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当一块存在未缴评估费且已为其发行债券的土地被分割或部分转让给他人时,应如何处理。如果土地被分割,即使是分割成共有公寓单元,或者部分所有权被转让,地方政府可以指示街道主管更新评估。这意味着将未缴金额根据土地每个新部分的受益程度进行分割和分配,并加上任何相关成本和费用。政府还会确定准备这份更新评估及其文件的成本和费用。

如果任何地块或土地,其上存在根据本分部已发行债券的未缴评估费,被分割,包括分割为《民法典》第783条所定义的共有公寓权益,或该地块或土地的某部分所有权被转让给他人,则立法机构可命令街道主管向书记员提交一份受该分割或所有权转让影响的原始地块的修订评估,根据原始地块各部分的受益情况,分割和分摊原始评估的未缴分期款,并加上进行分摊的成本和费用。立法机构应在命令修订评估时,确定准备修订评估、通知和修订评估图的成本和费用金额。

Section § 8731

Explanation
街道主管负责准备一份关于土地宗地的报告和修订评估,这涉及将原始地块划分为更小的部分。这份评估包括立法机构规定的费用和规费。所有划分部分的评估总额必须与整个原始地块未支付的金额相符,并加上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将根据每个部分的评估价值分配给新的宗地。在划分地块或进行新评估之前,主管必须告知原始地主相关费用和支付截止日期。如果 (15) 天后仍未支付,这些费用将添加到修订中,并且所有收取的费用都将存入市财政的普通基金。

Section § 8732

Explanation

当街道主管提交关于修订评估的报告时,书记员必须安排一次听证会并公开发布通知。该通知将告知人们听证会的时间,该时间不得少于通知首次发布后的 (15) 天。通知必须包含有关原始评估以及财产如何受影响的信息,但不需要详细描述这些财产。通知应引导人们查阅报告和地图以获取更多信息。

在街道主管提交报告和修订评估后,书记员应确定修订评估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并应通过公告方式发出听证会通知。该通知应包含修订评估听证会及任何异议的确定时间,该时间不得少于通知首次发布之日起的 (15) 天。通知应包含对原始评估和改进程序的引用,并应提及修订评估的报告和地图或平面图以获取详细信息,并且无需对受影响的地块或土地包裹进行其他描述。

Section § 87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对房产的原始评估、相关土地或相关债券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在特定听证会上对评估的修订提出异议。立法机构会审查这些异议,并决定是确认还是修改评估。一旦立法机构做出决定,该决定对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最终的。对修订后的评估的最终决定必须在每年的7月15日之前做出。

所有对原始评估、受其影响的土地或受其担保的债券感兴趣的人,均可在听证会举行时或在听证会可能延期举行时,出席并对修订后的评估提出异议。在听证会上,立法机构应听取并裁定所有对评估划分的异议,并应确认或修改该评估。立法机构的所有裁定和决定,对根据本条规定有权提出异议的所有人均具有终局性。立法机构对报告和修订后的评估采取的最终行动,应在每年七月十五日或之前进行。

Section § 873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处理修正财产评估的流程。一旦立法机构确认或修改了评估,书记员会将其提交给审计员。每年,审计员会将每块地块到期的分期付款添加到评估名册上。费用和成本会随第一期分期付款一并收取,并存入总基金。如果评估款项由县官员收取,市书记员必须将修正评估发送给县审计员。 此外,还必须编制一份修正地图,称为“修正评估图”。该地图需符合特定要求,并提交给县记录员,县记录员可能会收取提交费。地图上应清楚说明它修改了哪个原始评估,包括区域名称或编号,并与原始图表进行交叉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