通过将该通知副本留在位于该地块上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