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奥兰治县为牧场规划社区制定一项使用邻里电动车 (NEV) 的交通计划。目标是提供一种更安全、更可持续、更经济的交通选择,以减少汽油使用和排放。该计划应满足当地的出行需求,并确保所有年龄和技能水平的NEV使用者的安全。

立法机关制定本章的意图是,授权奥兰治县在该县的牧场规划社区设立邻里电动车 (NEV) 交通计划。该NEV交通计划的目的是通过在规划区域内提供更清洁、更经济的本地交通方式,促进社区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愿景,从而减少汽油需求和车辆排放。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该NEV交通计划应被设计和开发,以最佳方式服务于规划区域的功能性出行需求,将NEV驾驶员人身和财产的物理安全作为主要规划组成部分,并具备容纳所有合法年龄和技能范围的NEV驾驶员的能力。

Section § 1965.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牧场规划规划社区相关的术语。它解释了“规划区域”等术语的含义,该术语指牧场规划项目区域及其街道。“邻里电动车”根据《车辆法典》定义为低速车辆。“NEV车道”是指定供NEV使用的车道,也可能与行人、骑自行车者和其他车辆共享。“牧场规划规划社区”涵盖了橙县监事会于2004年批准开发的大片区域。最后,“交通规划机构”被确定为橙县交通管理局。

本章适用以下定义: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1(a) “规划区域”指牧场规划规划社区项目区域以及位于该项目区域内的所有街道。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1(b) “邻里电动车”或“NEV”指《车辆法典》第385.5节所定义的低速车辆。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1(c) “NEV车道”指所有公有或私有设施,这些设施提供NEV通行,包括规划区域内通过标志或永久标记指定并与行人、骑自行车者和其他驾车者共享的道路。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1(d) “牧场规划规划社区”指橙县监事会于2004年11月8日最初批准的综合土地利用、保护和开发计划,涵盖位于橙县东南部历史悠久的米申维耶霍牧场剩余的22,815英亩土地。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1(e) “交通规划机构”指橙县交通管理局。

Section § 1965.2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的橙县可以通过颁布法令或决议,制定一项在牧场计划规划社区内使用邻里电动车(NEV)的计划。

该计划必须事先由当地交通和执法机构审查,以便他们提出意见。

如果该计划涉及使用州公路或穿越州公路,交通部必须批准。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2(a) 橙县可以通过法令或决议,采纳一项适用于牧场计划规划社区的NEV交通计划。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2(b) 该交通计划应已获得交通规划机构以及橙县内任何负有交通执法职责的机构的事先审查和意见。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2(c) 该交通计划可包括使用州公路或任何穿越该公路的行为,但须经交通部批准。

Section § 1965.3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主要说明了邻里电动车(NEV)的交通计划应包含哪些内容。它列出了有效规划所需的几个组成部分,例如选择能安全容纳NEV的路线,并考虑各种出行需求。计划必须确保NEV能与其他交通方式整合,并提供适当的设施,如出入口和交叉口。它还应解决商业中心和公园等地的停车规定,并包含NEV车道的特殊铺设、标志和标线等细节。此外,该法规要求规划NEV充电站,并根据NEV车道与传统交通的分离程度将其分为三类。

交通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要素: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a) 路线选择,其中应包括一项认定,即该路线将容纳NEV,且不会对交通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并应考虑通勤者和其他用户的出行需求等。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b) 交通衔接,应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协调,以便NEV驾驶员在到达规划区域内的目的地时可以采用多种交通方式。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c) 提供NEV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专用出入口和NEV交叉口。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d) 提供停车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商业中心、高尔夫球场、公共区域、公园和其他目的地。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e) 提供NEV车道、道路交叉口、停车和通行所需的特殊铺设、道路标记、标志和标线。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f) 提供NEV充电站。
(g)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g) 为本交通计划目的,NEV车道应分类如下: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g)(1) I类NEV路线为NEV的使用提供完全独立的通行权。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g)(2) II类NEV路线提供与限速55英里/小时或以下的道路相邻的独立划线车道。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3(g)(3) III类NEV路线允许NEV与传统车辆在限速35英里/小时或以下的街道上共用。

Section § 1965.4

Explanation

如果橙县决定在牧场规划社区为邻里电动车(NEV)制定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做两件事。首先,他们需要为建设独立的NEV车道制定基本设计规则,解决车道速度和所需空间等问题。其次,他们必须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标准标志、标记和交通管制措施,以确保NEV车道与其他车辆、自行车和行人并存时的安全和清晰通行。

如果橙县为牧场规划社区采纳NEV(邻里电动车)交通计划,则应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4(a) 制定独立的NEV车道开发、规划和建设的最低通用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设计速度、NEV的空间要求以及道路设计标准。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4(b) 与该部门合作,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记和交通控制设备规格和符号,以控制NEV交通;警示危险状况、障碍物或危害;规定NEV、其他车辆和自行车之间的路权;说明NEV车道的性质和目的地;并警示行人、骑自行车者和驾车者NEV交通的存在。

Section § 19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牧场规划社区,该社区已实施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法律要求使用指定邻里电动车车道的车辆必须符合联邦法规规定的低速车辆特定安全标准。驾驶员需要持有有效的加州驾驶执照,并必须满足一定的财务和安全要求。此外,邻里电动车只能在专门指定的车道上行驶,并且只有经批准的邻里电动车和高尔夫球车才能在这些车道上使用。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最高100美元的罚款。

如果奥兰治县为牧场规划社区(Ranch Plan Planned Community)采纳一份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则该计划还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5(a) 获准使用邻里电动车车道的邻里电动车应符合《联邦法规法典》第49篇第571.500节中规定的低速车辆安全要求。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5(b) 邻里电动车操作员的最低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与邻里电动车维护和邻里电动车安全相关的要求。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执照,并遵守根据《车辆法典》第7分部第1章(自第16000节起)设立的财务责任要求。
(c)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5(c)
(1)Copy 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5(c)(1) 限制邻里电动车仅在交通计划中确定的专用邻里电动车车道上运行,并且只允许符合计划中规定的安全设备要求的邻里电动车和高尔夫球车在计划区域内经批准的道路的专用邻里电动车车道上运行。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5(c)(2) 任何在计划区域内违反本款规定操作邻里电动车的人,均构成违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的罚款。

Section § 1965.6

Explanation

如果橙县为名为“牧场计划规划社区”的特定区域制定一份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在2020年11月1日前向加州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需与交通部、加州公路巡警局和地方执法部门协商准备,并需详细说明该计划的组成部分和有效性,包括其对交通和安全的影响。

报告还应包括一项建议,说明该计划是应继续实施、仅限于该区域,还是应在全州推广。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6(a) 如果橙县根据本章为牧场计划规划社区采纳一份NEV交通计划,该县应在2020年11月1日或之前,经与交通部、加州公路巡警局和地方执法机构协商,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6(b) 该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6(b)(1) NEV交通计划及其截至当时已获授权的要素的描述。
(2)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6(b)(2) 对NEV交通计划有效性的评估,包括其对交通流量和安全的影响。
(3)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1965.6(b)(3) 关于本章是否应终止、继续存在并仅适用于牧场计划规划社区,或在全州范围内推广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