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120

Explanation
当一个新的区域正式成立时,州务卿必须通知该区域所在地的每个县的地方政府领导人(监事会)。这必须在区域成立后的五天内完成。

Section § 27121

Explanation
在一个区域正式成立后,每个收到通知的县监事会有30天时间任命其代表进入该区域的董事会。

Section § 27123

Explanation
县监事会必须通过一项决议来任命董事。该决议的副本必须提交给县书记员,并且一份经认证的副本必须发送给交通部。
由县监事会任命的董事,应由监事会通过决议任命,并且该决议的副本应提交给监事会书记员,该决议的经认证副本应立即转送给交通部。

Section § 2712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董事的任职由任命他们的机构酌情决定。但是,在本法律生效时已是董事的人可以完成他们当前的任期。每两年,任命机构必须决定是否留任一名董事。他们会在1月份通过正式确认其决定来完成此举,确认方式可以是决议,或者对于旧金山市长来说,是声明。

所有董事应根据任命机构的意愿任职;但尽管有本节和第27122节的规定,在本节生效之日任职的任何董事可继续在董事会任职,直至其被任命的任期届满。
各任命机构应每两年在1月份审查其对董事会的任命,并通过通过一项决议,或者,对于旧金山市县市长而言,通过发布一项声明,来表明其留任该董事或该等董事的意愿。

Section § 27125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有一个空缺,最初任命该董事的同一机构需要任命新人来填补这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