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电动汽车交通计划奥兰治县牧场规划社区
Section § 1965
这项法律允许奥兰治县为牧场规划社区制定一项使用邻里电动车 (NEV) 的交通计划。目标是提供一种更安全、更可持续、更经济的交通选择,以减少汽油使用和排放。该计划应满足当地的出行需求,并确保所有年龄和技能水平的NEV使用者的安全。
Section § 1965.1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与牧场规划规划社区相关的术语。它解释了“规划区域”等术语的含义,该术语指牧场规划项目区域及其街道。“邻里电动车”根据《车辆法典》定义为低速车辆。“NEV车道”是指定供NEV使用的车道,也可能与行人、骑自行车者和其他车辆共享。“牧场规划规划社区”涵盖了橙县监事会于2004年批准开发的大片区域。最后,“交通规划机构”被确定为橙县交通管理局。
Section § 1965.2
加利福尼亚州的橙县可以通过颁布法令或决议,制定一项在牧场计划规划社区内使用邻里电动车(NEV)的计划。
该计划必须事先由当地交通和执法机构审查,以便他们提出意见。
如果该计划涉及使用州公路或穿越州公路,交通部必须批准。
Section § 1965.3
这项加州法规主要说明了邻里电动车(NEV)的交通计划应包含哪些内容。它列出了有效规划所需的几个组成部分,例如选择能安全容纳NEV的路线,并考虑各种出行需求。计划必须确保NEV能与其他交通方式整合,并提供适当的设施,如出入口和交叉口。它还应解决商业中心和公园等地的停车规定,并包含NEV车道的特殊铺设、标志和标线等细节。此外,该法规要求规划NEV充电站,并根据NEV车道与传统交通的分离程度将其分为三类。
Section § 1965.4
如果橙县决定在牧场规划社区为邻里电动车(NEV)制定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做两件事。首先,他们需要为建设独立的NEV车道制定基本设计规则,解决车道速度和所需空间等问题。其次,他们必须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标准标志、标记和交通管制措施,以确保NEV车道与其他车辆、自行车和行人并存时的安全和清晰通行。
Section § 1965.5
这项法律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的牧场规划社区,该社区已实施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法律要求使用指定邻里电动车车道的车辆必须符合联邦法规规定的低速车辆特定安全标准。驾驶员需要持有有效的加州驾驶执照,并必须满足一定的财务和安全要求。此外,邻里电动车只能在专门指定的车道上行驶,并且只有经批准的邻里电动车和高尔夫球车才能在这些车道上使用。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最高10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1965.6
如果橙县为名为“牧场计划规划社区”的特定区域制定一份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在2020年11月1日前向加州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需与交通部、加州公路巡警局和地方执法部门协商准备,并需详细说明该计划的组成部分和有效性,包括其对交通和安全的影响。
报告还应包括一项建议,说明该计划是应继续实施、仅限于该区域,还是应在全州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