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8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该机构的权力及其运作方式。它允许该机构提起或应诉,拥有印章,并处理必要的合同和文件。

该机构可以制定、更新或废除规章制度,只要这些规章制度与其目标一致。

它还有权雇佣或解雇员工,并设定他们的职责和薪资,但这些雇佣行为必须遵守该市的一般雇佣规则,除非市议会另有决定。

该机构可以: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1(a) 提起诉讼和被诉,拥有印章,并订立和执行行使其权力所必需或便利的合同及其他文书。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1(b) 制定,并可不时修订和废止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章程和规章,以实施本部分的权力和宗旨。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1(c) 选任、任命或罢免其所需的常设和临时高级职员、代理人、法律顾问和雇员,并可确定其资格、职责和报酬。该机构在本款项下的权力,受适用于该市类似雇佣的所有限制和权利的约束,除非立法机构通过决议另有决定。

Section § 328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特定机构以多种方式管理财产。他们可以在城市内外购买、租赁或取得财产,但对于州属财产,需要获得公共机构的批准。他们也可以通过征用权取得财产,但未经州公共机构同意则除外。此外,他们被允许出售、租赁或处置财产,并在需要时对公共停车设施和公共通行权进行更改。最后,他们可以为其财产和运营投保以防范风险。

该机构可以: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2(a) 购买、租赁、获得选择权、通过赠与、授予、遗赠、遗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城市内外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或此类财产的任何权益或改良物。但是,未经州公共机构同意,不得取得其财产。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2(b) 通过行使征用权取得任何财产,但未经州公共机构同意,不得取得其财产。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2(c) 出售、租赁、交换、转让、让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或此类财产的任何权益。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2(d) 规划、开辟、扩建、拓宽、拉直、设立或改变公共停车设施以及为此类设施所需或便利的公共通行权的全部或部分坡度。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2(e) 为其任何不动产或动产或运营投保,以防范风险或危害。

Section § 32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权力机构处理与财产相关的各种事务。他们可以购买、建造、出租、租赁、维护、修理、管理或运营财产的任何部分。他们还可以租赁财产的运营权,并将未使用的空间出租用于商业用途,特别是当这些空间不适合经济地用于停车时。

Section § 328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运营停车设施的机构将其部分财产用于商业目的,例如开设商店或公交总站,前提是他们认为这有助于停车设施的运营。但是,这些额外用途必须是次于停车的主要用途,并且不能占用超过土地或建筑空间面积的25%。

作为任何停车设施运营的附带事项,管理机构可将其部分财产用于零售店、公交总站、加油站、直升机停机坪或任何其他商业用途,当其判断为方便或必要,以适当利用该财产作为停车设施时,进行或允许此类用途。任何此类附带用途应次于作为停车设施的主要用途,且用于附带用途的土地部分不得超过该财产地表面积的25%。如果在该财产上建造建筑物用于停放机动车辆,该建筑物的附带用途不得占用超过25%的楼面面积。

Section § 32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停车区域内有任何旨在用于商业用途的额外空间,无论是地方政府机构还是市政府,都不得管理或运营它。相反,他们必须将其出租给私人企业进行管理。

Section § 328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机构在城市内创建和管理机动车停车位和设施。它还允许他们处理和照管停放在其拥有、控制或运营的停车位内的车辆。

Section § 3280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负责停车设施的机构对所有与这些设施相关的资金拥有控制权。这包括运营设施的收入、市政府资金、来自州或联邦政府的财政援助、评估费以及机构和市政府专门为停车目的发行的各类债券的收益。

该机构可以接收、控制并指令支出与停车设施或相关财产有关的任何及所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a) 机构运营所产生的所有收入。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b) 市政府拨款或提供的所有资金。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c) 市政府、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提供的所有财政援助或资助的收益。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d) 根据本部分征收的评估费的收益。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e) 根据本部分发行的所有债券的收益。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2807(f) 市政府为停车设施发行的所有普通义务债券、收益债券或其他债券的收益。

Section § 328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机构将其暂时不需要使用的资金(比如储备金)投资于城市被允许投资的同类财产或证券。但是,这些投资不能违反该机构与持有其未偿付债券的个人或实体之间的任何协议。

该机构可以将其持有的储备金、偿债基金或无需立即支付的资金,投资于城市在其控制下可以合法投资的财产或证券。不得进行此类投资以违反与该机构已发行和未偿付的任何债券持有人之间的任何契约或协议。

Section § 328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停车设施的管理机构向各种来源(例如市、州、联邦政府或其他方面)借款或获得帮助。他们可以这样做来支持或改善其区域内的停车设施。此外,他们还需要遵守与这项财政援助相关的任何规定或条件。

该管理机构可为或援助其运营区域内的任何停车设施,向市、州、联邦政府或任何其他来源借款或接受财政或其他援助,并为此目的可遵守所附带的任何条件。

Section § 32810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允许主管机关使用本部分赋予他们的所有或部分权力。他们可以灵活决定如何运用这些权力。

Section § 328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该机构采取任何必要、有帮助或合适的行动的自由,以实施本法典部分的规则和目标。

Section § 32812

Explanation

本法规允许市机构与市政府部门合作,共享服务和设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这些合作可以替代或补充该机构目前直接提供或通过雇佣、购买服务所做的工作。此类安排必须获得该机构和市立法机构的批准。市政府将获得其所用资源的合理价值报销。此外,市立法机构可以要求该机构每年支付一笔款项,其金额将根据该机构若为私人实体拥有相同财产时应缴纳的财产税来确定,但不得超过该金额。

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或开支,该机构可规定由市的任何部门、办公室或机构提供服务和使用其设施,以代替或结合该机构通过雇佣、购买或其他方式直接提供服务和使用设施。任何此类部门、办公室或机构提供此类服务和使用此类设施,应根据该机构和市立法机构批准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并须向市的相应资金报销其合理价值。立法机构可不时通过决议,规定该机构每年向市支付一笔款项,其金额应由该立法机构规定的方式确定,但不得超过该机构若作为拥有相同财产的私人实体而须向市支付的从价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