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款项和退款退款申请
Section § 690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税务部门发现有人因错误或非法征收而多支付了税款、罚款或利息,他们必须在记录中纠正这一情况。他们会确保多付的金额要么抵扣该人所欠的其他税款,要么在没有其他应缴税款的情况下退还。这项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最初就不需要支付税款或罚款;销售税预付款没有必要;或者已就所欠税款达成批准的和解。
如果买家向应征收使用税的零售商多付了使用税,多余的金额应由州政府退还给买家。对于超过 ($50,000) 美元的金额,部门的此类决定必须在最终确定后至少10天内公开。
Section § 6901.5
Section § 6902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加州申请退税的时限。如果您按季度申报纳税,您有三年时间,从您多缴税款的季度结束之日起计算,来申请退税;或者从税务决定最终确定之日或多缴税款之日起六个月,以较晚者为准。如果您按年度申报,同样适用,但从您的年度申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如果您错过了这些截止日期,将不予退款或抵免,除非根据另一项允许延长时限的规定涉及豁免。
豁免可以延长提交申请的期限,您必须在豁免期结束前提交退款申请才能符合资格。因此,跟踪您的纳税申报和任何多缴款项非常重要,以确保您在截止日期前申请退款或抵免。
Section § 6902.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在1977年1月1日至1980年1月1日期间,有人通过经销商购买了二手移动房屋,并对非移动房屋的物品支付了使用税,那么他们可能多付了税款。州平衡委员会会将这笔多付的税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必须在1982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退款申请。
Section § 6902.2
这项法律允许那些为特定财产购买支付了销售税或使用税的人,选择申请退款而不是申请税收抵免。您必须使用特定的表格,并附上纳税证明,例如发票。如果您是自行申报使用税,则需要提供额外的详细信息,例如支付金额和支付期间。一旦选择退款,您就放弃了申请税收抵免的机会,并且需要出示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此外,这些退款不支付利息。如果退款是错误发放的,委员会可以追回,但通常必须在三年内进行,除非涉及欺诈。每年,获得这些退款的人员名单会提交给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所有退款将从普通基金中支付。
Section § 6902.4
这项法律阐明,如果一个人因严重的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预期会导致死亡或持续至少12个月)而无法处理自己的财务,那么某些财务事项的截止日期将暂停。但是,如果其他人(例如配偶)可以处理其财务,则这种暂停不适用。这项规定适用于在该法律制定之前、当日或之后开始的失能情况,但不会使当时已被其他法律规则阻止的索赔重新生效。
Section § 6902.5
这项法律允许符合特定电影和电视制作税收抵免资格的纳税人,将其抵免额用于抵扣其州销售和使用税,而非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纳税人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作出不可撤销的决定来选择这种处理税收抵免的方式,并且必须将选择书提交给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该法律概述了作出此选择的步骤、相关时间框架,以及每年可抵免金额的限制,特别是针对2020年至2026年。此外,还有关于如果剩余抵免额超过特定门槛如何使用,以及与税务机关相关的通知流程的信息。特殊规定适用于退税申请,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各种例外情况取消了对超额抵免的限制。该法律的最新修订适用于2020年6月29日或之后作出的选择。
Section § 6902.6
本节解释说,如果您提交了退税申请但尚未全额支付所欠税款,您的申请对于之后为该税款支付的任何款项仍被视为及时提交。“已确定的税款金额”指的是特定条款中规定的税款、利息或罚款总额。此规定仅适用于法律生效后提出的退税申请。
Section § 6902.7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小型企业如何将其雇佣抵免额用于抵扣销售和使用税的流程。“合格小型企业雇主”必须首先根据另一条款作出不可撤销的决定才能获得此抵免。该抵免可用于抵扣自2021年起特定按月、按季或按年到期的税款。
如果抵免额大于应缴税款,企业可以将多余的金额结转到未来,但不能获得退款。超过一定期限后,任何剩余的抵免额将被没收。此外,抵免的金额不支付利息。有关这些抵免的信息会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共享,并且相关部门可以制定法规来管理这一流程。此外,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基金来处理这些抵免,剩余资金将在2027年前转入州普通基金。
Section § 6902.8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小型企业在雇佣更多员工时如何申请税收抵免。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以预留一笔“暂定抵免”金额,具体细节在法律的其他章节中有所阐述。申请内容包括员工净增量,并选择将抵免应用于所得税还是销售税。
抵免申请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总抵免额上限为1亿美元。抵免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分配,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10万美元,每名新员工可获得1000美元。相关部门必须跟踪并公开抵免分配的最新情况。此外,部门还会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共享申请人的信息,并可制定法规以更有效地管理此过程。
Section § 6902.9
本法涉及加州小型企业的一项税收抵免,该抵免与雇佣相关,被称为小型企业雇佣抵免。即使小型企业改变了业务形式但仍继续运营,也可以享受这项抵免。该抵免可用于抵扣应缴的销售税和使用税,任何超额抵免可以结转但不能退还。法律规定了谁可以使用该抵免,如何按月、按季或按年适用,以及如果企业改变形式可以转让。该抵免必须在2027年前使用,否则将被没收。此外,它允许不同州政府部门之间共享信息以进行管理和执行,并允许颁布紧急法规来实施本法。
Section § 6902.10
本节概述了小企业申请与雇佣新员工相关的税收抵免的流程。企业必须提交申请以获得暂定抵免额预留。申请需要提供详细信息,例如员工增长数量、抵免是否用于特定税种以及企业识别号码。申请于2021年11月接受,抵免额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分配,总额上限为7000万美元。如果企业最初因资金限制未能成功申请,之后仍有可能获得抵免。部门可以根据监管需求或在企业许可证被暂停的情况下调整抵免额。此外,部门会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共享必要信息以执行本法律。
Section § 6903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获得对储存、使用或消费商品所支付税款的抵免或退款,除非你能证明卖家已经就这些商品向州支付了销售税。此外,“已支付款项”一词不包括委员会作出某些税务裁定后所支付的款项。
Section § 6904
本节规定,任何税务索赔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清楚说明其依据。对于涉及纳税人集体的索赔,必须满足三个要求:集体中的每一位纳税人需要提供书面同意,每一位纳税人必须签署索赔书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且索赔书必须清楚说明其理由。
Section § 6907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税款多缴的利息支付。如果你多缴了税款,政府会就多缴的部分向你支付利息。这项利息从你多缴税款的次月开始计算。如果你获得退款,利息计算会停止在以下日期之后的那个月:税务委员会通知你可以提交申请的日期,或你的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如果多缴的款项被用于抵扣未来的税款,利息的计算期限将与被抵扣税款的利息计算期限相同。
Section § 6908
Section § 6909
本节涉及将加州普通基金中超过6.65亿美元的资金转移到一个专门用于退还烟雾影响费的新账户。这笔资金持续拨付给机动车辆管理局(DMV),用于向此前在加州注册车辆时支付过烟雾影响费的人员退款。退款将包括根据《车辆法典》规定的罚款和利息,并通过仲裁支付Jordan诉DMV案的法律费用。
如果退款因地址不正确而无法送达,资金将保留在退款账户中,直到找到正确地址或资金被转回普通基金。截至2004年6月30日,账户中剩余的任何资金将归还普通基金。立法机关还指出,此退款程序被归类为税款退还,不属于州的预算限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