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法院在任何诉讼、行动或程序中,均不得针对州或州的任何官员发出禁令、强制执行令、宣告性救济判决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程序,以阻止或禁止根据本部分征收任何税款或任何应征税款。
多付款项和退款退款诉讼
Section § 41110
如果您已提交索赔且部门拒绝了该索赔,您有90天的时间(从他们寄出拒绝通知之日起)起诉他们。您可以在加州总检察长设有办事处的任何市或县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应侧重于您原始索赔中提及的理由,并且可以寻求追回被拒绝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在部门就根据本章第1条提交的索赔采取行动的通知寄出后90天内,索赔人可以基于索赔中提出的理由,在本州总检察长设有办事处的任何市或市县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对该部门提起诉讼,以追回索赔被驳回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索赔驳回 90天诉讼期 总检察长办公室
Section § 41111
如果部门在索赔提交后六个月内没有发出关于该索赔的通知,提交索赔的人可以认为索赔已被拒绝,并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尝试追回他们声称的多付款项。
索赔人权利 超额支付追回 部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