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一般豁免
Section § 6352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美国宪法、联邦法律或州宪法禁止对某些有形个人财产的销售和使用征税,那么这些销售和使用在加州将免于征税。简而言之,如果存在基于更高层级权力机构的法律限制,禁止对这些物品征税,那么它们就免除州税。
Section § 6353
本节规定了某些销售和使用可免除加州税费。具体来说,它包括通过主管道、线路或管道输送的燃气、电力和水。还包括供没有燃气主管道服务的家庭使用以及用于农业的液化石油气,前提是储罐容量为30加仑或更大。此外,向没有主管道服务的家庭大批量销售的水,以及来自热电联产技术的某些蒸汽和能源也免税。但此规定不适用于某些地方税,且这些免税措施自2001年9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6354
Section § 6355
本法律免除某些贵金属和硬币销售的州税。具体而言,它适用于大宗的货币化金银条块(例如用作货币的硬币)、非货币化金银条块以及收藏币的销售,前提是这些销售类似于股票或商品交易所的交易。
大宗销售被定义为市场价值总计1,000美元或以上的交易,并且该门槛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法律进一步阐明,“货币化金银条块”包括用作货币的贵金属硬币以及某些金章。
如果交易是由注册经纪人进行的,则被视为类似于交易所交易,尽管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Section § 6356.5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购买、储存和使用农业设备及零部件可享受免税,前提是这些设备和零部件主要由合格人员用于农业生产和收割。“合格人员”是指根据联邦分类指南从事特定农业业务领域的人员。
然而,这项豁免不适用于地方税或某些特定的州税。这项豁免自2001年9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6356.6
本法律规定,用于商业伐木作业的越野设备和机械的销售、储存和使用可免除某些州税。此豁免仅适用于由“合格人员”(即从事商业伐木的人员)购买的设备。州平衡委员会可以发布法规,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可以获得豁免。
然而,此税收豁免不适用于县、市或区征收的地方税,也不适用于列出的其他特定州税。该豁免自 2001 年 9 月 1 日起生效。
Section § 6357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用于飞机的机动车燃料可以免除某些州税。然而,这项豁免不适用于喷气燃料,喷气燃料仍根据另一项法律征税,且该税款不可退还。
Section § 6357.1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用于农业活动和食品加工的柴油可免除某些税款。“农业活动”一词不仅包括农业本身,还包括将农产品运输和交付到市场。然而,这项税收豁免不适用于根据《布拉德利-伯恩斯统一地方销售和使用税法》、《交易和使用税法》或加利福尼亚州税法中某些其他特定条款征收的税款。
Section § 6357.3
这项法律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加州某些柴油购买可免除特定的销售税,前提是该燃料以免税方式使用或符合特定条件。要获得此豁免,购买者必须向销售者提供一份完整的豁免证明。但是,如果购买者申请了豁免,之后却以应税方式使用该燃料,他们必须支付销售税及利息,就像他们进行了零售购买一样。
Section § 6357.5
本法律规定,航空公共承运人在国际航班上使用的燃油和石油产品可免除销售税。要获得此豁免,承运人必须向卖方提供书面豁免证明,其中包含豁免燃油的数量详情和有效的登记号。此豁免仅适用于燃油被立即用于或运输到国际航班上,即航班的终点在美国境外。
如果承运人不需要持有销售商许可证,则必须向委员会登记以获取燃油豁免登记号,并可能需要申报。承运人必须保留飞行日志或舱单等记录,以证明其豁免申请。未能提供这些记录可能导致豁免被撤销或承担销售税责任。如果燃油被误用于国际航班之外的用途,或没有适当的文件证明,承运人可能需要像零售商一样支付销售税。此外,如果一项相关的联邦法律被废止,此豁免也将终止。
Section § 6357.7
这项法律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加州境内的机动车燃料销售和使用免征州销售和使用税。但是,这项豁免不适用于县、市或区根据特定地方税法征收的地方销售和使用税。此外,法律中列出的某些州征收的税款仍然适用。
