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区法杂项
Section § 31851
Section § 31851.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城市发现原本为停车而购买的某些地产不再需要用于停车,他们可以将其用于对该区域有益的其他用途。但在此之前,他们必须就此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并通过报纸至少提前10天通知市民。通知必须说明该地产是什么,以及正在考虑将其用于什么新的公共用途。如果该区域超过一半的土地所有者在听证会前书面反对这项改变,那么城市就不能继续进行。
Section § 31852
Section § 31853
法律规定,任何关于租赁或购买房地产或个人物品的协议,或两者兼有的协议,都必须由管理委员会或立法机构来处理。
Section § 31854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董事会决定某个区域需要更多的停车位,它必须确定如何获取所需的财产。选项包括租赁、分期付款合同、带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一次性付款,或遵循特定条款(31861)。董事会还必须明确将租赁或购置哪些财产。
Section § 31856
本法律规定了区如何获取财产以创建额外的停车位。这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或长达25年的购买协议来完成。购置财产的款项可以来自特定税收或区收入。
区也可以租赁财产,租期最长25年,租金可从收入或特定税收中支付。或者,区可以签订附带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合同,期限同样不超过25年,并使用类似的资金来源。
任何协议都可以包含要求区征税或设定费用以资助停车区域的购置和运营的条款。
Section § 31858
这项法律规定,从特定税收中征收的资金,不仅可以用于日常的维护和改进,还可以用于照管那些通过租赁、合同购买或附带购买选择权租赁的停车场。
Section § 31859
Section § 31860
这项法律允许城市通过颁布法令决定,在特定区域内,停车计时器收取的费用可以在长达25年的时间内用于某些特定用途。这些用途包括在该区购买、修理和运营停车区。任何收入也可以用于支付评估费,类似于其他提及的财务条款。这笔钱必须存入一个专项基金,并且只能用于法令中列出的目的。
Section § 31861
Section § 31865
Section § 31866
如果你在加州有一块地,它最初不属于某个区域,但你想把它加进去,你需要这样做: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申请,他们可能会批准。不过,在他们同意之前,你需要获得一些批准。首先,该区域的停车位委员会需要签字同意。接下来,街道主管必须计算出,如果你的土地从一开始就在该区域内,过去它应该缴纳多少税款。你需要向市政府支付这笔估算金额。一旦你的土地被纳入,它将享有与该区域内所有其他土地相同的权益,并承担相同的未来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