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361

Explanation
如果部门发现有人多缴了税款,他们会记录下来并确认多缴的金额。这笔多缴的钱可以用来抵扣该人当时欠的其他税款。如果还有剩余,就会退还给该人或其代表。如果多缴的金额超过5万美元 ($50,000),部门的决定将至少公开10天。

Section § 30361.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向客户收取的烟草产品税款多于应收金额,或者对不应征税的商品收取了税款,那么一旦发现错误,无论是州平衡委员会还是客户通知,该人就必须将多收的金额退还给客户。如果该人不退还给客户,则必须将多收的金额支付给州政府。州政府会用这笔钱来抵扣客户实际欠缴的任何税款,剩余部分则成为多收费用的人应向州政府支付的款项。

Section § 303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向加州税务委员会申请多缴款项退款或抵免的时限。通常情况下,您必须在多缴款项所属期间的结算截止日期起三年内,或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提交申请。如果未在这些时限内提交申请,或未获得第30208条规定的豁免,委员会将不会批准退款或抵免。但是,如果您获得了第30208条规定的豁免,您可以在豁免中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退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a) 除(b)款另有规定外,委员会不得批准以下情况的退款:自超额付款所属月度期间结束后的第25天起三年后,或就根据本部分第4章作出的裁定而言,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或自超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后,以期限届满较晚者为准,除非在此期间内向委员会提交了索赔申请。委员会不得在该期限届满后批准抵免,除非在该期限内向委员会提交了抵免申请,或该抵免涉及根据第30208条给予豁免的期间。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b) 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委员会提交了索赔申请,委员会可以批准根据第30208条给予豁免的任何期间的退款。

Section § 3036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在财务上无行为能力,完成某些财务义务的截止日期将被暂停。一个人如果因身体或精神状况(预计将持续至少12个月或导致死亡)而无法管理自己的财务,则被视为财务上无行为能力,并且必须按照委员会的要求提供证明。但是,如果其他人正在处理其财务事务,则根据本规定,该人将不被视为财务上无行为能力。这项规定适用于在本法案增加之前、当日或之后开始的残疾情况,但它不会使已经依法被禁止的索赔重新生效。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1(a) 第30362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在一个人财务上无行为能力的任何时期内,应予中止。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1(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1(b)(1) 就(a)款而言,一个人如果因其经医学确定的身体或精神障碍而无法管理其财务事务,且该障碍预期会导致死亡,或已持续或预期将持续不少于12个月的连续期间,则该人属于财务上无行为能力。除非以委员会可能要求的形式和方式提供该障碍存在的证明,否则不应认为该人存在障碍。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1(b)(2) 在该人的配偶或任何其他人被授权代表该人在财务事务上行事的任何期间内,该人不应被视为财务上无行为能力。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2.1(c) 本条适用于在本条增加法案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开始的残疾期间,但对于在增加本条的法案生效日期时,(不考虑本条)已被法律的运作或规则(包括既判力)所禁止的任何退款请求,则不适用。

Section § 303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提交了一份有效的退税申请,即使相关税款尚未全额支付,您的退税申请仍被视为及时提交,适用于之后支付的任何与该税款相关的款项。这适用于税款、利息或罚款,具体根据税法中的特定条款。本法律适用于该法律颁布后提出的所有退税申请。

Section § 30363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申请退款或抵免,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清楚说明您申请的理由。

每一项退款或抵免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说明其所依据的具体理由。

Section § 30364

Explanation
如果您未及时提交税款多付的退款申请,您将失去向州政府要求退还这笔钱的权利。

Section § 3036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的索赔被部分或完全驳回,委员会必须在30天内书面通知他们。这个通知必须以与存在欠税时的通知相同的方式发出。

Section § 30366

Explanation

如果您多缴了税款,您将获得多缴税款的利息,利息从您多缴税款的月份的第26天开始计算。这个利息是根据法律(第6591.5条)中规定的特定月利率计算的。

如果是退款,利息会计算到您被告知可以提交申请或您的申请被批准的月份的第25天,以两者中较早的日期为准。

如果是抵免,利息会计算到与您被抵免的税款或金额的利息计算截止日期相同的日期。

对于任何税款的任何超额支付,应按照根据第6591.5条确定的每月调整后利率计算、准许并支付利息,自超额支付发生期间之后的日历月第26天起。此外,对于就退还或抵免金额向申请人征收的任何利息,应予退还或抵免。
利息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6(a) 在退款的情况下,支付至申请人(如果其尚未提交申请)被委员会告知可以提交申请之日或申请被委员会批准之日(以较早者为准)之后的日历月第25天。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0366(b) 在抵免的情况下,支付至与计算抵免所针对的税款或金额的利息相同的日期。

Section § 303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多付款项和退款申请的利息处理方式。如果多付款项是因故意行为或疏忽造成的,则该多付款项将不支付任何利息。此外,如果有人请求延迟处理退款申请,委员会可能会要求该个人放弃在延迟期间本应累积的任何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