州平衡委员会和财政部也确认,州政府在进行财政估算时,不再将机动车燃料的州销售和使用税收入计算在内。
Section § 6358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某些销售和使用行为可免征销售税。
具体来说,您无需为通常用作食物的动物或这些动物的饲料支付销售税。旨在生产食物的种子和植物也免税。用于种植食物产品的土地上的肥料也不征税。
最后,自1997年1月1日起,为预防或控制疾病而给予食用动物的药物或药品也免税。
Section § 6358.1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某些销售和使用的税收豁免。具体来说,它免除了以下两类产品的销售和使用税:专门用于燃料的有机产品;以及来自农业、林业、城市垃圾或制造业的废弃副产品,当它们被用作燃料而不是石油、天然气或煤炭时。此外,它还豁免了原油精炼过程中产生的炉气的使用。
Section § 6358.2
Section § 6358.4
本法律条款解释,销售税不适用于添加到动物饲料或饮用水中的药物或药品的销售、储存或使用。此项豁免专门针对用于预防和控制食用动物和非食用动物疾病的药物,前提是这些非食用动物将作为正常业务活动的一部分出售。
Section § 6358.5
在加利福尼亚州,对赛马种畜有销售税豁免。这意味着如果你在本州购买或使用马匹专门用于繁殖目的,你无需支付州销售税。然而,这项税收豁免不适用于县、市或区征收的地方税,也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特定条款中列出的某些其他州税。这项豁免自2001年9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6359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供人类食用的食品的销售和使用通常免征税。
食品包括谷物、肉类、蛋类、奶制品、果汁和某些饮料等,但不包括药品,例如大麻。
但在某些情况下,税收豁免不适用,例如餐厅提供的餐食、在收取入场费的场所出售的食品,或热餐、三明治等热食。对于冷藏或冷冻购买的烘焙食品或饮料,也有特定的豁免规定。
商家可以通过在记录中单独核算非应税食品的销售来保留税收豁免,但如果未能这样做,则可能失去豁免。
Section § 6359.1
Section § 6359.2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产品有多少销售额需要缴纳销售税。最初,在1988年,这些销售额的77%需要纳税。这一比例在1989年降至55%,从1990年起,只有33%的自动售货机食品销售额需要纳税。这33%被视为全州范围内的平均税率。法律还规定,热咖啡、热茶和热巧克力等一些热饮需要纳税,而其他热加工食品则不包括在此税收规定中。
Section § 6359.3
Section § 6359.4
本法律规定,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在销售某些食品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如果食品通过任何自动售货机以15美分或更低的价格出售,或者通过投币式散装自动售货机以25美分或更低的价格出售,则经营者不被视为零售商。投币式散装机分发未分类的食品,如糖果,无需顾客选择,且不包括饮料或热制食品。
Section § 6359.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加州销售或使用冰块或干冰,作为包装和运输供人类食用食品的一部分,你无需为此支付某些税款。这种豁免适用于食品通过各种类型的承运人进行加州境内、州际或国际运输的情况。
Section § 6359.8
本法律规定,当水果或蔬菜在加州境内、运往其他州或国际运输时,某些销售税和使用税的豁免适用。具体而言,如果水果或蔬菜未以含有二氧化碳的包装直接出售给消费者,那么在包装和运输水果或蔬菜过程中使用二氧化碳所产生的销售总收入或使用二氧化碳的行为可免除这些税款。此外,用于容纳二氧化碳气氛的不可退还材料也免除这些税款。
Section § 6359.45
Section § 6360
这项法律规定,符合财产税豁免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分发纪念美国战俘的手镯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无论人们是否向该组织捐款,只要利润有助于实现慈善机构的目标,此规定均适用。
Section § 6360.1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销售免税。如果你在加州购买或使用“战友罂粟花”或类似的临时翻领徽章,以纪念在美国对外战争中阵亡的美国军事退伍军人,你无需支付销售税。这项免税规定适用于由美国国会设立的特定组织(例如全国性退伍军人公司)或其地方或州分支机构销售这些物品的情况。
