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任何人未经事先取得许可而成为香烟或烟草产品分销商,则就所有已分销的香烟或烟草产品而言,税款以及任何适用的罚款和利息(如有)立即到期并应支付。在本州制造或运至本州的所有香烟或烟草产品,且不再由未经许可的分销商持有的,均视为已分销。
裁定无证人员支付
Section § 30210
如果有人在加州没有执照就开始分销香烟或烟草产品,他们将立即欠下税款,外加任何罚款和利息。任何他们在州内制造或带入州内但已不再持有的香烟或烟草产品,都被视为已经分销出去。
香烟分销商 烟草产品 未经许可的分销商
Section § 302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未经许可分发香烟或烟草产品,委员会将迅速查明分发数量并计算应缴税款,同时加收 25% 的罚款或 $500(以较高者为准)。他们会将此决定告知该人。如果未能获得许可有合理原因,罚款可以免除。人们有权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重新评估。
如果有人想免除罚款,他们必须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解释原因。如果有人在此声明中撒谎,他们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面临最高一年的监禁、最高 $1,000 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委员会应立即尽其所能查明分发的香烟或烟草产品的数量,并立即确定该数量的税款,除税款外,还应加收相当于税款金额 25 percent 或五百美元 ($500)(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并根据《香烟和烟草产品税法》第 30244 节向未经许可的人发出该决定的通知。但是,如果委员会认定未能取得许可证是由于合理原因造成的,则可以免除罚款。第 30242 节和第 30243 节应适用于该决定的最终性以及未经许可的人请求重新决定的权利。
任何寻求免除罚款的人应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阐明其请求免除罚款所依据的事实。任何根据本节签署声明,声称其明知虚假的任何重要事项为真实的人,犯有轻罪,可处以在县监狱监禁最长一年的刑罚,或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未经许可的分发 香烟税罚款 烟草产品
Section § 30213
这项法律规定,当涉及无证人员未缴税款的法律程序时,经认证的国家对所欠税款的紧急评估副本可在法庭上用作初步证据。这意味着除非另有证明,否则该评估被认为是正确的。它显示了国家认为该人员欠款的金额,包括根据法律另一条款计算的任何罚款和利息。
紧急税款确定 无证人员 税务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