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4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的雇员检查销售、生产或储存香烟或烟草制品的地点,如果他们怀疑存在逃税或不遵守《总和解协议》的情况。检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和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同时尊重设施的正常营业时间。如果有人拒绝允许这项检查,他们可能会面临处罚。

Section § 3043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香烟和烟草产品如果违反特定的税收规定,将被没收并归州所有。首先,如果香烟或烟草在州内道路上运输时未遵守特定条款,它们将被没收。其次,如果它们在没有加利福尼亚州税票的情况下被销售或储存,它们将被查封。第三,装有未纳税香烟的自动售货机也会被没收。第四,贴有假税票的香烟会被没收。最后,即使满足了某些税收要求,但违反特定规定的产品仍会被没收,无论是否存在某些抗辩理由。

以下财产,经委员会查获后,特此没收归州所有: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6(a) 违反第30431条或第30432条规定,在本州高速公路、道路或街道上运输的香烟或烟草产品。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6(b) 未贴有加利福尼亚州香烟税票或计量印记的包装香烟,或未缴纳烟草产品附加税的烟草产品,且任何人意图在不缴纳本部分规定的税款的情况下销售此类香烟或烟草产品而提供销售、持有、保管、储存或拥有的。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6(c) 任何香烟或烟草产品自动售货机,连同其中的香烟、烟草产品、金钱或其他内容物,其全部或部分装载了未贴有加利福尼亚州香烟税票或计量印记的香烟包装,或未缴纳烟草产品附加税的烟草产品。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6(d) 包装内贴有违反第30163条规定的加利福尼亚州香烟税票或计量印记的香烟。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6(e) 贴有加利福尼亚州香烟税票或计量印记,或已根据第30123条和第30131.2条缴纳税款,但违反第30165.1条规定的香烟或烟草产品,无论该违规行为是否适用第30165.1条第(i)款第(2)项所述的抗辩。

Section § 30437

Explanation

如果在加州,财产在特定情况下(如另一条款所规定)被扣押,委员会必须向所有对该财产有权益的人发出通知。此通知可以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方式送达。此外,没收详情必须在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六个月,除非扣押的香烟少于61条或等量的烟草产品。

通知应详细说明被扣押的物品、扣押原因以及扣押的时间和地点。

第30436条所述财产的扣押和没收通知应由委员会按以下方式发出: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7(a) 通知应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方式,送达委员会所知对该财产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所有人。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7(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7(b)(1) 除第 (2) 款另有规定外,委员会应自扣押通知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其网站上发布扣押和没收通知。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7(b)(2) 当扣押的香烟数量少于61条(每条200支)或等量的烟草产品时,无需进行网站通知。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37(c) 通知应包括财产描述、扣押原因以及扣押时间和地点。

Section § 3043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认为他们的财产被错误地拿走了,他们可以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正式请求以要回财产,并说明他们与该财产的关系。如果他们被直接通知了,他们有20天的时间从收到通知后提交此请求。如果他们没有被直接通知,他们有20天的时间从一份公开通知发布后提交。错过这个截止日期通常意味着他们以后不能再主张该财产,除非他们的权利在委员会采取的特定法律行动中得到确认。

任何拥有或主张对该财产享有任何权益的人,可以向委员会提交一份经核实的请愿书,说明其在该财产中的权益,并请求解除扣押或追回该财产,理由是该财产被错误或非法扣押。任何根据第30437条被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的人,应当自其被亲自送达之日或通知邮寄之日起20天内提交请愿书。任何未根据该条被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的人,应当自通知公布之日起20天内提交请愿书。任何此类人员未能及时提交经核实的请愿书,应 构成对其在该财产中任何权益的权利的剥夺,除非此类人员的权利可以通过委员会根据本章提起的诉讼得到确立。

Section § 30439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发现财产被错误地拿走了,他们必须归还。如果他们决定不归还或追回财产,他们需要在五天内通知要求归还的人。

