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19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您每月平均欠税两万美元($20,000)或以上,您必须使用电子资金转账方式支付。如果低于此金额,您可以在获得批准后选择这种支付方式。付款必须在到期日之前完成,并且如果银行在下一个工作日或之前处理完成,则视为付款完成。

您还需要在到期日之前提交纳税申报表,否则可能面临 10% 的罚款。如果您本应使用电子转账却以错误方式支付税款,也将面临另外 10% 的罚款。未能按时缴纳税款,将导致 10% 的罚款以及直到您支付为止的利息。负责管理的委员会将查看您的税务数据,以确定您是否达到两万美元的门槛,并会制定规则来执行本节规定。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a) 任何根据本部分规定,其每月估计税款负债平均达到两万美元($20,000)或以上的人,经委员会根据其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应当按照委员会规定的程序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应付款项。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b) 任何根据本部分规定,其每月估计税款负债平均低于两万美元($20,000)的人,经委员会批准,可以选择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应付款项。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c) 任何根据 (a) 款或 (b) 款规定缴纳应付款项的人,应当按照第 1 条(自第 30181 节起)规定的到期日进行电子资金转账。如果资金结算在转账发起日或其后的银行营业日或之前到达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则付款视为在电子资金转账发起之日完成。如果资金结算未在转账发起日或其后的银行营业日或之前到达州政府的活期账户,则付款视为在资金结算发生之日完成。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d) 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税款的人,应当在缴纳到期日或之前,按照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和方式,提交前一报告期的申报表。任何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申报表的人,应当就该申报表所涉期间的税款金额支付 10% 的罚款。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e)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需要缴纳税款但未通过适当的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的人,应当支付错误缴纳税款金额的 10% 作为罚款。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f) 任何未能向州政府缴纳任何税款或未能向州政府收取并缴纳任何税款的人,但委员会根据第 3 条(自第 30173 节起)或第 2 条(自第 30201 节起)或第 3 条(自第 30221 节起)作出的裁定金额除外,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缴纳,应当支付税款或税款金额的 10% 作为罚款,此外还需支付税款或税款金额,加上根据第 6591.5 节确定的每月调整后利率(或其不足一月的零头)计算的利息,自税款应向州政府缴纳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g) 在确定一个人的每月估计税款负债是否平均达到两万美元($20,000)或以上时,委员会可以考虑根据本部分提交的纳税申报表以及委员会掌握的任何其他信息。
(h)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h)
(d)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h)(d)、(e) 和 (f) 款规定的罚款,对于任何一份申报表,最高不得超过应缴税款的 10%。任何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方式缴纳税款的人,应受本节规定的罚款约束,而非第 30281 节。
(i)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0(i) 委员会应当根据《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册第 1 部分第 3.5 章(自第 11340 节起)颁布法规,以实施本节。

Section § 30191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而非粗心大意而错过付款,他们可能不必支付通常的罚款。要符合条件,他们必须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说明情况,这意味着他们发誓所说属实。

Section § 3019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什么是电子资金转账(EFT),并详细说明了用于缴纳税款的电子资金转账类型。电子资金转账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而非传统的支票或纸质方式)使用计算机或电话等设备进行资金转移,包括自动清算所(ACH)借记和贷记以及Fedwire转账等方式。

自动清算所借记是指州政府通过电子方式从个人银行账户中扣除税款,所有银行费用由州政府承担。自动清算所贷记是指个人从自己的银行账户向州政府银行账户汇入税款,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Fedwire转账是另一种支付方式,仅在获得特殊批准的情况下使用,通过联邦储备银行的电子系统进行支付。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2(a) “电子资金转账”是指除通过支票、汇票或类似纸质票据发起的交易外,通过电子终端、电话设备、计算机或磁带发起,以指示、命令或授权金融机构借记或贷记账户的任何资金划拨。电子资金转账应通过自动清算所借记、自动清算所贷记或联邦储备银行电汇(Fedwire)完成。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2(b) “自动清算所”是指任何联邦储备银行,或根据全国自动清算所协会协议设立的组织,其作为清算所运作,用于传输或接收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的交易,并授权这些银行或银行账户之间的电子资金转账。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2(c) “自动清算所借记”是指州通过其指定的存款银行发起自动清算所交易,借记个人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的税款金额。自动清算所借记交易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州支付。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2(d) “自动清算所贷记”是指个人通过其自己的银行发起的一项自动清算所交易,贷记州银行账户并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自动清算所贷记交易中向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贷记的个人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2(e) “Fedwire 转账”是指个人发起并利用国家电子支付系统通过联邦储备银行转账的任何交易,该个人借记其自己的银行账户并贷记州银行账户。根据第30190节进行的电子资金转账,只有在因正当理由无法按照 (a) 款进行支付,且使用 Fedwire 获得委员会预先批准的情况下,方可通过 Fedwire 进行。Fedwire 交易中向个人和州收取的银行费用应由发起该交易的个人支付。

Section § 3019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需要提交的税务相关文件如何通过委员会规定的任何方式进行电子提交。以这种方式提交的文件,即使之后被打印出来,也被视为有效且原始的文件。电子提交方式包括使用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磁介质、光盘或传真机等。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3(a) 根据本部分规定须提交的、使用电子媒介提交的任何申报表、报告、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当按照委员会可能规定的任何方式或形式提交并认证。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3(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纳税人按照委员会要求的方式使用电子媒介提交的任何原本要求签署的申报表、声明、陈述或其他文件,应被视为已签署的、有效的原始文件,包括经委员会复制成纸质形式后。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193(c) 电子媒介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磁介质、光盘、传真机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