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和商业改善区可以按照本章规定设立。
停车及商业改善区法设立
Section § 36021
这项法律规定,市议会必须首先通过一项决议,提议设立一个区域。该决议必须包括该区域边界的描述、关于该提案的公开听证会的详细信息、该区域的收入将如何使用,以及计划的税率或征收额,这可能因不同类型的业务而异。
市议会决议 拟设区域边界 公开听证会
Section § 36022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与地方决议相关的某些听证会应如何发出通知。它要求采取两项行动:首先,该决议必须在城市报纸上至少刊登一次。其次,一份完整的决议副本必须邮寄给所讨论区域内的每家企业。这些通知必须在预定听证会前至少10天发出。
根据第36021、36061或36080条举行的听证会通知,应当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出: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2(a) 在该市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一次意向决议。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2(b) 将一份完整的意向决议副本邮寄给拟议或已划定区域内的每家企业。刊登和邮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时间前至少10天完成。
听证会通知 决议刊登 企业通知
Section § 36023
本法律描述了当城市区域内就某项拟议行动举行听证会时会发生什么。市议会会听取所有人对拟议事项的意见和支持或反对的证据。他们会对提出的任何异议作出最终决定。如果该区域内的大多数企业提出抗议,则该程序将停止。这种情况发生的前提是,这些企业要么支付基于一般营业执照的大部分税款,要么在没有此类税款的情况下,将支付拟议新税的大部分税款。
凡根据本部分举行听证会时,市议会应听取所有抗议并接收支持或反对拟议行动的证据;议会还应就所有抗议作出裁决,该裁决应为最终裁决;议会可不时延期听证会。如果拟议区域内的企业提出抗议,且这些企业 (1) 支付该区域内根据一般营业执照税征收的大部分税款,或者 (2) 如果没有一般营业执照税,则将支付该区域内根据拟议税征收的大部分税款,则程序应终止。
市议会听证会 抗议 证据
Section § 36024
如果市议会想改变拟议区域的边界,他们必须在决定更改后,将听证会推迟至少15天。他们还需要根据另一项法律(第 (36022) 条)的规定,就边界变更发出通知,但他们不需要通过新的决议来表明他们的意图。
市议会决定 边界变更 听证会延期
Section § 36025
当议会在听证会后决定设立一个新区域时,他们必须通过一项法令,其中包含几个关键细节。该法令必须列出:据以通过的决议详情、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该区域的边界、一项声明(表明该区域内的企业将必须缴纳特定税款)、按业务类型分类的税率、确认已设立停车和商业改善区,以及税收将如何使用。
如果议会在听证会后决定设立拟设区域,其应为此通过一项法令。该法令应包含以下信息:
(a)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a) 据以通过的意向决议的编号、日期和标题;
(b)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b) 就该区域的设立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c)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c) 该区域的边界描述;
(d)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d) 一项声明,表明该法令设立区域内的企业应受本部分规定的税款或附加税条款的约束;
(e)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e) 将征收的营业执照税的初始或附加税率或征收额,如果使用业务分类,则按业务分类细分;以及
(f)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f) 一项声明,表明已设立停车和商业改善区。
(g)CA 街道和高速公路 Code § 36025(g) 收入的用途。
议会法令 设立区域 听证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