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6.50(a) 受 (b) 款的约束,布拉格堡市可以征收一项税率为0.25%或0.5%的交易和使用税,前提是提议征收该税的条例或决议获得市议会全体成员的多数票批准,并且该税在就此问题举行的选举中获得该市合格选民三分之二的投票批准。
(b)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6.50(b)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6.50(b)(1) 根据本条征收的任何交易和使用税,应根据《交易和使用税法》(第1.6部分 (自第7251条起))征收。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6.50(b)(2) 根据本条征收的税款所产生的净收入,应仅用于该市街道和道路系统的维修、更换、建造或重建。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7286.50(c) 本条仅在2002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此外,根据本条征收的任何税款应自该日起停止实施。但是,截至该日仍未支出的、源自该税的任何净收入,应根据 (b) 款 (2) 项的规定支出,直至这些净收入用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