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876

Explanation
如果您欠一辆车的牌照费,那么这笔费用不仅会成为针对该车辆的留置权,还会成为针对您拥有的任何其他车辆的留置权。一旦费用到期,这同样适用于附加到费用上的任何罚款。

Section § 108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政府部门通过扣押并出售车辆,或者通过民事诉讼来收取与车辆相关的费用和罚款。

部门应通过扣押和出售车辆(按照《车辆法典》第3部第6章第6条(从第9800节开始)的规定),或通过适当的民事诉讼,收取费用和任何罚款。

Section § 108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追收某些未缴费用和罚款的责任,例如车辆注册费、过户费、停车违规罚款和未缴通行费,从一个部门移交给了特许权税委员会(FTB)。它允许特许权税委员会像征收税款一样追收这些款项,并可以使用扣押工资等法律手段。法律规定了可以从个人工资中追收的最高金额,并保护了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收取的款项将存入并适当分配。特许权税委员会可以使用某些现有的税款追收程序,并可以签订协议来实施这些规定,但不能使用私人追收机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 尽管有第10877条和第10951条的规定,追收以下拖欠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款或服务费的责任和权力,应从该部门移交给特许权税委员会: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1) 注册费。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2) 过户费。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3) 牌照费。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4) 使用税。
(5)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5) 已向车主送达停车违规通知的车辆停放违规的罚款,以及加到罚款中的任何行政服务费。
(6)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6) 未缴通行费、《车辆法典》第40252条所述的逃避通行费罚款,以及任何相关的行政或服务费。
(7)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a)(7) 任何法院判处的罚款或罚金评估,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行政服务费,且须由该部门追收的。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b) 本部分中提及该部门与追收这些款项的职责相关时,应视为提及特许权税委员会。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c)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c)(1) 根据 (a) 款收取的款项,可以按照法律授权的任何方式收取,如同它们是根据第10部分(自第17001条起)征收的最终税款一样,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民事诉讼法典》第2部分第9编第2章第5节第4条(自第706.070条起)的规定,以税款收入扣押令的方式发出命令并进行征收。第10部分(自第17001条起)、第10.2部分(自第18401条起)或第10.7部分(自第21001条起),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应为此目的以相同的方式和效力适用,如同第10部分、第10.2部分或第10.7部分,或该其他适用法律的语言已完全纳入本追收这些款项的权力中,但该规定与这些款项的追收不一致或与这些款项的追收不相关的情况除外。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c)(2) 以下两项规定应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发出的任何征收或命令: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c)(2)(A) 债务人任何工作周内可供追收的可支配收入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民事诉讼法典》第706.050条规定的金额。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c)(2)(B) 《民事诉讼法典》第704.220条 (a) 款规定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金额,不得被追收。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d) 尽管本条授权的款项是作为税款收取的,特许权税委员会收到的款项应在特许权税委员会与该部门达成协议后存入适当的基金或账户。这些款项应由该部门从适当的基金或账户中按照规定存款和分配的法律进行分配,如同这些款项是由该部门收到的。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e) 对于本条下的任何追收行动,特许权税委员会可以利用根据第19376条追收税款、利息、税款附加费和罚款的合同授权、程序和机制,或者利用本条生效前该部门追收拖欠款项的合同授权、程序和机制。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f) 立法机关认为,为财政目的,本条授权的计划必须迅速实施。因此,《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不适用于特许权税委员会在实施和管理本条所要求的计划时制定或发布的任何标准、准则、程序、决定、规则、通知或指导方针。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g) 根据 (f) 款不受《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规定约束的任何标准、准则、程序、决定、规则、通知或指导方针,应由特许权税委员会自行批准。
(h)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8(h) 特许权税委员会可以签订实施和管理本条规定所需的任何协议或合同。特许权税委员会在管理本条时,可以将追收活动委托给该部门。任何合同可以规定,根据承包商在该合同项下服务所实现的收入金额的百分比支付合同款项。但是,特许权税委员会在管理本部分时,不得根据第19377条的授权与私人追收机构签订合同。

Section § 1087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谁负责支付与租赁车辆相关的罚款和费用。通常,只要出租人向DMV提供了必要信息,承租人(即租赁车辆的人)就需承担任何逾期注册罚款、停车违规罚款和法院判处的罚款。留置权(即对未偿债务的车辆的法定索赔)将一直有效,直到这些债务结清,即使车辆被出售,除非所有应付款项都已支付。如果出租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未能支付所需费用,他们将对这些费用负责,并与承租人共同承担任何罚款的责任。

对于租赁车辆,就《车辆法典》第10877条、本条以及第3部第6章第6条(自第9800条起)而言,适用以下规定: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1) 除(b)款另有规定外,如果出租人根据《车辆法典》第4453.5条(a)款指定承租人的地址,并按照管理局要求的时间、形式和方式向机动车辆管理局提供出租人的地址,则承租人应单独承担以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利息、罚款或服务费: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1)(A) 租赁车辆逾期注册所产生的罚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1)(B) 与车辆停放或泊车相关的违规罚款,且已向车主送达停车违规通知书的。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1)(C) 任何法院判处的罚款或罚金评估,且由管理局负责收取的。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2) 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车辆法典》第9800条所述的留置权应保持完全有效,适用于本款所述的所有未支付的罚款、罚金和费用,包括任何相关利息。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3) 车辆经善意出售或转让后,如果出租人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根据(b)款向其发出通知和要求后30天内支付了注册费和牌照费,则被出售或转让车辆上的留置权应予解除。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a)(4) 承租人根据第(1)款所欠的任何款项,在根据第(3)款解除留置权时,应构成承租人根据《车辆法典》第9805条可强制执行的责任,并可根据本法典第10878条收取。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b) 如果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向出租人发出通知和要求后30天内,出租人未能支付注册车辆所需的注册费和牌照费,则以下所有规定均适用于出租人: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b)(1) 出租人应继续单独承担该等注册费和牌照费的责任。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b)(2) 出租人应与承租人对(a)款第(1)项所述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10879(b)(3) 出租人不应根据《车辆法典》第4760条或第9561条或任何其他法律获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