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应确定举行特别选举的日期,以授权承担债券债务,并应安排在该确定的日期举行选举。
桥梁和公路区发行和销售地方债券的授权
Section § 27220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区域董事会通过决议举借债券债务的程序。当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必须通过一项决议宣布其意图,该决议应包含具体细节:债务提案、目的、债务金额(最高为应税财产评估价值的15%)、债券期限(最长40年)、利率(每年最高6%),以及建设期间利息支付的管理方式。
债券债务 债务提案 区域董事会决议
Section § 27221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为一次特别选举设定一个具体日期,选民将在此次选举中决定社区是否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承担新债务。董事会负责安排选举在选定的日期举行。
特别选举 债券债务 承担债务
Section § 2722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董事会就选举发出通知的责任。董事会必须提及召集选举的决议,明确包含哪些投票选区,并提供投票地点的详细信息。它还规定每个投票地点应配备一名检查员和两名法官来监督选举过程。
选举通知 决议提及 投票选区
Section § 27223
当一个区需要发布选举通知时,该通知应连续刊登两周,刊登在董事会选择的至少一份但不超过三份报纸上。所选报纸必须是在该区内每个县或县的一部分出版的。每份通知必须只包含与该特定县相关的选区、投票站和选举官员的详细信息。
如果一个县没有报纸,通知必须改为张贴在三个公共场所。
该通知应连续刊登两周,刊登在董事会指定的一份以上但不超过三份报纸上,这些报纸应在该区内的每个县或县的一部分出版。在每个县刊登的通知应仅包含对其刊登所在县或县的一部分内的选区、投票站和选举官员的提及。
如果任何县没有报纸出版,该通知应在该县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
选举通知 报纸刊登 董事会指定
Section § 27225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选举举行后,委员会需在30天内清点选票并公布结果。除非本章另有规定,清点和公布的程序及规则应遵循本州的一般选举法,只要这些法律适用。一旦结果正式公布,秘书必须将其记录在委员会的档案中。
选举结果应在选举举行后30天内由委员会统计并清点选票,并且其结果应在适用范围内依照本州的一般选举法指定并宣布,除非本章另有规定。
结果一经宣布,秘书应将结果声明载入委员会的记录中。
选举结果 选票清点 委员会职责
Section § 27226
如果在选举中,超过三分之二的选民支持举债,董事会可以决定何时发行和出售债券。他们可以以现金或等价物出售债券,只要他们认为这最符合公共利益。
如果在选举中,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承担该债务,董事会可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时候通过决议,规定债券的形式和签署,以及发行其中任何一部分,并可出售或处置如此发行的债券,出售方式可以是美国法定货币现金或其等价物,出售时间或方式只要其认为符合公共利益即可。
三分之二多数 债务批准 债券发行
Section § 27229
本法律解释了董事会发行再融资债券(即用新债券替换现有未偿债券)所需采取的步骤。首先,董事会必须声明再融资的必要性并制定一项总计划。接着,他们必须将此计划提交给该区的选民,由选民决定是否应发行再融资债券。该决议应清楚说明再融资的目的和债券条款。如果选民批准,董事会便拥有全面权力来管理这些债券的发行和销售。
凡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或适宜对任何未偿债券进行再融资时,即可通过决议,宣布此必要性或适宜性,并概述一项再融资总计划,包括再融资债券的发行及其条款和条件。
在通过再融资总计划后,董事会应通过决议,规定将再融资债券是否应发行这一提案提交给该区合格选民。该决议应规定向选民提交该提案的方式,并应说明再融资的目的、债券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对选民了解情况至关重要的任何其他事实。就该提案举行的选举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如果该提案获得有利投票通过,董事会拥有在执行债券以及规定其出售和处置事宜上的全权。
再融资债券 未偿债券 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