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所在县的县库应作为该区域资金的存放处。县财务主管应接收并开具该区域资金的收据,并应将所有此类资金记入该区域的贷方。他应以其公务担保负责这些资金的保管和正确支付。
林荫大道区学区资金
Section § 26222
这项法律在县金库中设立了三项专门基金,用于存放来自税收的区级资金:债券基金、建设和维护基金以及区开支基金。
资金只能凭委员会主席和秘书批准的授权令支付,但债券和息票可由司库直接支付。
司库必须根据要求,向委员会报告各基金的金额、近期收款情况和支出情况。
以下基金特此在县金库中设立,县区所属并通过征税筹集的资金应由司库分配至这些基金: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222(a) 债券基金。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222(b) 建设和维护基金。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26222(c) 区开支基金。
司库仅凭委员会的授权令支付区基金,该授权令须经主席签署并由秘书证明,但所有债券和息票应由县司库直接从债券基金中支付,无需授权令。
应委员会或其秘书的要求,司库应书面报告委员会各基金的金额、自其上次报告以来的收款金额以及已支付的金额。
县金库基金 区税收基金 债券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