Section § 6361
本法律规定,某些组织,如非营利组织和青年团体,在销售食品、饮料或其他物品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
但前提是,这些销售是偶尔进行的,并且所得款项用于支持该团体的目标。
涵盖的组织类型包括:旨在促进青少年体育或公民意识且不歧视的免税非营利组织、学校的青年团体,以及其他特定的青年组织,如童子军和女童军。
如果销售与集市或比赛等活动相关联,而非日常商店经营,则被视为“非经常性或间歇性”销售。
Section § 6361.1
这项法律阐明,某些非营利组织在销售手工或艺术品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要符合条件,这些物品必须由发育障碍人士或有严重情绪问题的儿童制作,且每件物品的价格不得超过20美元。销售不应是定期的,并且利润必须专门用于支持该组织的使命。
该组织必须是免税的,主要致力于帮助发育障碍人士或情绪障碍人士,同时不基于种族、性别、国籍或宗教进行歧视。
Section § 6361.5
这项法律规定,当学校或学生组织制作年鉴或目录分发给学生时,它们被视为消费者,而不是零售商。这意味着它们无需对这些物品收取销售税,因为它们并非以传统的零售方式出售这些物品。
Section § 6362.3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1991年7月15日之前签订并支付的预付订阅中包含的报纸或期刊,在加州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免征销售税。
Section § 6362.5
本加州法律条款规定,录音行业使用的母带或母盘的购买或租赁不征收某些税款。然而,为这些磁带或唱片的物理制作(例如录音室的制作成本)支付的款项仍可能征税。
母带或母盘包括任何用于录音的设备。该法律区分了有形要素(如物理磁带)和无形要素(如版权或创意贡献),后者在本部分下不征税。此外,它将录音室定义为通过电子或机械方式将声音捕捉到此类设备的场所。
Section § 6362.7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对某些出版物免征税款。如果您销售或使用成为免费定期发行的报纸或期刊组成部分的有形物品,您无需缴纳某些税款。此规定也适用于通过订阅销售并通过邮件或普通承运人递送的期刊。
为了符合这些免税条件,期刊必须每年出版4到60次,并且包含对公众或特定群体有兴趣的新闻或信息。期刊的各期在内容、风格和格式上应保持连续性,并被视为系列的一部分。但是,此规定不适用于主要以广告为主的出版物,例如购物指南,如果其在一年内超过一半的期数中,广告内容(包括产品宣传)超过总印刷面积的90%。
Section § 6362.8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有形个人财产的销售和使用,特别是那些成为报纸或期刊一部分的财产,在加州可以免除某些税费。这些豁免适用于平均发行间隔不超过三个月的报纸或期刊。具体来说,豁免仅限于:由根据联邦法律(501(c)(3))获得免税资格的组织出版的刊物,这些刊物提供给其成员或捐助者,或者不包含商业广告;以及由非营利组织分发的刊物,只要非营利组织为印刷这些刊物支付的费用低于归属于分发期间会员费的10%。
Section § 6363
Section § 6363.2
Section § 6363.3
Section § 6363.4
Section § 6363.5
Section § 6363.6
本法律免除某些膳食和食品的税款。这些豁免适用于向特定设施或住房情况下的居民或患者提供的膳食。这包括持牌的卫生设施、社区护理设施、老年人居住护理设施以及收容62岁以上人士的机构。戒酒康复和药物滥用治疗设施提供的膳食也免税。
Section § 6363.7
这项法律规定,由非营利性志愿组织提供并交付给加州居家老年人或残疾人的餐食,免征销售和使用税。这意味着,作为这项特定服务的一部分,这些餐食不会产生任何与销售相关的税费。
Section § 6363.8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非营利退伍军人组织在他们举办的活动中销售餐食和食品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免缴销售税。这项规定适用于所有将这些收入用于支持其组织职能和活动的非营利退伍军人组织。
Section § 6363.9
Section § 6363.10