Section § 30440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驳回您关于被扣押财产的请愿,您有20天的时间(自他们邮寄通知之日起)在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应主张财产被错误或非法扣押。如果您错过了这20天的期限,您很可能会失去对该财产的任何主张,除非委员会启动相关的法律行动。法院将裁定扣押是否合法,并就财产的处置发出命令。

Section § 30441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财产根据本法律被扣押,您有20天时间向委员会提供等同于其价值的款项。如果委员会认为您不会非法使用该财产,他们将接受这笔钱并归还您的财产。这笔钱随后将被视为与财产相同。

Section § 30442

Explanation
如果州委员会在特定条件下扣押了财产,他们可以在出售或处置该财产之前启动法律程序,以确认他们扣押该财产的权利。这将在财产被扣押地的高级法院进行。州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说明财产、扣押原因以及扣押的详细情况。

Section § 30443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关于被扣押财产的法律申请通知应如何送达给相关方。对财产拥有权益的已知个人必须亲自或通过挂号信或认证邮件收到申请书。如果无法找到某人或其身份不明,则应以类似于扣押和没收通知的方式刊登该申请书。

申请书副本应当亲自送达,或通过挂号信或认证邮件送达给委员会已知的所有对被扣押财产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人员。对该财产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未知人员,或任何无法找到的已知人员,应当按照第30437条规定的扣押和没收通知的刊登方式,通过一次性刊登申请书的方式送达。

Section § 3044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认为他们对被扣押或没收的财产拥有权利或权益,他们在收到通知后有20天时间进行回应。他们必须解释他们的主张以及为什么扣押是错误或非法的。此回应的副本必须寄送给委员会的萨克拉门托办公室。

Section § 304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请愿书被亲自送达、邮寄或公布20天后,没有提交答复,法院有30天时间审议支持扣押和没收的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证据令人满意,它将发布确认扣押和没收的判决。

Section § 30446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及时对法律诉讼作出回应,法院将在回应截止日期后的30天内安排一次听证会。法院书记员会通知所有作出回应的人听证会何时举行。

Section § 30447

Explanation
在听证会上,任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答复的人都可以出示证据,以表明扣押他们的财产是一个错误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Section § 304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法院裁定扣押某人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随后将决定如何处理该财产。

Section § 30449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被州没收的不同类型财产的处理方式。通常,非货币物品应通过公开拍卖出售,除非适用特定例外情况。香烟、烟草产品、调味烟草物品以及某些其他财产必须销毁而非出售。拍卖的公开通知必须在拍卖所在县张贴。如果物品无法出售或被认定为不可销售,它们可能会被销毁。销毁过程的记录必须保留,并且任何销售所得和被没收的资金都将归入州的普通基金。

本法律还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的另一条款定义了“调味烟草产品”和“烟草产品调味剂”等术语。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a) 除(b)、(c)或(d)款另有规定外,根据本章没收归州所有的任何财产(货币除外)应由委员会公开拍卖出售。销售通知应通过在财产所在县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书面通知,告知销售的时间和地点,张贴时间不少于5天且不多于10天。如果委员会无法出售根据本部分没收归州所有的任何财产,或者委员会认定该财产不可销售,则可销毁该财产。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b) 根据第30436条(e)款没收归州所有的任何财产应予销毁。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c) 根据第30436条(b)款没收归州所有的任何香烟应予销毁。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d) 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8.6部(自第22970条起)没收归州所有的任何香烟、烟草产品、调味烟草产品或烟草产品调味剂应予销毁。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e) 应保留根据本条销毁的所有财产的记录,其中应显示财产的性质、数量、销毁原因和销毁方式。销售所得和任何没收归州所有的货币应存入州金库,记入普通基金账户。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449(f) 就本条而言,“调味烟草产品”和“烟草产品调味剂”应具有《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4559.5条中定义的相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