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281

Explanation

如果您未按时缴纳税款(某些由特定董事会条款确定的税款除外),您将被收取未缴税款金额 10% 的罚款,外加利息。利息从税款到期之日起按月计算,直至您支付为止。

如果您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纳税申报表,您还将面临与该期间税款相关的 10% 罚款。但是,任何一份申报表的罚款不得超过该申报表应缴税款的 10%。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a) 任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任何税款的人,但董事会根据第 2 条(自第 30201 节起)或第 3 条(自第 30221 节起)确定的税款除外,除税款外,还应支付相当于税款金额 10% 的罚款,外加按照第 6591.5 节规定确定的每月修正调整利率(或其不足一月的零头)计算的利息,自税款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b) 任何未按照第 30181 节或第 30183 节规定的到期日提交申报表的人,应就要求提交申报表的期间支付相当于税款金额 10% 的罚款。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c) 本节规定的罚款,对于任何一份申报表,最高不得超过该申报表所要求缴纳税款的 10%。

Section § 302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税务部门在税款仅逾期一个工作日支付的情况下,按日利率而非月利率计算滞纳税款的利息。要获得这项利息调整,纳税人必须获得所有相关罚款的豁免,并提交调整请求。法律将工作日定义为非周末或州假日的任何一天,并规定此规则仅适用于电子税款支付。但是,存在例外情况,此规则不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确定,例如未提交申报表时的不足额确定或紧急确定。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a) 如果部门考虑到所有事实和情况,认为按第6591.5条(b)款所定义的每月或不足一月的调整后利率计算利息不公平,则在发生以下所有情况时,利息应按调整后的每日利率从税款到期之日起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a)(1) 税款在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a)(2) 该人已获免除适用于该笔税款支付的所有罚款。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a)(3) 该人提交了调整请求。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b) 就本条而言,“调整后的每日利率”指通过将第6591.5条(a)款所定义的调整后的年利率除以365,按日计算的调整后的年利率。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c) 就本条而言,“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或任何指定为州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d) 本条不适用于根据不足额确定、未提交报告或申报表的确定,或部门发出的紧急确定而作出的任何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1.5(e) 本条仅适用于电子支付的税款。

Section § 3028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为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及时报告或付款,并且他们已经尽力负责,那么他们可能不必支付罚款。前提是他们没有故意疏忽职责。要申请免除罚款,他们需要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解释他们的情况,除非他们身处州长宣布的紧急状态区域。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可以在没有声明的情况下免除长达一年的罚款。此外,部门还负责制定指导方针,以快速处理这些免除罚款的请求。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a) 如果部门发现某人未能及时报告或支付是由于合理原因和超出该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并且尽管已尽到普通注意义务且无故意疏忽,该人仍可免除第30171、30190、30221、30264和30281条规定的罚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b) 除(c)和(d)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寻求免除罚款的人应向部门提交一份经伪证罪处罚的声明,阐明该人据以主张免除罚款的事实。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c)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c)(1) 受(2)款约束,部门可以免除州长发布的紧急状态公告中确定的区域内任何人的罚款,在紧急状态公告生效期间,无论该人是否已根据(b)款向部门提交声明。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c)(2) 部门仅可在紧急状态公告发布后的前12个月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内准予(1)款所述的免除。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2(d) 部门应制定标准,以便高效解决根据本条提出的免除罚款请求。

Section § 302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您因为灾害而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税款,您可能无需支付某些利息费用。要符合条件,您需要证明这并非由于疏忽,并且您已尽到责任。通常情况下,您必须提交一份宣誓书,说明您的情况。但是,如果您所在的地区被州长宣布为紧急状态,您可能无需提交此声明即可获得减免,但此减免仅限于紧急状态宣布后的一年内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a) 如果部门发现某人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税款是由于灾害所致,且是在已尽通常注意义务且无故意疏忽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该人可免除第 30171、30185、30190、30223 和 30281 条规定的利息。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b) 除 (c) 款另有规定外,请求免除利息的人应向部门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作出的声明,阐明其请求减免所依据的事实。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c)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c)(1) 在符合 (2) 项规定的前提下,对于州长发布的紧急状态公告中确定的区域内的任何人,部门可在紧急状态公告生效期间准予利息减免,无论该人是否已根据 (b) 款向部门提交声明。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c)(2) 部门仅可在紧急状态公告发布后的前 12 个月内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准予 (1) 项中的减免。

Section § 3028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免除一个人所欠的全部或部分利息,如果他们未能按时缴纳税款是由于委员会雇员造成的不合理错误或延误。这种免除只有在纳税人对错误或延误没有重大责任的情况下才可能。如果有人想获得这种减免,他们必须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解释情况并提供委员会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然而,委员会只能免除2000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间所产生的利息。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5(a) 委员会可酌情免除本部分对某人征收的全部或部分利息,如果未缴纳税款全部或部分是由于委员会雇员在履行其公务职责时出现不合理的错误或延误。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5(b) 就本条而言,错误或延误仅在以下情况下才被视为发生:错误或延误的任何重要方面均不可归因于纳税人的作为或不作为。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5(c) 任何根据本条寻求减免的人,须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经伪证罪处罚宣誓的声明,阐明减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以及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3.5(d) 委员会仅可对因税款负债而产生的利息给予减免,这些税款负债产生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应税期间。

