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10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能在无担保税、利息或罚款到期后的次月月底前支付,税务征收员可以启动法律程序。他们需要在寄出警告通知后至少等待 10 天,才能向法院提交一份证明。这份证明必须确认已向纳税人发送通知,并包含纳税人姓名、财产详情和欠款金额等信息。该通知还警告说,在支付款项之前,额外的费用和罚款将持续累积,并且记录任何留置权解除将产生一笔费用。该证明最终声明了请求法院作出判决以强制执行付款的意图。

如果根据本部分征收的任何无担保税、利息或罚款未在逾期日后的次月最后一天前支付,无担保税册上的税款征收官员可以在寄出 (b) 款所要求的通知后不少于 10 天,在法院书记官办公室,无需费用,提交一份证明,其中规定如下: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a) 意图提交该证明的通知已在证明日期前不少于 10 天,通过挂号信寄送给纳税人,寄至其最后已知地址的事实。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a) 款所要求的通知载明以下信息的事实: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1) 纳税人的姓名。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2) 被评估财产的描述。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3) 财产的评估价值。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4) 在提交证明时未支付的税款、罚款和利息金额将寻求判决的事实。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5) 在该判决发出并记录后,额外罚款将继续按法律规定的利率累积,并且任何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执行判决的其他费用将作为附加费用的事实。
(6)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b)(6) 为记录任何判决留置权的解除,将需要支付《政府法典》第 27361.3 节规定的记录费用的事实。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c) 纳税人的姓名。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d) 将要判决的金额。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e) 县在计算和征收税款、罚款和利息方面已遵守本部分所有规定的事实。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1(f) 其中请求对纳税人发出并登记判决的事实。

Section § 3102

Explanation
当一份与未缴税款相关的证书提交后,法院书记员必须迅速记录一项针对欠税人的判决,判决内容包括税款以及任何罚款和利息。这项判决专门针对未以房地产作担保的个人财产税,书记员可以将这些记录保存在一本名为“县无担保财产税判决书”的簿册中。

Section § 31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无担保税款的判决在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时,它就成为该县内欠税人的财产上的留置权。这种留置权类似于判决留置权,适用于欠税人当前拥有的财产以及未来获得的任何财产,有效期为10年,除非提前还清。但是,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个人财产,该留置权对他们无效。

关于无担保税款的判决摘要或判决副本,应免费在任何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自记录之时起,所列明的税款、罚款和利息金额,构成对该县内被评估人所有财产的留置权,无论该财产是由其拥有,还是之后,且在留置权到期前,由其取得的。该留置权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并自记录之日起持续10年,除非提前解除或以其他方式解除。本条规定的留置权,就个人财产而言,对不知晓该留置权的善意有偿购买人无效。

Section § 3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无论其他关于判决利息的法律如何规定,一项额外罚款将取代通常作为判决一部分的任何利息。

Section § 3104.5

Explanation
如果您根据本法律被处以罚款或费用,您还必须支付一笔额外罚款,该罚款金额与任何保函保费或与执行法院判决相关的其他费用相等。

Section § 3105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留置权(因债务而对某人财产享有的法定权利),您可以通过在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一份文件,将其再延长10年。这必须在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或在留置权上次延期之日起10年内完成。一旦登记,该留置权将继续适用于该财产10年,除非在此之前被解除或取消。

自登记之日起10年内,或自留置权依照本节规定方式最后一次延期之日起10年内,可通过在该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判决摘要或判决副本的方式,对该留置权进行延期。自登记之时起,该留置权对该财产的效力延长10年,除非在此之前被解除或以其他方式撤销。

Section § 3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税务官员通过强制执行判决来征收无担保财产的未缴税款。这个过程与法院执行其他判决的方式类似。为征收所欠税款而进行的财产出售,受《民事诉讼法典》中规则的管辖。

Section § 3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要正式履行判决并解除留置权,其履行证明必须在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税务征收员可能会收取额外的费用,例如记录费。但是,如果税款被合法取消,判决可以履行且留置权可以解除,而无需支付任何记录费。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7(a) 判决在判决履行证明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时(但不得早于此)履行完毕且留置权解除。除判决金额以及本部分授权的任何额外罚款外,税务征收员可以收取《政府法典》第27361.3条所要求的记录费,并将该费用金额连同解除或免除文件一并转交县记录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107(b) 判决在税款被合法取消且判决留置权履行证明在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时(但不得早于此)也履行完毕且留置权解除。根据本款进行的记录应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