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电动汽车交通计划圣地亚哥县社区电动汽车交通计划
Section § 1966
这项法律允许圣迭戈县及其城市制定专门针对邻里电动车(NEV)的交通计划。目标是帮助该地区高效运送人员和货物,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活品质。这些计划旨在提供灵活且经济实惠的出行选择,并侧重于所有合法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性和可达性。
Section § 1966.1
本节定义了与圣迭戈县或其城市中的社区电动车(NEV)交通计划相关的术语。“规划区域”包括采纳此类计划的县或市的部分区域,以及愿意加入计划的私人土地所有者的贡献。“社区电动车”是根据其他规定定义的低速车辆。“NEV路线”包括所有供NEV通行的道路和路径,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所有,并与行人、骑自行车者和驾车者共享。
Section § 1966.2
这项法律允许圣迭戈县或其境内的任何城市,自行或与其他管辖区共同制定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在制定计划时,他们必须与圣迭戈政府协会(SANDAG)以及当地交通执法机构合作。该计划可以涉及州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交叉口,但需要获得相关州部门的批准。
Section § 1966.3
如果圣迭戈县或其城市制定邻里电动车(NEV)计划,该计划必须涵盖几个方面。首先,它应确定对邻里电动车安全的路线,并考虑通勤者的需求。其次,它应将邻里电动车与其他交通方式(如步行和公共交通)连接起来。计划中还需要包括邻里电动车设施,例如专用出入口、专用道口、停车位和充电站。该计划还应涉及邻里电动车的路面铺设和标志,让社区参与,与长期规划协调,并提供详细的邻里电动车网络地图,根据其与常规交通的分离程度将路线分为三类。
Section § 1966.4
如果圣迭戈县或其任何城市制定了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它们必须做两件主要事情。首先,它们需要为建设NEV专用车道设定基本设计标准,例如确定车道的设计速度和所需空间。其次,它们必须与交通部和SANDAG合作,为NEV交通制定统一的标志和信号。这包括危险警告、NEV、汽车和自行车之间的路权规定,以及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NEV车道。
Section § 1966.5
如果圣迭戈县或该县的任何城市制定了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该计划必须包含某些规定。首先,NEV必须符合联邦对低速车辆的安全标准。其次,操作员需要遵守安全指南,妥善维护其NEV,持有有效的加利福尼亚州驾驶执照,并符合特定的财务责任规定。最后,NEV只能在指定的NEV路线上使用,并且只有符合安全标准的NEV才能在这些路线上运行。如果有人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1966.6
Section § 1966.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圣迭戈县或其任何城市采纳了邻里电动车(NEV)交通计划,他们必须向立法机关提交报告。该报告需与多个州和地方机构协商准备,并应在计划采纳后的两年内提交。
报告必须描述NEV计划,包括共享车队、充电、停车以及遵守残疾人无障碍法律的详细信息。它还应评估NEV计划的有效性,评估其对交通、排放和安全的影响。最后,报告应建议是否终止、继续或在全州范围内推广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