Section § 6364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某些容器的销售和使用是免征销售税的。如果你将不含内容物的不可退还容器出售给将填充内容物并与容器一同出售的人,那么这是免税的。如果容器与内容物一同出售,且内容物本身不征税,那么容器也是免税的。可退还容器,无论是在零售时与内容物一同出售,还是转售用于重新灌装,也都是免税的。最后,用于运输将出售的食品的容器也不征税,即使食品在出售前经过重新包装或再加工。“可退还容器”是指通常被退回以供重复使用的容器,而所有其他容器都是“不可退还的”。
Section § 6364.5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加州,用于储存或收集人体血液、血浆或相关产品的某些容器可免征销售税。这包括采血装置和血袋装置等物品,它们是血库和血浆分离中心使用的完整包装。这些装置由塑料袋、管路、针头以及收集和储存血液成分所需的其他组件组成。当这些容器与它们所包含的血液或血液成分一起出售时,即可享受免税。
Section § 6365
本法律条款规定,涉及原创艺术品的某些交易在加利福尼亚州可免征销售税。具体来说,它适用于政府实体、运营公共博物馆的非营利组织购买的艺术品,或捐赠给这些实体的艺术品。此项免税也适用于特定非营利组织之间租期为35年或更长时间的艺术品租赁。
法律强调,艺术品必须成为永久收藏品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它需要定期向公众展示。“艺术品”一词涵盖了广泛的视觉艺术形式,包括绘画、雕塑、电影等。要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必须将其大部分空间免费向公众开放,或在部分时间免费向特定群体开放。为了申请这项免税,相关实体必须保存详细的记录。
Section § 6366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与飞机相关的某些销售的特定免税规定。首先,它免除了以下情况的飞机销售税:销售给根据法律授权将其用作载客或载货公共承运人的买家;销售给外国政府供其在本州境外使用;或销售给将飞机从本州移出且未在本州使用的非居民。其次,在类似条件下,它免除了地面控制站(即操作无人驾驶飞机的便携式设施)的税款。第三,它免除了符合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规定的飞机维护所需的零部件和劳务的税款。此外,如果一架飞机作为承运人业务的年收入未超过特定金额,则在税务上推定其不属于公共承运人,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
Section § 6366.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飞机交易相关的税收豁免。它规定,如果飞机租赁给或出售给根据授权法律运输人员或货物的承运人,或租赁给非居民或外国政府在州外使用,则飞机的销售、储存或使用可免除某些税款。此外,出售给飞机制造商并用于整合到租赁飞机中的有形财产也免税。
如果飞机在1997年1月1日之后租赁或为租赁目的出售,并且年租赁收入低于某个特定门槛,则推定该飞机并非主要用于商业运输。然而,这一推定可以通过证据来反驳。总收入不包括出租人因将飞机用作公共承运人而获得的补偿。
Section § 6366.2
Section § 6366.3
本法律规定,州或地方政府实体以及某些非营利博物馆购买的有形个人财产可免征销售税和使用税。要符合条件,这些物品必须是博物馆藏品的一部分,用于替换因火灾、地震等灾害损毁的财产,且仅用于展示,并须在灾害发生后三年内购买。免税额不得超过被毁财产的价值,且不包括陈列柜或照明设备等物品。博物馆必须在特定条件下提供免费公共开放才能符合资格。
Section § 6366.4
这项法律规定,非营利博物馆购买用于展示的物品可以免除某些销售税和使用税,前提是该博物馆由地方或州政府实体运营或为其运营,或者由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运营。这项税收优惠仅适用于用于展示的物品,不包括货架或照明设备等运营工具。临时展览结构也包含在免税范围内。博物馆必须向公众提供大量的免费开放才能获得资格,例如拥有充足的免费公共空间,每月免费开放一定小时数,或向特定群体提供免费参观。这项法律特别适用于圣地亚哥航空航天博物馆和加州科学中心。
Section § 6366.5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卖方和买方都是非营利性动物园协会,那么销售、储存、使用或消费濒危或受威胁动植物物种可以免除税款。这些物种的定义在法律的另一部分(第 6010.50 条)中有所规定。
Section § 6367
本节解释了某些销售,即有形个人财产的“偶然销售”,可以免除税款。但是,这项免税不适用于移动房屋、商用拖车、船舶、飞机以及需要注册或拥有永久拖车识别牌的特定车辆。这些类型的销售仍然需要纳税。此处概述的豁免不影响第6281节项下提供的其他现有豁免。
