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税务征收员每年在6月8日之前发布一份通知,告知可能拖欠税款的房产。该通知涉及截至6月30日尚未全额缴纳的房地产税,除非6月30日是周末或节假日,在这种情况下,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税务征收员在财政年度内发送了提醒通知,并且每年发布了关于逾期税款的通知,那么该公开通知只需列出那些欠税三年或三年以上,并且之前发送的通知无法送达纳税人的房产。

Section § 33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与不动产未缴税款相关的通知要求。该通知必须是宣誓书形式,并解释几点:如果未支付,到期金额将视为违约;违约何时依法发生;以及如果税款未支付,赎回财产的选项,包括支付所有到期税款、罚款和费用,或通过分期付款计划进行。

它还必须解释,如果税款仍未支付,财产可能会被出售以清偿税款债务,除非被赎回或有分期付款计划。此外,它还指出,除非在此之前支付税款,否则所有税款违约财产的公开清单将在9月8日之前公布。

该通知应采用宣誓书的形式,并应载明: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352(a) 除非支付,否则到期金额将违约。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352(b) 依法发生违约的时间。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352(c) 如果税款违约,不动产可以通过支付违约税款金额以及法律规定的额外罚款和费用来赎回,或者不动产可以通过分期赎回计划进行赎回。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352(d) 税款违约的不动产将被后续出售以清偿税收留置权,除非该财产被赎回或启动并维持分期赎回计划。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352(e) 除非该财产在此之前被赎回,否则所有税款违约的不动产的详细清单将于9月8日或之前开始公布。

Section § 335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公告应如何发布。如果当地有报纸,则必须遵循另一部法律,即《政府法典》第6063条中的具体规定。如果没有,公告应张贴在三个公共场所。这些公告的费用不能超过县监事会为其他广告设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