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1(a) 主计长可就错误发放的任何退款或其部分,以及错误允许的任何抵免或其部分,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萨克拉门托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追回。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1(b) 作为 (a) 款的替代方案,委员会可追回错误发放的任何退款或其部分,以及错误允许的任何抵免或其部分。在追回任何错误退款或抵免时,委员会可自行决定,依照第 6 章第 2 条(自第 32271 节起)或第 5 条(自第 32311 节起)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除欺诈情况外,补缴税款决定书应由委员会自主计长令状日期或抵免日期起三年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