Section § 6368
本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船舶的销售和使用,以及建造、修理、清洁、改造或改进这些船舶所涉及的任何零部件或劳务,可以免除某些税费。这些免税条件包括:船舶用于为报酬在州际或国际间运输人员或货物;用于在加州领水之外进行商业深海捕鱼作业;或者80%的时间用于向州外水域的船只或平台运输人员或货物。
此外,如果商业深海渔民的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则推定他们并非经常从事捕鱼活动。同样,如果船舶使用所产生的年收入未达到其购买成本的10%或2.5万美元,则推定其并非经常用于州际或国际贸易。
Section § 6368.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某些船只交易的税务豁免。具体来说,它豁免了用于特定目的的船只销售或租赁的税款。这些用途包括:出租用于州际和国际贸易以运输货物或人员的船只;用于州水域以外商业深海捕鱼的船只;以及主要(80%或以上的时间)用于将货物或人员运送至州水域以外的船只或钻井平台等地的船只。
此外,该法律还设定了财务门槛来确定是否为常规商业用途:个人每年必须从商业捕鱼中至少赚取 $20,000;出租人必须获得一定的最低营业总收入,以证明船只主要用于运输货物或人员。
Section § 6368.2
自2023年1月1日起,加州对符合“清洁汽车惠及全民计划”条件的车辆的销售和使用免除某些税款。这适用于通过该计划获得资助函的获批买家,该计划旨在鼓励用更清洁的替代品替换老旧、污染严重的汽车。然而,此项豁免不适用于地方法律或法律中列出的特定州税。
该法律旨在提高低收入人群对该计划的参与度,并概述了衡量成功的方法,包括跟踪豁免交易和买家的数量,以及豁免的总金额。在2024年3月1日或之前,以及此后每年,都需要提交一份关于豁免有效性的报告。本法律将于2028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6368.5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铁路货车用于跨州或国际货物运输,则其销售或使用无需缴纳税款。
Section § 6368.7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某些运输车辆出售或租赁给交通部时,可以免征销售税和使用税。这包括铁路客车、公交车和渡船等。这项免税的条件是,卖方必须是根据特定法律规定,从交通部获得这些车辆所有权的。
Section § 6368.9
加州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在租赁或转租期满时,根据特定条件行使购买选择权购买了特定设备,那么该设备的销售、使用或储存将免除某些税费。要获得这些免税,租赁协议必须是在某项法律被废止之前签订的,并且在当时,设备和购买者都必须符合旧规定下的豁免条件。设备和适用人员的定义参照了之前的法律,而这项规定只有在第 6368.8 条这项早期法律被废止时才会生效。
Section § 6369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对某些药品免征销售税。具体来说,它涵盖了由授权人员开具处方、由医疗专业人员提供给患者、出售给医疗机构,或由制造商免费提供用于治疗或研究的药品。
“药品”指的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物质或制剂,但不包括助听器、绷带、酒精饮料等。然而,缝合线、骨螺钉、心脏起搏器、定制矫形器械和假体器械等物品则被视为“药品”。
Section § 6369.1
Section § 6369.2
Section § 6369.4
本法律豁免加州某些车辆改装的销售税。当物品和材料用于为肢体残疾人士改装车辆时,本法律适用。如果改装完成的车辆出售给因残疾而有资格获得特殊停车牌照或标牌的人士,则税收豁免也适用于为无障碍目的而改装的车辆部分。
此外,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期间,本规定中“肢体残疾人士”的定义包括根据联邦定义患有重度烧伤的人士。
Section § 6369.5
Section § 6369.6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药用大麻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免征税款。要获得此项豁免,购买者必须提供特定的身份识别卡和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持有身份识别卡的人员”和“主要照护者”这两个术语由《健康和安全法典》的另一条款定义。
