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人拖欠本法规定应支付的任何款项之日起四年内,或在根据第11495条最后一次记录摘要或根据《政府法典》第7171条最后一次记录或提交州税留置权通知之日起十年内,委员会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发出强制执行任何留置权和追缴根据本部分规定应向州支付的任何款项的执行令。该执行令应发给任何治安官或法警,并应具有与执行令相同的效力。该执行令应以与根据执行令进行的征收和出售相同的方式和效力进行征收和出售。
税款征收税款征收令
Section § 1150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四年内没有支付他们欠州的款项,或者在某些留置权或通知记录后的十年内,州政府有权追缴逾期款项或强制执行留置权。州政府可以向治安官或法警发出类似法院命令的执行令,由他们来执行追缴或留置权。这个执行令的作用类似于法院的强制执行令,允许当局通过类似于法院判决债务追缴的方式来追缴欠款。
拖欠付款 留置权强制执行 执行令签发