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24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主计长通过在萨克拉门托提起诉讼,追回错误发放的退税或抵免。另外,委员会可以通过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来追回这些错误退款或抵免。这必须在原始退款或抵免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除非涉及欺诈。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1(a) 主计长可就错误发放的任何退款或其部分,以及错误允许的任何抵免或其部分,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萨克拉门托县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追回。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1(b) 作为 (a) 款的替代方案,委员会可追回错误发放的任何退款或其部分,以及错误允许的任何抵免或其部分。在追回任何错误退款或抵免时,委员会可自行决定,依照第 6 章第 2 条(自第 32271 节起)或第 5 条(自第 32311 节起)发出补缴税款决定书。除欺诈情况外,补缴税款决定书应由委员会自主计长令状日期或抵免日期起三年内作出。

Section § 324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在总检察长同意的情况下更改审判地点。当案件根据特定规则(第32431条(a)款)提起时,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

在根据第32431条(a)款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法院经总检察长同意,可以命令更改审判地点。

Section § 3243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发生退税错误,且这不是纳税人或与他们相关人员的过错,那么他们无需为该错误退税支付利息,直到收到要求他们偿还该款项的正式通知30天后。仅仅提交退税申请不被视为造成了错误。

这项规定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案件。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2.5(a) 尽管本部分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委员会发现纳税义务人或与该纳税义务人相关的任何一方均未以任何方式造成根据第32431条规定可提起追回诉讼的错误退税,则在委员会向该纳税义务人送达要求偿还错误退税的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内,不得对该错误退税金额征收利息。提交退税申请的行为不应被视为造成错误退税。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2432.5(b) 本条适用于2000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第32431条提起的任何追回诉讼。

Section § 3243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总检察长负责处理另一节(第32431条)中概述的法律诉讼。它还明确,民事法院案件的常规规则,例如文件如何送达以及审判和上诉等法院程序如何进行,将适用于这些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