Section § 6369.7
本法律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用于建造特定设施的某些建筑材料和用品可享受免税。此豁免适用于合格人员为合格设施购买的材料。
合格设施包括位于加州美国军事基地或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心的医疗设施或患者家属临时居住设施。要获得此豁免,合格人员可以是根据《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设立的非营利组织,也可以是与这些组织合作的承包商,且材料必须作为赠与移交给相关的政府部门。法律规定,在购买时必须提供豁免证书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果豁免材料被不当使用,购买者将需要支付销售税,如同他们进行了零售一样。
Section § 6370
本法律适用于某些非营利组织,例如家长教师协会、家长合作幼儿园和图书馆之友团体,这些组织必须获得管理机构的授权才能在学校或图书馆内运营。
这些组织在销售有形个人财产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前提是其利润仅用于组织的宗旨。
此规定不适用于本州或任何政治分支机构。
Section § 6370.2
在2024年4月1日至2029年4月1日期间,加利福尼亚州对某些与母乳喂养相关的产品免征州税。这些产品包括吸乳器及其套装、收集和储存用品以及乳垫。
该法规明确定义了这些物品。例如,“吸乳器”涵盖了手动和电动吸乳器以及随泵一同销售的电源。同时,“收集和储存用品”包括乳罩、导管和母乳储存袋等物品,但不包括不相关的配件,除非它们作为制造商套装的一部分销售。
该法律旨在使母乳喂养更经济实惠、更易获得,减轻使用这些产品的家庭的经济压力,并确保与配方奶粉喂养相关的税收保持一致。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将评估该法律的有效性,并于2027年7月1日前提交报告,就其在2029年之后的未来提出建议。
Section § 6370.5
这项法律适用于帮助市或县博物馆的非营利团体,这些团体已获得博物馆领导层的批准,并且已连续至少五年举办年度旧货义卖。这些非营利组织在这些义卖中出售物品时,被视为消费者而非零售商,只要利润用于支持该团体的使命。这项法律不适用于州政府或其政治分支机构。
Section § 6371
本法律免除对医疗识别标签的销售、储存、使用或消费征税,但仅限于由免税组织提供的情况。此类标签用于提醒他人佩戴者患有特定医疗状况或过敏症。
Section § 6373
这项法律规定,使用CalFresh福利(这是一项联邦计划,旨在帮助购买食物)在加州进行的购买无需缴纳销售税。如果一笔购买部分用CalFresh福利支付,部分用现金支付,那么CalFresh福利支付的部分将首先免税。零售商不得对使用CalFresh福利支付的购买加收销售税。零售商无需详细核算这些免税销售额,可以使用替代方法来计算扣除额,只要该扣除额至少等于兑换的CalFresh福利总额的2%。此外,如果联邦法律发生变化,允许对CalFresh购买征税,这项免税规定将立即废止。
Section § 6374
这项法律免除了某些销售和使用的税款。具体来说,它适用于在加州销售或使用的供人类食用的餐食和食品,这些餐食和食品以低价或免费提供给低收入老年人。这些餐食必须由非营利组织或政府机构提供,作为由州政府或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的一部分。
Section § 6375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某些销售可以免除销售税。具体而言,如果一个符合“福利豁免”条件的慈善组织,在本州销售或使用其制造、准备、组装或生产的有形个人财产,并且这些销售或使用是为了扶贫济困,旨在帮助购买者或接受者,那么这些销售就可以免税。
Section § 6375.5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给非营利组织的新儿童服装可免税,但前提是这些服装必须免费分发给小学生。
要符合条件,该组织必须是慈善性质的,根据特定条款享有免税地位,主要致力于扶贫济困,并且主要向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分发衣物。
该法律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6376
这项法律规定了从1989年12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对某些交易实行临时性税收豁免。具体来说,对于与本法生效前以固定价格签订的工程或建筑施工合同相关的材料、固定装置和用品的销售、储存、使用或消耗,可享受5%的税收豁免。
