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房地产税援助和延期法老年人承租股东房地产税缓缴法
Section § 20626
本节规定,本章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由第1章和第2章中的定义确定,除非上下文需要不同的解释或本章另有规定。
Section § 20627
本法律详细规定了租户股东(在此称为“申请人”)在合作社住房公司申请延期的资格要求。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在申请所涉财政年度之前的日历年度的最后一天,将该合作社住房作为其主要住所居住。此外,申请人必须在该财政年度结束时年满至少62岁,或者在申请时或在该财政年度的2月10日之前,根据特定的福利指南属于盲人或残疾人。
Section § 20629
本法律条款解释道,在申请财产税延期时,被视为“财产税”的金额是申请人就该财政年度所承担的房地产税份额。该金额是根据《国内税收法》某个条款中规定的一种特定方法计算的。
Section § 20630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向加利福尼亚州申请延期缴纳某一财政年度的财产税。申请人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一旦核实,申请人将收到主计长发出的延期选择通知书,其中详细说明了延期纳税的步骤。这些步骤包括提交文件,例如确认申请人的税款份额、一份承认将其住房股份用作抵押品的协议,以及任何其他所需的财务担保。如果获得批准,州政府将直接向县税务征收员支付申请人的财产税,资金可能来自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州基金。
Section § 20630.5
Section § 20632
Section § 20634
这项法律解释了合作住宅单位的延期付款何时必须偿还。如果申请人不再居住或出售其在合作单位中的份额,则付款到期。如果申请人死亡,除非符合条件的幸存者继续居住在该单位,否则付款到期。如果未能履行法律协议中的义务,或者延期被错误地授予了不符合资格标准的人,付款也到期。
Section § 20635
这项法律解释了州主计长将调整(减少或增加)特定财政援助计划下的延期支付金额。当收到付款或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报告付款时,会发生减少。当有新的延期支付或延期金额产生利息时,会发生增加。
Section § 20637
本节解释了如果延期支付的款项到期需要偿还时,主计长可以采取哪些行动。主计长可以直接向申请延期的人、如果他们去世了则向其遗产,或者向与他们在住房合作社中共同拥有股份的任何人要求付款。
主计长还可以指示出售任何用作延期担保的财产或合作社住房股份。该住房合作社有优先权以公平市场价值回购这些股份。此外,主计长可以要求总检察长对申索人采取法律行动,以追回延期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