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561

Explanation

如果您申请援助,需要向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提交一份声明,宣誓您提供的信息属实。这份表格将证明您符合获得援助的资格。

一旦您提交了有效的申请,委员会会计算您能获得多少援助,但他们可能会用这笔钱来抵扣您所欠的其他税款。

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说明需要哪些信息才能使您的申请有效。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1(a) 申请本章第2条(自第20541条起)项下援助的每位个人,须向特许经营税委员会提交一份由该委员会提供的、经伪证罪处罚宣誓的申请。该申请须包含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规定形式和方式的信息,以证明该个人是符合本章援助资格的申请人(如第20505条所定义)。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1(b)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符合本条规定,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应计算援助金额并授权支付。本部分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援助金额,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可用于抵销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如提交联合报税表)根据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管理的任何法律所欠的任何债务。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1(c) 特许经营税委员会获授权通过法规规定构成根据本条有效申请所需的信息。

Section § 205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人即使没有缴纳财产税,只要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未缴纳,仍然可以获得援助。但是,此人必须在作伪证将受处罚的条件下承诺,将援助用于尽快支付其房屋的任何逾期财产税,具体取决于其情况的合理性。

Section § 2056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申请援助的截止日期,并说明了州政府何时提供该援助。索赔必须在你寻求援助的财政年度的6月30日之后提交,并且不迟于下一个财政年度的10月15日。但是,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可以在该下一个财政年度的6月30日之前接受索赔。州政府将在7月15日至11月15日之间处理这些索赔,除非索赔存在需要修正的问题。如果你因医疗原因未能及时提交,你可以在康复后六个月内或财政年度结束后三年内提交,以较早者为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3(a) 申请援助所依据的索赔,应当在申请援助的财政年度的6月30日之后,但不迟于申请援助的财政年度之后的财政年度的10月15日提交。此后,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可以接受索赔,直至申请援助的财政年度之后的财政年度的6月30日。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3(b) 州政府应当在索赔提交的日历年度的7月15日之后和11月15日之前向索赔人提供援助,但如果索赔有缺陷,则应在索赔完善后尽快提供援助。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20563(c) 因医疗原因丧失行为能力而无法及时提交索赔的索赔人,可以在其医疗原因丧失行为能力结束后六个月内,或在申请援助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年内提交索赔,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Section § 2056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当某人因从《政府法典》第六章提及的政府计划中获得付款援助而对其财产产生留置权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有一笔款项应支付给该人,主计长将首先使用该款项来偿还留置权。此外,如果发现所提供的援助有误,特许权税委员会将通知主计长,主计长将相应地调整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