同样,如果租赁价格在本法生效前已确定,作为持续销售一部分的有形个人财产租赁也可免除相同的税款。但是,如果合同或租赁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则该期间不适用税收豁免。
Section § 6376.1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某些涉及有形个人财产的合同的特定税收豁免,自1991年7月15日起生效。豁免包括对1991年7月15日之前签订的固定价格合同下的销售、租赁和占有,按一定税率计算的税款部分。
豁免适用于以下情况:(1) 有形个人财产的销售和使用;(2) 出租人根据1991年7月之前签订的固定价格租赁合同有义务租赁的有形个人财产;以及(3) 承租人根据1991年7月15日之前签订的固定价格租赁合同有义务租赁的有形个人财产的占有或使用。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有明确的权利在通知后终止合同或租赁,则这些合同不被视为有约束力。该法律还确保,对于符合条件的销售和租赁,与1991年7月15日之前征收的税款等额的金额仍可免除。
Section § 6376.2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一项税收豁免,适用于自1993年7月1日起至某些税费停止征收之日止的期间。它豁免了与特定交易中0.5%税率相关的税款。这些交易包括在1993年7月1日之前以固定价格签订的合同或租赁协议所约束的有形个人财产的销售或租赁。
对于销售,这涵盖了与工程或建筑施工合同相关的有形商品和材料。只要合同任何一方不能无条件终止合同,该豁免就适用。
对于租赁,它包括在此日期之前合同中确定的有形财产的持续租赁,前提是没有无条件终止权。
Section § 6376.5
这项法律豁免了某些销售的州税。具体来说,当餐食和食品销售给居住在有共享厨房的公寓里、年龄在62岁或以上的人时,这些销售是免税的。但是,这些餐食必须定期提供才能符合这项豁免条件。
Section § 6377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加州销售给公共交通机构的某些零排放巴士可免除州销售税和使用税。这些巴士由加州混合动力和零排放卡车与巴士凭证激励项目等各种州级计划资助。该法律定义了铰接式巴士、截短式巴士、双层巴士、长途巴士、穿梭巴士和无轨电车等巴士类型。然而,这项税收豁免不适用于地方销售税或某些州强制征收的税款,并且将于2026年1月1日之后失效。
Section § 6377.1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30年7月1日止,对制造及类似企业购买某些合格有形个人财产提供税收豁免。豁免适用于主要用于制造、加工、研发和发电的物品。该财产必须有50%以上的时间用于这些活动才能符合条件。存在限制,例如每年豁免购买额上限为2亿美元,以及对一年内移出本州或用于不合格用途的物品的例外规定。合格企业按行业分类代码指定类型。豁免不适用于地方税或某些州特定税,并于2031年1月1日结束。
Section § 6378
这项法律为加州电影和视频后期制作行业相关的某些销售和使用提供了税收豁免。如果您是主要从事电视制作或后期制作服务的合格人员,您将无需为专门用于这些活动的设备和机械支付税款。但是,这不适用于用于行政管理或营销的设备。要符合条件,您需要将这些设备用于符合条件的活动的时间超过 50%,并向销售方提供豁免证明。地方税可能仍然适用,如果您在一年内改变设备用途或将其移出州外,您将需要承担最初避免的税款。
Section § 637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或使用二手移动房屋或浮动房屋,您无需为此支付销售税或使用税。前提是移动房屋必须缴纳财产税,而浮动房屋必须符合特定的税收规定。
Section § 6379.5
Section § 6379.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加州购买邮件列表,并且合同限制你只能使用一次,那么你就不必为这次购买支付税款。“邮件列表”包括任何用于通过邮件发送材料的姓名和地址集合,无论是书面的、印刷的,还是以电子方式存储的,例如在磁带上。
Section § 6380
本条规定,在加州,用于太空飞行的某些“合格财产”在销售、储存、使用或消费时可以免税。“合格财产”包括太空飞行器、卫星以及专门用于太空旅行的特定燃料等物品。它也涵盖了那些打算用于这些太空物体上的财产,即使这些财产以后会返回加州。即使发射被取消或飞行器被毁,只要这些材料是打算发射到太空的,这项豁免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