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051

Explanation
电力公司必须每三个月收取并支付某些附加费。这些款项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那个月的月底前支付。

Section § 4005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电力公司在一个日历季度结束之前向您发送电费账单,则应付款项必须在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

Section § 400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电力公司未能正确收取应收的附加费,州委员会(或“州理事会”)有权决定谁应支付这笔钱。他们可以决定是由电力公司、消费者,还是两者共同支付。委员会将遵循法律其他章节中规定的具体程序来做出这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