Section § 30284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因为依赖税务局的书面建议而错过了税务报告、申报或支付的截止日期,他们可能无需支付税款、罚款或利息。但是,要获得这种减免资格,该人必须曾书面请求税务局就特定税务情况提供建议,并且相关交易必须发生在建议或相关法律发生任何变化之前。需要减免的人还必须提交文件,例如原始请求和建议的副本,以及一份宣誓声明来解释情况。这种书面建议仅适用于提出请求的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a) 如果委员会发现某人未能及时报告、申报或支付是由于该人合理信赖委员会的书面建议,则该人可免除本部分所征收的税款以及任何相关罚款或利息。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 就本条而言,某人未能及时报告、申报或支付应被视为是由于合理信赖委员会的书面建议,仅当委员会发现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时: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1) 该人书面请求委员会告知其某项特定活动或交易是否应根据本部分纳税。请求中应充分描述该活动或交易的具体事实和情况。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2) 委员会就该书面请求向该人作出书面回复,说明所描述的活动或交易是否应纳税,或说明该活动或交易应纳税的条件。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3) 对特定活动或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在以下任一情况之前: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3)(A) 委员会通过向该人发送关于撤销或修改建议的书面通知,撤销或修改了所给予的建议。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b)(3)(B) 成文法或宪法法律的变更、委员会规章的变更,或法院的最终裁决,导致委员会先前的书面建议不再有效。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c) 根据本条寻求救济的任何人应向委员会提交以下所有文件: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c)(1) 该人向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请求副本和委员会书面建议副本。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c)(2) 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阐明寻求救济所依据的事实。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c)(3) 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4(d) 只有提出书面请求的人才有权信赖委员会向其提供的书面建议。

Section § 302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如果纳税义务因另一方配偶的行为而被低报或未支付,一方配偶或注册同居伴侣可以免除纳税责任。如果一方配偶造成了税务问题,而另一方配偶对此不知情、未从中受益,并且要求其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那么他们可以免除该债务。这不考虑共同财产法,并且适用于情况发生至今未超过五年(或自首次联系相关事宜起未超过一年)的情况。判断配偶是否“知道”该问题,是基于一个合理谨慎的人本应知道什么。如果税务问题与香烟或烟草产品销售有关,则适用特殊规定。这也适用于注册同居伴侣,并涵盖过去的责任。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a) 依照委员会规定的条例,如果:
 (1) 根据本部分规定的纳税义务因未提交本部分要求提交的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遗漏了其中应包含的金额、或在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中申报了错误的扣除或抵免而被低报,且该纳税义务的低报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或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中申报的任何税款未支付,且该申报纳税义务的未支付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
 (2) 另一方配偶证明其不知道且没有理由知道该低报或未支付。
 (3) 考虑到另一方配偶是否直接或间接从该低报或未支付中显著受益,并考虑到所有其他事实和情况,要求另一方配偶对因该低报或未支付而产生的税款不足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
则另一方配偶应免除纳税责任(包括利息、罚款和其他金额),只要该责任可归因于该税款的低报或未支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b) 就本节而言,确定低报或未支付项目归属于哪一方配偶时,应不考虑共同财产法。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c) 本节适用于受本部分规定约束的所有日历月,但不适用于自委员会发出的最终决定之日起超过五年、自申报表或报告未支付的申报或报告截止日期起超过五年、或自首次联系根据本节提出索赔的配偶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任何日历月;或已因判决既定(res judicata)而结案的任何日历月,以较晚者为准。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d) 就分节(a)的第(2)款而言,“有理由知道”是指一个合理谨慎的人是否会有理由知道该低报或未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e) 就本节而言,对于未提交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或从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中遗漏项目的情况,“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可根据配偶是否作为香烟或烟草产品的分销商提供了实质性服务,或销售或接受将香烟或烟草产品从本州以外的某个地方运送给本州消费者的订单,从而导致低报来确定。如果双方配偶均未作为分销商提供实质性服务,则相关低报项目的归属应视为共同财产。错误的扣除或抵免应归因于导致该扣除或抵免被输入申报表或报告(或两者兼有)的配偶。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f) 依照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如果考虑到所有事实和情况,要求另一方配偶对根据分节(a)无法获得减免的任何项目所导致的任何未支付税款或任何不足(或其中任何部分)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委员会可免除另一方配偶的该项责任。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g) 就本节而言,家庭法典第297条所定义的注册同居伴侣享有本节规定的相同权利、保护和利益,并承担本节施加的与配偶相同的责任、义务和职责。
(h)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285(h) 本节提供的减免应追溯适用于本节生效日期之前产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